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杀虎(第2/3页)承天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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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都被围住了,然后连云秀找来了一大一小两块石头,大石头直径差不多有三十厘米,小石头直径有五厘米。

    大的放在水里,然后连云秀跑回放包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了昨天砍下来的那节麻藤,尽管一晚上过去了,但麻藤还很新鲜。

    连云秀走到水里把麻藤放在那块大石头上,然后拿起小石头,一下一下的砸了起来。将麻藤砸烂放进水里,然后将两块沾染上麻藤汁液的石头也放进水里。

    做好一切准备后连云秀就藏到了一颗大树上,那地方是连云秀昨天就勘察好的,有好几拨山羊去那喝水来着,因为那里位置也很好,可以很好的观察到四周的风吹草动。

    不过他现在就只能祈求上天,那些山羊不要犯傻换别的不适合观察四周的地方喝水,因为如果那些山羊不傻的话,它们怎么会屡次被捕获。

    时间到了中午,太阳正烈,连云秀饿着肚子,趴在树上,等着有动物来喝水。

    不一会他听见了“咩咩”的声音,顿时兴高采烈起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群山羊走了过来,慢慢的靠近水塘,不一会就走到了水塘前,但是那群山羊犯傻了,它们居然没有去那喝水,连云秀的眼中掠过一抹失望,但是表情还算平静,山羊喝完水,走开、走远。

    不一会,又过来了一群鹿,但是它们也犯傻了它选择了别的地方,眼看着他们一步步的接近水潭边,却离自己越来越远,鹿群开始喝水,连云秀无奈了,但是他又不敢下去,谁知道,附近会不会有老虎什么的,要知道水塘可是老虎的惯用捕猎场所。

    这边的连云秀正胡思乱想着,就听见过哄得一声鹿群那边传来,鹿群四散逃跑的声音还带着“呦呦”的鹿鸣声。

    他仔细往那边看去,原来是捕猎者睡完觉了,只见一只吊颈白额猛虎追着那群鹿,不一会,那群鹿跑掉了,那只老虎无功而返。

    连云秀眼睁睁的看着老虎朝自己走来,虽然连云秀并不怕这只老虎,他也有信心击杀这只老虎,但是他还是希望自己和这只老虎之间会和平度过这一段擦肩而过的时间。

    因为,要杀死这只老虎,他不知道自己会消耗多少颗子弹。

    他希望到自己能够一颗子弹也不少的回基地,虽然那样不太现实,但他真的很害怕搏杀,因为只要搏杀,就有可能会死。

    他,很怕死!

    不过事情随后的发展,超出了连云秀的预料,他看着老虎从他所在的这颗树下路过,路过时他屏住呼吸,全身上下不敢动一下。

    然后老虎从树下走过,慢慢的向池塘走去,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走向的那个位置很好,很利于观察周围的环境。

    树上的连云秀看到这里,心中立刻欢呼起来

    ‘不愧是捕猎者,就是比那些被捕猎者聪明嘿嘿’

    不一会,那头猛虎喝完水就走了,然后连云秀就开始小心翼翼的尾随!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就在连云秀有些心急的碎碎念的时候,那头猛虎的身形突然晃了晃,然后就无力的倒下了!

    连云秀大着胆子走过去,当距离倒下的猛虎还有两米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害怕,于是他摸了一下背上的枪,但很快又放弃了!

    然后他看了一眼旁边的树,于是努力爬了上去!

    他站在离地面最低的一个枝桠上,大概离地面四米高!

    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老虎,深吸一口气,单手握刀,刀尖朝下,然后就跳了下去!

    当他双脚着地,他的刀也已经没柄插入老虎的身体,虎血溅了他满身!

    当连云秀拔出银刀,将老虎的头砍下来之后他才放下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坐了了一会后,他怎么看这具虎尸,怎么觉得不对,突然,他想起哪里不对,然后他急忙拿出手机翻出那篇名为《冒险常识》的书籍,然后看看虎尸,又看看手机,再反复又来了一遍后才喃喃的说

    “这次可赚了!居然是强体!”

    是啊!确实赚了,只要开始迈入吸收灵力的行列,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都已经属于补品了的行列了,虽然肉类补品所提供的营养和能量没有植物所提供的那么平和、纯净,但连云秀也知足了。

    也正因为已经开始吸收灵力,所以,这头老虎才能在麻藤的作用下坚持这么久。

    休息了一会连云秀就开始现场处理这头老虎,把最好的肉和骨头都用虎皮包起来带走,其他的就不要了。

    至于长时间在这里停留的危险,一个开始吸收灵力的老虎的地盘还是很大的。

    所以这附近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别的食肉性动物出现了。

    回到小山丘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左右了。

    接下来就是他最拿手的事情了,烧火,然后把肉切成片穿起来都架在火上,然后开始玩电板。

    怀里抱着他自从到手就一枪也未发过的枪,旁边放着老过麻藤和虎头的刀,怀里别着救过自己命的匕首,玩着曾经怀疑是西贝货的电板,不时的翻一下架在火上考的未来三天的饭。

    连云秀很悠闲,不需要为了生命而担心,不需要饿肚子,也不用天天见到那个把他搞得每天都精疲力尽的师傅,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很惬意,虽然这只是暂时的。

    再有三天他就又要上路了,前程未卜的路。

    但至少这几天他过的很惬意。

    三天来,他又每天都锻炼身体,然后就是保证火一直不会熄灭,这是为了把鹿皮烤干,不然的话,虎皮也会烂的,三天的时间光靠太阳是晒不干的,他打算用虎皮做几个袋子。

    当然了这三天他也不会闲着他会进林子里面找一些花花草草,有的很鲜艳,有的很不起眼,作用也不尽相同,有致命的也有救命的。

    他也不仅仅只是找这些花花草草,他也在屯粮食,是一些植物的根茎和果实,它们有两大共同点,一是能吃,二是易保存,当然了他们中大部分的食用价值并不高,但这也是为了一防万一,保证不会再出现曾经那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就行了。

    当然了主要原因是夏天已经来临,这个时节的食物最容易坏了,而且现在他也没有时间用风干的方式去处理食物。

    最后一天傍晚,连云秀从林子里回来采了一些草药,然后分别放在石头上研磨成碎末。

    然后分别放在不同的袋子里,他用被火烤干的鹿皮分别做成了几个袋子,有的装消炎药,有的装解毒药,有的装麻药,有的装致命的毒药。

    晚上,繁星满天,连云秀坐在火堆前,手里捧着一根油光四溢的虎棒骨啃着。

    吃完之后连云秀把手里的骨头一扔,就把抱在怀里的枪拿了起来,卸下弹夹,再把里面的子弹都退出来,然后拿过一个袋子,打开之后,就把子弹拿起来,每一个子弹的弹头都会沾一些里面的液体,粘完之后就放到火边烤干,然后又把子弹都装回弹夹。

    弄完之后,他又把匕首从腰间拔了出来,放在腿上,然后就拿起旁边的一块兽皮,从袋子里到处一些毒液然后用兽皮均匀的涂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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