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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自私自利,带着宋骅和鲍承志逃命根本无可厚非。只是雷辰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没有经历过社会上的人情冷暖和勾心斗角,被曹德龙当做弃子卖掉后心情非常不好,急需发泄。
体内的灵气源源不断灌注到飞剑中,飞剑剑身爆发出耀眼的蓝芒,雷辰带着无边的怒火奋力挥剑,只听噗嗤一声,一头紫毛僵尸的脑袋被削掉,飞到半空中,狰狞的神色凝固在脸上。
数张符篆在灵气的催动下飙射向天空,顷刻化作狂暴的雷电之力猛然轰进尸群。
“呀!”
雷辰爆喝一声,脚下踩着玄妙的步法游走在尸群中,飞剑每次挥出都能带起一颗僵尸脑袋,他的左手也没闲着,疯狂催动灵气凝聚掌心雷,不断击退身边的紫毛僵尸。雷辰如入无人之境,僵尸大军居然被他以一人之力生生止住脚步,引起一阵混乱。
“吼~”
紫毛僵尸嘶吼着抓向送上门来的猎物,只是这猎物的身法实在是诡异,比泥鳅还滑,有时候分明就在眼前,却怎么都抓不到,紫毛僵尸暴怒不已。
“噗嗤!”
又是一颗僵尸脑袋飞上天空。
雷辰脸上带着疯狂的神色,躲过几只长着锋利指甲的爪子,呼哧呼哧喘了口粗气。雷辰只是个修真界的菜鸟,修为高不到哪去,瞬间的全力爆发消耗了不少灵气和体力,快接近极限了。他瞅准机会闪身冲出僵尸群,向着葛村的方向跑去,他要给张雪梅争取时间。
毕竟是年轻气盛,在曹德龙的出卖下暴怒不已,雷辰被怒火覆盖心智,这才敢冲击尸群。这种做法在古代或许能够称得上英雄,但是多年后每当回想起今天的这一幕雷辰都会骂自己傻逼。在气愤之下居然差点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实为不智。
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