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2页)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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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晚上九点钟,繁华都市处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个时间已经是一天的尾巴。可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他们丰富多彩的夜生活才不过刚刚开始。

    短短半小时,沈潜的手机已经响过了第三次。挂掉电话没几分钟,短信提示音又紧跟着响起。

    身边的朋友拿过他的杯子替他续上茶水,笑着问:“还是催你回去?”说着眼风一扫其他人,“不是我夸张,咱潜哥这小朋友,黏人功力绝对一等一。”

    沈潜放下手机接过茶杯,微微勾起唇角,一脸纵容:“他年纪小,难免的。”

    电话那头查岗的人叫秦子熠,是沈潜的同居男友,今年才二十三岁,跟他们这几个三十上下的成熟男人相比,的确还算是小朋友。

    沈潜相貌是标准的正直英俊,不说不笑的时候气质稍显冷淡严肃。可他这么一笑起来,那种拒人千里的感觉全消失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让人如沐春风,仿佛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惹他生气似的。

    这是一场好友间的小型生日聚会,沈潜另一侧坐着的,是这次聚会的主角。见状,性格开朗的男人立即开口假装抱怨:“潜哥是太惯着他了。我不管,今天我生日我说了算,反正谁也不能提前走!”

    “好。”沈潜笑着把手机扣在一边,配合的说,“我们不理他。”

    话虽如此,晚饭吃到尾声、一群单身狗商量着转移阵地继续浪通宵的时候,却还是催着沈潜先回家去了。

    今天的寿星朋友送他出门,两个人一起走出热闹的包厢。

    天色阴沉,隔着透明的落地窗都能叫人感觉到压抑。朋友扭头往外看了一眼,嘀咕道:“又下雨了。这天儿,一下子冷起来了。潜哥你怎么回去,有伞吗?”

    “我开车了,也有伞,不用担心。倒是你该多穿一件……”沈潜的话语和脚步突然同时一顿。

    ……小安?他回来了?

    “怎么了?”朋友好奇的顺着他的视线张望。

    “好像看到一个熟人。”沈潜说,“我过去顺便打个招呼。你回去吧,别送了,他们还等你呢。”

    沈潜今年三十岁,跟秦子熠在一起不过两年时间。在那之前,作为一个无论心理还是生理都发育正常的男人,他自然是曾经有过喜欢的人的。

    而小安,则是其中十分特殊的一个。

    ——他不仅是沈潜唯一一个喜欢过却没有追到手的朱砂痣,也是他的现任男友秦子熠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沈潜和秦子熠在一起之前,曾是彼此最强劲的情敌。那时若不是小安突然出了国,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背影很像小安的青年走进了走廊尽头的包厢。沈潜看了几秒钟,不紧不慢的跟了过去。

    这家会所隔音做得很好,任是各个包厢里头如何喧哗吵闹,楼道的环境也是十分安静的。

    沈潜站在那间包厢的门口,礼貌的敲了敲门。里头不知道在干什么,半天没有任何回应。

    他再敲,这回稍稍加了些力气,没关严的门却是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条缝,高亢的音乐声伴着喧哗的人声顿时有如实质的声浪涌入沈潜的耳朵。

    屋里的人玩得正high,没有人注意到门外站着的沈潜。他正要继续敲门示意,恰在此时不知道里头的人做了什么,音乐和喧哗突然停了,一个温柔好听的声音响起:“潜哥今天真的不来了吗?”

    ……真的是小安。

    而令沈潜更加在意的,却是随后那个无比熟悉的嗓音:“你有什么事非找他不可?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

    那声音低沉而有磁性,这两年来夜夜萦绕耳边,绝不会认错。

    是秦子熠。

    一个陌生的男声嬉笑着说:“小安,当着咱们小秦爷的面总提别的男人,有人要不高兴了啊。”

    男男女女哄然大笑,中断的音乐重新响起。

    喧嚣嘈杂之中,有谁又说了什么,笑了什么,理应都听不分明。

    沈潜却只觉得那个熟悉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清晰:“……沈潜么,他是我的玩物。”

    ……玩物么?

    听到这种侮辱性的描述字眼,沈潜微微挑了下眉,竟也没有感到多么意外。

    他甚至还有多余的心思从那代表着“不高兴”的冷淡倨傲和漫不经心语气中,听出一丝得意来。

    门内依然喧嚣嘈杂,他静静地站了几分钟,没有再敲门,转身下了楼。

    秦子熠应酬回家的时候,绵绵的秋雨已经停了。拉开车门下车,瞬间萦绕周身的空气潮湿冰凉,才不过十月中旬,已经露出了寒冷的端倪。

    飒飒秋风中,他乌黑柔软的短发被吹的凌乱不堪,却丝毫不能影响这是个绝顶大美人的现实。只不过,此时此刻,美人的薄唇抿成了一线,漂亮的眉毛紧紧皱着,不耐烦三个字几乎化成实体写在了脸上。

    走出几步,想了想,他又停下来,一把扯下身上混杂着烟味酒味香水味的风衣外套,随手丢回了车里。

    那群富二代狐朋狗友们,搞的他浑身乌烟瘴气也罢了,居然还想鼓动他参与他们无聊的娱乐,彻夜不归。

    不知道自己还要给家里的那位以身作则吗!

    直到进了家门,看到明亮的灯光与熟悉的人,房子里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他的表情才稍微缓和了一些。

    沈潜正坐在沙发上,看着面前茶几上支着的一个平板电脑,偶尔伸出一只手去划几下屏幕,身形挺拔俊逸,表情冷峻专注。一条肥嘟嘟的灰色阿拉斯加卧在他旁边,毛绒绒的狗脑袋和前爪搭在他腿上,正吐着舌头一脸傻白甜的享受着被挠下巴的乐趣。

    沈潜听见开门的动静,手上的动作一顿,却只略略抬了抬眼:“你回来了。”

    阿拉斯加抖了抖耳朵,扭头看了门口的男人一眼,扫扫尾巴,象征性的呜呜了两声。

    一点儿都不热情。这一人一狗,真是越来越敷衍了。

    秦子熠心中升起一丝警觉。都说七年之痒,他们这才两年,不会痒了吧?

    在门口的鞋柜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自己的拖鞋,秦子熠站起身,冲客厅喊:“我拖鞋呢?”

    肥嘟嘟的大狗又甩了甩尾巴,不看他,只张望别处,假装根本听不懂他在嚷什么。

    沈潜在狗头上揉了一把,沉声喊道:“乐乐。”

    阿拉斯加这才跑到自己的窝里,叼出了珍藏的拖鞋。然后又飞快地跳回沙发上,把狗头伸到沈潜手下求抚摸求表扬。

    沈潜顺势又在大狗下巴挠了挠,问秦子熠:“外面还在下雨吗?”

    “已经停了。不过看样子晚上还有雨。”秦子熠把拖鞋换上,大步走进了客厅。

    沈潜抬头又看了他一眼。

    秦子熠出门时候穿的风衣外套不见了,身上只剩了一件单薄的衬衫。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似乎闻到了某种奇怪的味道:“你把衣服换一下吧。”

    秦子熠“嗯”了一声,从衣帽间拿了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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