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复仇上(第1/2页)承天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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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文武器是现如今的主流武器,因为在高级别的战场上,只有它们才能决定胜负!

    ——《论符文武器的重要性》

    …………

    半年过去了,半年来森林里一直持续着一直以来都不曾变过的事情,只是多了一个捕猎者或者猎物,连云秀也开始遵守这片森林里的规则:饿了——杀死猎物——吃掉猎物或者杀死捕猎者——吃捕猎者或者捕猎者的猎物。

    他吃过青草、树皮,也吃过炼骨级别的黑熊、豹子。

    难吃的好吃的,能吃的不能吃的,他都吃过!

    不过他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却是很少受伤了,因为韧脉级别的野兽对他来说是个麻烦但只要小心一点,有耐心一点,就不会受伤。

    而面对炼骨级别的话,他却不敢受伤!

    他的宗旨就是将他的消耗战术进行到底,毕竟他在这方面很有优势。

    杀虎那一战后他得到的不仅仅是经验和一顿丰盛的晚餐,还最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一种生存方式——消耗。

    这半年来他也见到过狼群,但不是他想找的!

    终于这一次,他找到了。

    他认得其中的一头,那头总是在树下跳来跳去,它的毛发是黑白相间的,体格非常的健壮,尤其是它的眼睛,非常的显眼,眼睛周围是黑色的,眼眉处却是白的,而且狼群中的数量也刚刚好。

    发现之后连云秀并没有立刻就动手而是跟着狼群,在狼群休息的时候,他就抓紧一切时间来做准备比如说——屯粮。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天气寒冷,连云秀披上了熊皮大衣,这是一头炼骨境界的熊皮,他也没有做多复杂的加工,只是用刀割了几下,使熊皮更容易把自己裹上。

    不过对于他来说,冬天最重要的是,食物不会那么容易就坏了,更加容易保存。

    这一天傍晚,火堆旁他找够了吃的,他开始在刀上涂抹毒药,一切都准备好之后,他用熊皮一裹,开始睡觉。

    清晨太阳出来,照在雪上,却无法融化正在日益强大的冰寒。

    而连云秀却开始进食,在森林里生活了大半年必然已经适应了森林里的规则所以他的进食速度很快。

    突然他停止进食,开始向前走,因为他的目标狼群开始行动了。

    他所寻找的狼群刚刚完成迁移,因为这个狼群的领袖带领它的狼群刚刚成功的驱逐了一个山谷里的狼群,那里的地形和环境以及猎物比它们原先的地盘要好得多。

    因为他们新占领的领地是一个地势低洼的山谷,山谷中有一条从山上流下来的小溪,因为这条小溪,这里到了某些季节会很受一些动物的欢迎!

    狼群占领了这个山谷,这也是连云秀耗时半年才找到它们的原因。

    连云秀找到狼群的时候,这个狼群刚刚完成一次捕猎,所以连云秀才有了三天的准备时间,现在狼群又要开始捕猎了,所以连云秀要开始行动了。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到捕猎的时候才行动?

    因为只有捕猎的时候,狼群才会动起来,只有动起来他们才会分开,才会漏出可以让连云秀抓住的破绽!

    这个狼群的成员有十五头狼,是一个比较强盛的狼群,领袖有两个,一雄一雌。

    那头雄性狼就是给他很深印象的哪个。

    在春天这个山谷里面有很多合适的猎物,但这个季节狼群的主要猎物还是从山上下来的麋鹿。

    连云秀趴在高高的山上,他并没有立刻开始下手,因为他并不是十五头狼的对手,别看他能够杀死锻骨镜的野兽,而锻骨可以碾压这个狼群,但那是不一样的!

    所以他要做些准备,而要做准备就一定要了解对手,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连云秀看着狼群慢慢的接近猎物,有的狼追逐麋鹿群,有的狼选择侧向包抄。

    追逐猎物是为了找到虚弱的目标,包抄是为了确保成功。

    连云秀看着诺大的山谷中,上演的捕猎行动,他渐渐的着迷,因为他看到了,自己将来可能的战斗方式,可惜无法在这里实践一番。

    狼群历时一个小时的捕食行动结束,当一头狼追上它的目标之后就会有第二只狼跟上来,接着第三只,第四只。

    连云秀回到了他先前的住处,他打开手机然后开始观摩,看了一遍又一遍,就算是进食也是边吃边看的,两天过去了,狼群又开始了行动,连云秀也开始行动了。

    这一次有九只狼开始追逐狼群,剩下的开始在周边包抄。

    连云秀看了一下麋鹿的逃跑方向,预测了一下负责包抄的狼可能会选择的路线,这两天他一直都在干这个,但是他并没有异想天开到,仅仅看了他们一次行动,就能有很大的成功率能够预测到他们的路线,因为这些狼的智慧导致他们的思想不在一个世界。

    连云秀把电板放在这里,开始录像,这里的视野很好,能够找到整个山谷,不会有太大的遗漏,连云秀很放心的下山去了,他从左侧下山,刚才有三头狼从左边包抄,他总能碰到一只的,不一会他就看到了一只,于是他扔下熊皮大衣,开始奔跑,狼这种生物耐力很好,所以连云秀的耐力并不是决胜条件,他不能比狼坚持的更久,因为他没有那么大的空间,也没有那么长的时间,他需要跑得比狼更快。

    终于近了,连云秀看以一下那个包抄的狼前行的速度和方向,他果断变向,跑到一个小土丘上,趴下,看着越来越接近的狼,连云秀开始调整呼吸,冷静自己的身体,这并不容易做到,毕竟他刚才还在进行剧烈运动,现在立刻停下,这样一来对心脏造成的负担很大,心跳很快,很重。

    终于狼来了,连云秀看着狼一点一点的接近,狼到达了小土丘下,连云秀立刻站起并跳下小土丘,扑向小土丘下的狼,狼感觉到有东西扑来,扭头看去,却已经来不及了,它感觉有一个东西砸到了自己,连云秀趴在野狼的身上用两条胳膊死死地环住野狼的脖子,狼开始拼命的挣扎想要把连云秀从身上甩下来,必须承认,生物垂死挣扎时的力量是强大的,以至于连云秀都差点就被甩下去了,连云秀感觉到自己快要被甩下去的时候,也是下了死力气,闭上眼睛,咬紧牙关用尽全身的力气,两只手死死的攥着各自的手腕,十分钟后,野狼失去力量,倒下,连云秀睁开眼睛,然后双臂发力拧断了狼的脖子。

    连云秀从狼身上爬起,看着还在吱吱的叫着的狼,确认浪活不下去了之后,他开始在山丘下挖开积雪,和土地,然后把狼尸埋了进去。

    夜晚布好陷阱的连云秀一边吃着冰冷的食物,一边看今天的拍摄的录像,他没有在点燃篝火,惊动了狼群那就不好了,在他的计划中还要再杀几头狼才有把握正面面对狼群。

    困意来袭,他闭上眼睛,听着狼群呼唤同伴的声音,嘴角渐渐的漏出了笑容。他很开心。

    时间又过去了三天,狼群似乎接受了莫名其妙的失去伙伴的事实,它们依然为失去伙伴而悲伤,但生活还是要继续,他们又一次开始了捕猎。

    这一次连云秀又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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