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名马赠美人(第1/2页)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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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不是胜保胜宫保来了……”

    柳畅不由长叹了一声,这僧王确实是个硬角sè,虽然有八里桥之败,高楼寨之亡,可是真正能打硬仗的人物。

    满这个军事贵族集团,从入关时期就开始腐化了,到了乾隆年间,出兵已经不能象清初那样用亲王领兵,而是海兰察、杨遇chūn这等不是新满洲就是汉人来带兵了,而到了咸同年间,更是不堪。

    若说是满汉能打仗,特别是能打硬仗的人物,也就是多隆阿、僧格林沁、胜保这少数几个人而已,其中又以多隆阿和僧王为最,胜保居于最末。

    柳畅对于胜保的印象来源于那本明谓“被掳”,实则全然给陈玉成张本的“被掳纪略”,那里面的胜保完全是一个小丑角sè,先是太平军大破清军,当即就有“闻贼内骂云:“妖魔鬼,敢与老子抗衡!全不知兵,他亦说他是带家;妖朝之败,皆由於此。”又云:“若多妖头(多隆阿)鲍妖头(鲍超)真是令人佩服;胜小孩(即忽胜宫保(胜保)名sè)亦此类也。”

    然后到了后来,又说“贼内称胜宫保,名“小孩”盖以带兵为儿戏。最怪者,与英王见一杖,败一杖,共见四十余杖,皆败北。英王之猖獗由此,清朝之挫锐气亦由此。朝廷用人,非易易矣。”

    到了最后陈玉成被俘,胜保更成了配角中的配角,反面人物中的反面人物,被掳纪略说“宫保坐中军帐,旗帜枪炮排列森严,凡带兵营官皆要站班,耀武扬威。升坐,叫英王陈玉成上来。英王上去,左右叫跪,大骂云(指着胜保)“尔胜小孩,在妖朝第一误国庸臣。本总裁在天朝是开国元勋,本总裁三洗湖北,九下江南。尔见仗即跑。在白石山塌尔二十五营,全军覆没,尔带十余匹马抱头而窜。我叫饶尔一条xìng命。我怎配跪你?好不自重的物件!”骂罢铺垫而坐。”

    因此一想来了一个真正的硬角sè,柳畅也只能说着:“既然是僧王来了,就只能到时候龙枪团试探一番,到底是我们龙枪团的枪林弹雨厉害,还是清妖的马队厉害!”

    那边周秀英却是突然说了一句:“检点,到时候让你瞧瞧我们马队的威力!”

    柳畅看了一眼周秀英,又瞄了瞄刚长开的包美英,却是关心地问道:“挑马回来了?”

    “回来了?”周秀英说道:“挑了几匹好马,这批马很不错!”

    柳畅却不敢大意,他说道:“僧王的马队不错,步队也不弱,千万小心为好!”

    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根据柳畅的记忆,僧王的马队虽然一度纵横无敌,屡屡大破捻军,但是捻军却是最恨陈国瑞这个统带三千步队的将领。

    要知道陈国瑞的步兵恰恰是捻军最强的对手,也是僧王的最后王牌,有几次捻军明明已经击破僧王的本队,但是回头陈国瑞的步队就反扑过来,让捻军先胜后败,痛心不已。

    因此到高楼寨的时候,捻军首领争着要打陈国瑞,说是一定要先打跨陈国瑞,只是陈国瑞的步兵部队也确实坚强,与捻军反复相持,虽然步步后退,但是仍有章法,哪料想僧王的骑兵先跨下来,冲散了陈国瑞的步队,结果僧王也就是亡于阵中。

    即使这样陈国瑞收拢败兵以后,与刘铭传的淮军火并了一场,虽然比较常见的说法是陈国瑞大败,老兵几乎全灭,但是根据当时的奏稿来看,陈国瑞仍是小挫了装备更先进的刘铭传淮军,可以想见陈国瑞部的战斗力。

