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恩人是个女人(第2/4页)深涧流水野花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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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是谁举荐了他,校领导却一字不提。

    可朗莫是谁?他可不是个糊弄的家伙,那些个没有一点实质性的糖衣炮弹根本撩不倒他。再说,他平时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支援边疆的话都是屁话,为的是能入党,以后好当官,当官就能发财,发财了那就啥事都能干,哪能当真?所以,他笑而不答,故作老练,和领导对阵:打死都不能承认有那么崇高的理想!

    但是校领导又说,经过市教育局的同意,如果愿意,就让他去当校长!

    校长?朗莫想都没想!胸脯一挺,两脚一并,神情庄严地道:我定不负领导对我的信任!定不负母校对我的栽培!我去!

    可五分钟后,他得知,他要去的地方竟是个偏僻遥远的山村,叫峰花村。而且只是当个小学校长,他这才觉着,他中了别人的套儿了。

    也不知是那个混蛋给我下的套,若让我知道,定将你剥皮抽筋,碎尸万段!但是,朗莫想来想去,他实在想不出和谁有那样的千古大恨,万古大仇,非得给他弄这么一个让他恼火的愚人事儿!

    是愚人节吗,也不是啊!

    朗莫内心郁闷得想抽自己两耳光,但他没那么做,那会很疼的,要怪就怪平时没管好自己的那两片嘴唇,谁让你动不动就说些崇高的,支援的什么之类的话,所谓祸从口出,这不,来了!

    看着对面笑容可掬的校领导,恨不得一巴掌扇过去,但他脸上依然是春光满面,礼貌地与校领导握手,告别,’潇洒’离去。

    校领导,一个仙风道骨一样的长者,看着朗莫离开的背影,推了推鼻子上的老花镜,眨眨眼,摇摇头,嘴里嘟囔了一句:“小样,跟我玩心计,太单纯了吧?”

    反悔,是必然的。可进了套儿想出来就不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当时他朗莫可是将胸脯拍得山响,说怎样怎样,要不然,你咋还算国家栋梁?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前往。

    朗莫有自己的打算,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他不能那样没立场,去!去了立刻又回来!他早早地想好了回来的N多理由,比如水土不服病了,碰见寡妇撒尿霉了,遇见吊死鬼胆子吓破了等等.....再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事与坏事,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俩面性,到村里的学校混一段时间,顺便给自己增加点人生资本,而后再开溜,也不是坏事。

    出发的前一天 ,有一个人,是他们学校的一个曾经那个村子插过队的老教授。

    那天傍晚,老教授语重心长的对朗莫说:那地方,你最好别去,邪得很!老教授还很有哲学味道的说,去了,你未必就能回来,那地方,对你来说,那是条没有终点的路子!跟着,老教授又道,如果非要去,一定要遵守村里人的劝说,循规蹈矩,不可乱跑等等,否则,小命难保云云。朗莫问为何,老教授只告诉他,当年在那里插队的伙伴,六人中,就回来两个,其余的都死了,至于怎么死的,老教授却讳莫如深,一副高深的样子,再也不肯往下说,他只是一再劝说朗莫不要去。

    有这么邪门麽?不就是跑一趟乡下而已嘛!

    老教授的话,他也没往心里去,因为那老教授在他们学校是以一个研究旁门左道,神经兮兮而出名的干瘪老头,绰号:千年老道!平时,他总是说一些莫名其妙让人无法理解的话,道一些天机不可泄露的八卦事,但有一点朗莫很清楚,那老教授说自己是能算天下情,能测百年事,可他的记忆中,这老教授好像稀里糊涂,没有一回是预测准了的。所以,没人相信他的话,他反而成了众人的笑话。

    所以,不管老教授说的多严重,朗莫还是去了,年轻气盛的年轻人有几个信那些个不着边的邪门事?尤其是朗莫,绝对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纯种!

    不过,老教授的话反而让他对那个峰花村产生了些好奇,这也许是他去边疆支援的唯一理由。

    毕竟是人生中的初次闯荡,虽然郁闷无比,也算是踏上了憧憬中的征途。和他的死党胖子打完电话的第二天,因为路途甚远,经过朗莫的计算,至少五六百公里的路程,所以,早上六点整,太阳光都还有些暗淡,朗莫就坐第一趟早班长途车从省城出发,先到C县,然后坐了一部锈迹斑斑的中巴转车,那中巴不但旧,而且人多,严重超载!整个车厢塞得就像沙丁罐头一样!人多,自然味道浓厚,那臭味,汗味,馊味,还有那鸡屎味(有人放了一筐鸡在车上)等古里古怪的味道,闻着让人想吐!最晕的是,闷热的天气下,车里还没空调!车厢内,打个屁都要好久才能消除,那份罪,朗校长一辈子都记得。

    下午二点左右,朗莫才熬到了来到峰花村的上级单位五迷乡,下车一问,通往峰花村还有近二十公里山路,平时只有早上一部客货两用的小货车来往与村里和乡镇之间,而那货车在郎莫到达之前已经开走了,如果要去村里的话,只能等到明天。郎莫傻眼,无奈只能去五迷乡的唯一招待所,可那天不知咋回事,生意一向萧条的招待所,居然破天荒的客满!缘由是,五迷乡来了个外地什么考察团之类的说,据说还是高级别的领导。

    去你娘的考察团!去你妈的团考察!老子也是领导,是神圣的灵魂传授者,凭什么不能住旅馆?!朗莫一肚子怨水真不知道朝谁吐!

    进退两难之际,这天正好又是五迷乡的赶集日子,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烈日当空,在大街上晃悠的他,迎面碰到一个家伙疯狂的跑来,后面还跟着二三十号人,大喊大叫说抓小偷,本来朗莫一听抓小偷,血性方刚的他下意识的去拦,可是他一手提着大皮箱,一手拎着吉他,不等他明白,人家就已经跑了,等那小偷跑过去之后,发现自己的裤兜里多了一样东西,他还不及来不及细看那是啥玩意,紧接着,一个胖乎乎的大婶揪住了他的衣领,骂道:你这个该死的小偷,为什么偷我东西?

    “我几时偷过你的东西?“朗莫一听,吓得头皮都发麻,忙道。

    “这是什么?!”

    朗莫低头一看,傻了,他从裤兜里掏出来的不是别的,却是一个鼓鼓的钱包,但,这个钱包不是他的!

    “拿过来!”胖大婶一把抢过钱包,几乎在同一时刻,那群追赶小偷的二三十个人围了上来!将他围得死死的!他们的眼光带着鄙视,嘲笑,和愤怒!

    显然,他们把他当做小偷了。

    “我不是小偷,我对**发誓,我不是小偷!我是校长!市教育局直接任命的校长!你们不能这样对我!那钱包是刚才那个小偷他....他....”朗莫慌了神。

    “是他给你的吧?这么巧,为什么人家不给我,而给你?”有人讥笑道。

    ‘我,我....我哪知道,对了,一定是那个小偷栽赃!栽赃!没错!”朗莫恍然醒悟。

    “栽赃!?这个挨千刀的蠢货,撒谎都不会,还拿**做挡箭牌!如来佛来了也没有用!你看他的小眼睛,贼亮贼亮滴,明明是小偷,居然说自己的校长,岂有此理!揍他,打死他!”一名凶巴巴的壮汉骂道。

    “这年头,连只蟑螂都有可能是假的!还校长呢,你是校长,那老子还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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