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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过现场,此时已经几乎临近日落。rg
他们是下午到达这座城的,连续跑好几个地方夜幕已经开始笼罩了。
哪怕福尔摩斯在世,也不可能凭借这么点线索在短时间内破案,而且警方鉴识人员的化验报告也需要时间才能出来。
众人只好打道回府,重新有杰姆斯开车返回城里。
夜幕降临,玩家们也要面对一个重要的问题。
今晚住哪?
因为失踪案件几乎让城的人草木皆兵,所以此时旅店都打烊暂停营业,三个玩家最坏的情况下只能跑到警察局凑合一宿。
好在杰姆斯拍着胸脯可以住在他家,没有租到旅店也没关系。
于是众人坐车就去了杰姆斯家里。
“来来快进来,这就是我家。”
杰姆斯的家是一幢二层的公寓,是,其实也有一百多平,共上下两层,第二层是住室,一层则是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什么的。
“你最近都没有住过这里吗?”
安一指注意到房间内虽然干净,但少了生活气息,像是有段时间没人住过似的。
“这里原是我父母的房子,后来他们搬去别的城市养老,正好我从警校毕业回到家乡,于是这里就给我住了。”
他帮众人找出拖鞋,道:
“不过不用担心,房间很多,被子什么的也都是新的。老实我一个人住在这儿显得有些太大。”
众人进了屋,杰姆斯带他们参观了一下卧室,安一指认认真真的探查了一边,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俺一直疑心病太重,杰姆斯这么热情总让他觉得有些过头了,不过现在什么疑点都没有发现,或许杰姆斯真的是个热情好客的家伙而已。
“你们想吃点什么?冰箱里有一些速食,不过我们可以订披萨。”
杰姆斯表现的像个带朋友回家玩儿的孩。
反正没有开放饮食系统,玩家们吃不吃无所谓,不过为了避免NPC生疑,三人还是多少吃了点披萨。
晚饭过后,天空彻底黑了下来。杰姆斯跟勇者无敌这俩童心未泯的货坐在电视机前看着猫和老鼠,时不时乐得前仰后合。
——真怀疑这俩人到底多大岁数……
安一指和离离原上草则拿出之前老警探给的失踪者资料翻看起来。
起老警探,他要忙着应付蜂拥而至的记者跟开新闻发布会什么的,所以一直都没有再次露面,明明好他帮着定旅馆的,结果似乎也被忘在脑后了。
“唉…果然没什么规律。”
安一指放下一叠档案,揉了揉干涩的眼睛。
“我这边也没有。”
为了节省时间,两人将资料一分为二,从头到尾看一遍。
资料上都是失踪者的基资料,像年龄性别等体貌特征,职业住址等这些东西,只有区区几份资料拥有一些目击者的证言,但显然,那些证言没什么用。
“犯人是个无差别绑架杀人的心理变态吗?感觉这些被害者之中几乎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别离离原上草,安一指也想不明白。
别忘了,这可是游戏内而不是现实。
游戏中所有的东西都由系统控制,既然系统借老警探的手把资料送到玩家手里,这就代表资料中一定有一些暗示或是线索,仅仅一句‘无差别犯罪’很难解释。
“一定有我们没有注意到的线索,容我想想。”
“好吧。”
离离原上草站起来,似乎去厨房打算弄点咖啡提提神。
而安一指则坐在沙发上,眼睛注视着那一叠资料,脑子里却想着白天发现的尸体。
一个是遭到毒打,脑子炸掉,死后抛尸。一个是骨骼完整,血肉不翼而飞,被埋在了林子里。
最让安一指不能释怀的,就是骨头上的咬痕。
看上去咬痕不像是野兽留下的,如果是野兽他们会把骨头咬碎,而现场没有损坏的骨头,没一根都好像用剃刀刮掉肉一样干净。
那些骨头给安一指的感觉,更像是啃排骨一样啃剩下的。
食人族?
有可能,但不能确定。
安一指的知识量还是不够,他无法分辨骨头上的咬痕到底属于人类还是属于某些奇葩生物的。
但这些都不妨碍他察觉到两具尸体之间的疑点。
——这两具尸体在处理方法上有着明显的不同!
警方破案有一种被称为心理侧写的技巧,它能通过犯人的行为和举动猜测到犯人的性格特征甚至能根据性格特征还原凶手的体貌特征。
准确度之高如同魔法一般。
安一指对这方面稍有了解,可不是很精通。但他也知道,通常而言即便是连环杀手,其处理尸体的方式也不会有如此大的不同。
这代表什么?
“或许,我们要找的不是一个犯人?”
一念至此,豁然开朗。
对,没错,犯人不止一个!
安一指一开始被惯性思维误导,认为所有的失踪案都是一个犯人所为,但尸体处理方法不同让他意识到这些案件不能并案处理,很可能是好几个犯人同时作案,他们之间是否认识不得而知,但显然有某种潜在的默契。
思索一阵,他对端着咖啡回来的离离原上草道:
“帮我再看一遍,这次不需要找所有人的共同点,按照某一共同点将被害人分类,比如职业什么的。”
这类破案的副是最考验灵感的地方,有时一两个灵光一现就能大幅推动进展。
两人重新埋头于资料中,这一次他们很快把所有被害人分成三份。
第一份,也是最初的事件,那个开着庞蒂亚克车的犯人。
被害者共有15人,这些人都是确定有目击者看到他们上了那辆车的。
第二份的共同点比较奇葩,这些人的生日都在同一天,即使不是同年。
这些人共有54位,职业也五花八门,共同点就只有生日了。
而最后一份,他们所有人都是独居,失踪好几天才被人发现。
如此一来情况就明了很多了,假设一共有三个犯人或三个团伙作案,或许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尸体的处理方式有那么大的不同。
“最初的案件,就叫他庞蒂亚克车案吧,这个案件从时间顺序上来讲是最先发生的。”
庞蒂亚克车案的所有被害人都是在两到三天内失踪的,其后的所有案件都没有任何目击者声称看到过庞蒂亚克车。
“其次是生日相同的人遇害案和那些无规律受害者的案子,这些案件的发生时间在庞蒂亚克案之后。我猜,这些案件的凶手应该是看到庞蒂亚克案的凶手作案后,觉得可以把脏水都泼在他身上才开始行动的,而且被害者数量巨大,这显然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做到的事,八成是团伙作案。”
“现在我们从一个目标变成了三个目标?怎么感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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