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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因为我什么也不会。
行尸正在变化,它们变得越来越强。
这一,每个人都有着清楚的感受。
离开昆明的第二个星期,在路上就发现了会奔跑的行尸。
那是附近村子里的一个村民。它只有一只手,汽车引擎轰鸣声引起了它的注意。这头行尸从藏身的村子里跑出来,后面跟着一大群或跑或走的同类。它的速度最快,也最疯狂。廖秋把卡车加速到六十公里的时速,还是无法摆脱这个家伙。这头行尸具有很强的跳跃能力,一把抓住卡车上的篷布。坐在前面越野车里的齐元昌枪法很准,他从车窗里探出身子,一枪打爆了它的脑袋。
从地图上看,昆明到攀枝花其实不远。走高速公路,最多也就是半天时间。
谁会想到,就是这么一距离,竟然两个多星期还没有走到。
周元提议放弃车子,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吃的、用的、药品、衣服……所有物资都在车上。如果每人背上一个双肩包步行前往,速度当然会快得多。可是那样一来,就意味着可能遭遇更多的困难,更大的危险。
刘天明不赶时间,齐元昌也很有耐心。
绕路并不可怕,就算抵达攀枝花的时间晚一些也没有关系。又不是赶着去救人,也不是急等着免疫药剂救命。车厢里有足够的柴油,车队里还有一辆储量很大的油罐车,只要有充足的燃料,就什么也不用担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