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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小勤并没有这么问出口,因为虽然只发出一个音节,但声音不是她的,明显年轻清澈很多;并且她看见了自己的手被这个男孩子激动地握住了。
——而这只手,并不是她的。
这只手苍白而年轻,更重要的是手腕动脉处有一道很深的伤疤。她今年四十五岁,很惜自己的身体,从没有过自残行为。
这不是她,或者说这不是她的身体,看了无数穿越剧和动画的童小勤迅速意识到这个可能性。
她穿越了?穿去哪了?儿子知道自己死了会很难过吧?他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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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连串的问题困惑着她,搅得她头更疼了。
在她思绪乱成一团的时候,那个眉眼很可的男孩子突然把笑意一敛,随即换上了恶狠狠的表情,把她的手忘被子上一放:“你什么你,童小勤我告诉你,你这次要是再不跟胡波那个混蛋玩意儿分手那我们俩这二十多年的交情算玩完了,必须绝交!”
原来这个男孩子不是她的男朋友…听口气应该是关系比较好的发小。那为什么真正的男朋友没来,女朋友都这样了,居然不来守着?这是什么混帐男人?
难怪这个小伙子要让她跟那个胡波分手,是应该分,妥妥的必须分手!
童小勤张嘴动了动,还没来得说话,那个年轻的男孩子又开始连珠炮似的数落了:“你知不知道要是我晚点到你的小命没了!你都这样了,在昏迷前还拉着我的手让我给胡波打电话,你说你是不是有病?他要是真你会让那女的给你发.....”
说到这里他猛然截住话头,看样子是怕刺激到她,只是深深叹了口气看着她道:“小勤,你真的要活得明白点,胡波不是你的良人,趁早放弃。你要是再这样执迷不悟,我杨一凡说道做到,绝对不再管你。”
看样子这小伙子是真被气得够呛了.....等等!什么?他说他叫杨一凡?
“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一凡还会有人关心我……”
童小勤浑身一震,顿时脸色煞白。
“诶诶小勤你别激动,我只是说如果你再执迷不悟我才会跟你绝交…”杨一凡以为自己的话吓到了童小勤,连忙道歉。他也只是吓吓她而已,二十多年的发小了,他怎么会抛下她不管,她已经那么可怜了。
“镜子呢!”童小勤猛的反应过来,抓住杨一凡的手,“我要照镜子!”
杨一凡一头雾水:“啊?照镜子干嘛?你没有毁容,只是晕倒了.....”
“少废话,快扶我去照镜子!”童小勤一着急,再加上对方年龄跟自己儿子差不多,顺嘴骂了出来。
杨一凡震惊地看着她,足足看了十秒。
“我脸上有花?”童小勤也一脸惊讶地看着杨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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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上有花?”童小勤也一脸惊讶地看着杨一凡。
“不不……没事.....”杨一凡震惊之后心里却有一丝高兴,他都有多少年没见过这样皱着眉头直来直去的童小勤了,“你要照镜子照吧,我扶你去厕所。”
童小勤经过抢救各项身体指标都恢复了正常,但是不见醒。在icu呆了两天之后,医生建议让她转到普通病房观察,现在她住的是二人间,里面自带了一个卫生间。她的病友据杨一凡说出去遛弯了,此时剩他俩在病房。
很好,这是第三天了,她那个人渣男朋友还没有来看过她。
杨一凡扶着童小勤来到了卫生间,他打开了灯。
童小勤没有近视,灯开的那瞬间,她从镜子中看见了自己现在的样子。
穿着病号服的消瘦身体,毫无血色的脸,苍白的嘴唇,头发倒是又黑又亮,长得都快到腰了,可是那过长的刘海却遮住了眼睛,仿佛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在用这种方法避免与这个世界进行过多的接触。
童小勤颤抖着用手撩起了刘海,刘海底下其实是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但是眼神里充满了麻木与痛苦的神情。
是什么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姑娘眼睛里露出的是一股看尽世事绝望又满目苍夷的目光?
童小勤的心又开始疼了起来,随即一股子记忆横冲直撞汇入了她的脑子里。
半饷,她闭上双眼,一滴泪从眼角滑过。
原来她也叫童小勤,是那个最后牺牲了自己让童小勤好好活下去的姑娘。她也懂了为什么那个小姑娘说她累了,不想再努力了。
因为这姑娘简直是小白菜再世,过着比苦瓜还苦,日复一日黄莲泡水的生活。原主今年二十三岁,刚大学毕业满一年。本应该是朝气蓬勃未来有无限可能的最好年华,可她身上却压着沉重的枷锁,麻木而机械地活着。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大概是有重男轻女吸血鬼一般的父母和遇见了人渣一般的男人,可两样她都撞上了。
原主出生在b市周边的一个小城市d市,可以说她的出生是一个杯具,她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使命是为了移植一个健康的肾脏给她的哥哥。
十六岁之前,为了这个移植源的健康,她的父母还算态度和蔼,好吃好喝地供着她也让她去上学,只是每天都要对她洗脑:在这个家里哥哥是病人,所以大家都要多关心他,多为他着想,你以后哪怕嫁人了也要记得爸爸妈妈和哥哥才是你最亲的人,那些外人不能相信。
这样,被深深洗脑的童小勤坚定了要为家人付出一切的思想。她十六岁生日的那天,没有生日礼物,而是进了医院的手术室,因为她的哥哥快等不及了。
移植手术很成功,可出院之后原主的生活开始一落千丈。父母连敷衍的笑意也懒得对她应付,和她说话要么是不耐烦,要么是冷暴力,压根无视她。在她的家里,哥哥才是中心,一切好吃的,好用的,好玩的都要给哥哥。
原主默默的忍了,哥哥是病人,哥哥和父母开心好。原主成绩优异,读到高三的时候原主的爸爸因为车祸去世,家里的收入急速减少而开支却因为哥哥后续的营养费而依然巨大,原主的妈当即表示让原主不要考大学了,算考上了她也不会缴学费的,钱要留着给她哥哥养身体,让她早点出去工作补贴家用。所幸原主的班主任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坚决反对,并几次去原主的家里做她母亲的工作,终于原主的妈答应了让女儿考大学,但是她不会出学费,并且原主读大学的期间她也不会出一分钱的生活费。
原主很争气,考上了b市的重点大学,申请到了国家奖学金,免了四年的学费。在上学的期间,为了应付b市高额的生活费,她四处打工,做过餐厅服务员,送过外卖,也批发过小饰品在北方零下十多度的冬天摆过地摊。
在这几年里,她为了挣钱,几乎很少回家,她的妈妈也从不打电话关心女儿过得好不好,唯一一次主动打电话是因为她哥哥想吃b市的烤鸭,让她去买了寄回去。
原主为了挣生活费省吃俭用,身材消瘦单薄,面黄肌瘦。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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