    说起来也是异数,湘军里战斗力最强的两支部队,一支是满人多隆阿统带的马队,一支是鲍超统带的霆军,军纪败坏得一塌糊涂,而僧王所谓皖军,战斗力最强的也是陈国瑞这支军纪一塌糊涂的部队。

    只是柳畅还拿不准,陈国瑞这人随了僧王没有,要知道这人早年是被太平军掳去,后来才逃归清营的,不过不管怎么样,现在他羽翼已成,纵便是僧王加上湘淮军夹击,亦有相当的把握。

    那边周秀英却是不服柳畅的说法:“不管僧王来多少马队、步队,我们骑兵团包打就是!”

    “骑兵团,骑兵团!”柳畅却是笑了:“没错,你们确实是骑兵团的编制,但是有多少骑兵,其中又有多少老骑兵,你比我还要清楚!”

    周秀英闹了一个大红脸,她说得太满了,没错,现在骑兵营刚刚扩充成骑兵团,但是实力并没有多少增长,只有六个骑兵连,每连八十人马,加上营部总共就是五百骑而已。

    而僧王此次南下的话,带来的满汉马队至少有两三千骑,搞不过数目还要多,这是整个中国最强的骑兵集团,虽然在另一个时空于八里桥大挫而归,但是在这个时空,仍然是虹军这样部队的头等强敌。

    旁边包美英倒是把自己带入了贼婆这个角sè里面去:“打就打,我们的马术弱些,人马也少,但胜在洋枪多,谁怕谁啊!”

    露丝雅瞄了一眼柳畅手下的这两位女骑兵,笑了:“如果两位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订购几匹阿拉伯马,那是全世界最好的战马!当然,就不知道检点愿意不愿意出钱!”

    “不要了!”周秀英伸出了手:“我们骑兵,拥有的只是天空而已!”

    包美英虽然听不懂周秀英在说什么,但是她也跟着说道:“我也不要,我们拥有全部的天空。”

    天空?zì yóu吗?露丝雅有点感叹,她提着真皮钱包站了起来:“检点阁下,我已经向你通报我所知道的一切情报,希望下一次能更加愉快!”

    “会很愉快的!”柳畅答道:“不过你得替我搞几匹阿拉伯纯种马,价钱不是问题……”

    他瞪了周秀英与包美英一眼:“这是我给你们的礼物,不许拒绝,即使……”

    “你们拥有全部的天空!”

    ……“真是人生至乐啊……”

    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人生至乐是完全不同,比方说天王洪秀全进入南京以后,他自己不喝酒,以为人生最好的享受就是常常吃到油炸蜈蚣,而对于浙江布政使胡兴仁来说,他的人生至乐就是在天空之下,慢慢地享受最新鲜的鹿血。

    他手里拿着一根匠人jīng心制作的银管,伸进了注满了鹿血的银盆之中,一点点地享受着这人生至乐,旁边一群长随都恭恭敬敬看着自家老爷享用人生最美味的东西。

    自家老爷每天心情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这个时候,谁也不敢打搅了自家老爷,看着银管注入了银盆之中,一点一点生饮鹿血,大家都知道老爷的心情确实不坏。

    自家老爷也算是比较清正,虽然该捞的也捞,该拿的也拿,但是捞得不够狠,拿的从来不越线,只有喝鹿血这么一点爱好,谁要是送胡布政使一对好鹿,那胡兴仁绝对会立时收下,不管对方是谁。

    这次连何桂清送来的十只幼鹿,胡兴仁也是照样收纳,根本不顾忌对方在另一个小集团之中,两个小集团可以说是誓不两立的死敌,甚至还给何桂清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书信,把何桂清赞了一通。

    这一大盆的鹿血,胡兴仁拿着银管一饮而尽,这才舔了舔舌头,朝着这一群长随问道:“你们有什么事,就说吧!老爷我心情不坏,好不定替你们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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