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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五天之后,连云秀找到了另一个看上去很合适的合作伙伴。
“价钱怎么说?”
“十分之一”
“目标是什么?”
“一头熊,实力不超过韧脉”
“成交,你带路吧!”
两天之后,他们发现了那头熊,二十分钟之后,战斗结束,这次除了一些意外,不过没有死人,但有一人受了重伤。
连云秀走过来对这只冒险队的队长说
“按照约定,我的钱呢?”
那个冒险队长看了看那个伤员脸色有些阴沉,毕竟受伤就意味着修养,修养就要回基地,而他们的冒险队本来也只有七个人,算上护送的人员最少都要两个,一下子减员将近一半,这证明他们这段时间再也没有额外的力量去做事情了,这一出一入可就差出东西来了!
“钱我不会少你的,甚至还可以给你更多的钱,但是我有一个要求,加入我们,或者暂时的加入我们,等护送伤员的两个人回来,你就可以走了”
连云秀摇了摇头
“你太看得起我了,我一个可顶不了三个”
对于连云秀的推辞,队长显然不想这么放过的放过
“你太小看你自己了,在这样的环境里,你的作用是难以想象的,怎么样答不答应?”
连云秀笑了笑,话音一转
“没人会嫌钱多,我也一样”
略显阴沉的脸色变得晴朗
“哈哈哈,那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队友了,这个队伍里,我老大,你老二,将来我跪了,你就是老大”
连云秀好像没注意到队长所表达的意思上的错误,淡定的左右看了看投注过来的仇视目光,然后看回队长
“嘿嘿,老大你还真是器重我”
“那当然,人才都是会得到器重的!”
“谢谢老大,嗯~我们什么时候收拾一下我们的战利品?”
对于连云秀的提议,队长一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好啊!你去开第一刀吧”
连云秀拔出匕首走到熊尸跟前,开始剥皮,其他人随后也跟上去帮忙,只有一个人没有去,那就是队长。
他的手一直握着枪,枪口也一直对着连云秀
处理好熊尸,他又走过来说
“大壮,小林你们几个把东西背上”
然后又对连云秀说
“你走前面侦查一下”
“好”
刚刚应答完连云秀便右手握拳一拳打在他左边的大壮的肚子上,然后把手按在大壮弯下的腰上作为支撑点,飞起一脚踢偏那个队长的枪口,使得子弹打不到自己的身上。
这时其他人都反应过来,端起枪准备开枪,然而连云秀却先他们一步,用自己刚刚打大壮的右手,拔出了背在背上的长刀,第一时间将左边一个人的枪和胳膊砍断,同时翻过大壮躲在大壮的左边使得右边两人的子弹都是先穿过大壮,然后才打中连云秀。
这么近的距离,连云秀如果不让大壮和他身上的防弹衣挡一下,连云秀不一定会死,但是重伤是跑不了的!
随后连云秀将已经被同伴打死的大壮翻过来,躲在他的后面,并扯着大壮的尸体作掩护往森林里撤退。
有的子弹穿过大壮被防弹衣挡住,有的子弹打中连云秀的胳膊或者腿等部位。
不久之后,大壮的尸体突然停住不动了,但是多年冒险生涯养成的谨慎习惯让他的队友们没有立刻挺火或者立刻过去查看情况,而是继续一边射击,一边前进,他们害怕连云秀会突然出来反击他们,毕竟连云秀手中也是有枪的,而且看口径也知道是自制的暴力狂型的大家伙,这种家伙在近距离战斗最是可怕不过了!
当他们慢慢的走过去,走到大壮尸体的跟前,其他人都紧张得不敢在前进,也不敢再开枪
不久之后队长第一个反应过来
“闪开”
他一脚踹倒大壮的尸体,后面却什么也没有。
“妈的”
远处的森林里,连云秀刚刚从自己的腿上取出最后一颗子弹,他一只手拿着夹子看着被夹着的子弹,又看了看自己大腿内侧的伤口,摇了摇头说
“对不起,嘉凝,我差点就对不起你了”
他现在还爱梅嘉凝吗?也许吧!因为他不确定在他小的时候的那种感情是不是爱。
但是如果你问他心目中那个人最重要,梅嘉凝也许不是第一个,但绝对一直以来都没有掉出过前三,不管是在费非时代,还是迟守忠时代又或者是更后面的时代。
而且在这个时候,适合说出口的也只有梅嘉凝一个异性了,其他的异性都比他大二十岁超上,而且那些人在他的心目中已经被打上了长辈的标签。
当他处理完伤口和血性味,耳边又响起了羽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把他们全杀了?你有那个能力”
“我有分寸,你不用担心”
“你为什么还不做饭?”
“火光容易引来危险”
“骗人”
“是雕”
“说实话”
“我胃口不太好,有点恶心”
连云秀心中感叹道
“毕竟是第一次真的杀人啊!”
……
七天之后,连云秀的伤已经养好,于是他就在一次出发了。
四天之后他再一次物色好了一个合作对象,合作过程很成功。
五天之后,合作再次开始
一年之后,冒险圈子里面渐渐地出现了这样一个传闻:在孤绝峰东侧,有一个堕落的山灵,他熟悉那里的每一寸土地,如果有一天你能见到他,那么你发财的机会就来了,他会带你去寻找宝藏,事后你只需要付他一点点报酬就可以了!
因为这个传闻的出现孤绝峰东侧的冒险者密度渐渐的多了起来!
这样的变化不仅仅使得连云秀的生意变得多了起来,而且他的老本(曾经游荡过的区域)变得不够用了,不仅仅是猎杀野兽使得猎物的减少,还有很多猎物被同类的逐渐消失吓跑。
这使得他必须去探索更多的区域,才能满足他快速的消耗。
且不说别的,这个传闻是真的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同时它也是有水分的,而且水分很大。
连云秀并不能熟悉里的每一寸土地,他只是比其他的任何人都熟悉这里的环境,这个还可以承认,但是宝藏之说就要看对于什么人来说了。
对于高启明那样的新组建的冒险队来说每一次收获都可以说是宝藏,而对于血色这样的至少传承了两代人的冒险队来说只能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至于那些拥有原地享用战利品资格的队伍,就算不了什么了,对于他们来说值得惊喜的只有那些炼骨野兽。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在他们见到连云秀的那一刻起,他们事实上已经找到了宝藏,连云秀本身就是一个大宝藏,只要你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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