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庸人自扰之”(第1/2页)承天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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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职业者除了突击者、狙击者、侦查者和战场医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职业——盾兵

    盾兵最大的特殊之处在于想要成为盾兵的前提是,你必须要成为一个炼骨强者。

    因为只有炼骨强者,才能举着一千斤以上的重盾顶着战场上的压力冲锋!

    所以在很多低水准的队伍中,盾兵往往就是掌权者的存在!

    甚至在一些小地方,盾兵就是最强大的存在!

    ——《战斗职业概述·两极分化的盾兵·前言》

    ……

    手的主人没有接他的话茬,只是把他翻过来,给他的伤口上了药,然后包扎了一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个人就无声无息的走了。

    连云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着空气中浓郁的血腥味,他知道自己赢了,可是他的心却毫无波动,并没有那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因为他已经死过一次了。

    如果没有影子帮他处理伤口,他也只有等死,因为现在的他无力处理伤口。

    他很困,所以他睡着了,很放心,因为确认过影子在之后,他不认为自己现在还有什么危险,还因为他很累,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睡得时候他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走出了森林,回到了程村,然后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然后梦就醒了。

    当他再一次醒来之后,他的头脑清醒了很多,回过头想想,却被惊出一身白毛汗,他也明白了自己那时的处境是多么的危险。

    他无聊的时候也看过一些书,书上说,人生命垂危的时候就是靠的那一口心气神,没了那口心气神,也就死了。

    而这一次之所以他没死是因为他伤的并不重,只是因为心神消耗过大,自己心中认为自己死定了。

    又由于失血过多,而身体虚弱,造成了一种类似于自我催眠的状态,然而,就是这种状态,差点就要了他的命!

    还好他只是伤的比较重,再加上他的身体非常强壮,以至于在他心理死亡之后的几分钟里他的器官还坚持着运转。

    当然,也因为那个自从懂事之后,就一直在两个人中占据主导位置的强势女孩。

    不过想想也很有道理,费非毕竟已经离开他三年多了,而迟守忠给他的印象是需要仰望、很厉害、博学、很好的老师,但他并不慈祥,而这样一来他童年的美好记忆的代表人物也就只剩下程嘉凝了。

    至于柳姨,在费非的影响下,他刻意的讨好,让他感觉那一丝美好已被那功利污染!

    所以连云秀内心中总是有一些惭愧的,这样一来他就更加的想要将柳姨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变淡,甚至忘记。

    连云秀想明白自己的情况之后,就不敢再有怠慢,他赶紧鼓起余力,坐了起来却感觉一阵头晕,他立刻停止了动作,回了一会神,才踉踉跄跄的向满身鲜血的卧丘虎走去。

    他很虚弱,而摆脱虚弱的最佳方法就是进食。

    ……

    就在刚才连云秀躺在地上,心死去的时候,在山谷里的小基地里,迟守忠面沉如水的盯着眼前的手机

    “我需要一个解释”

    “什么解释?我认为这样挺好啊!”

    “我并不否认阴魔之训的价值以及它所代表的辉煌,但是我不希望你把阴魔之训的理念用到连云秀的身上”

    “我只是想要让他品尝一下绝望,我不奢望他能够做到把绝望当做武器的程度,但我希望他能够将这一次的教训深深的印在心里”

    “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

    “好吧!”

    “我觉得,他现在需要有人去开导他一下”

    本来他不觉得那个平时冷得像一块冰一样的迟守忠会回答他,但是

    “年轻人是受不了打击的,年轻人也是最适合打击的,因为他们的内心还很脆弱,因为他们还有时间”

    “给他三天时间,如果不能自己恢复,那么中断任务,让他散散心,如果还是不行,那就给他找一所还算可以的大学,让他平平安安的度过这一生吧!”

    “真不像你”

    “怎么?”

    “我以为你会让他自生自灭”

    “以前我一定会这样,但现在我老了,心肠也就没那么硬了,三年的时间,还是有一点感情的”

    “最重要的是,你没有孩子,也就没有孙子”

    等影子的面孔在手机里消失,迟守忠才自言自语的说

    “唔好像还真有这么一点”

    第二天吃完早饭后的连云秀立刻就动身离开了。

    他现在很想远离那里,因为那里带给他的只有恐惧。

    他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

    他走进了鬼门关却又好运的逃了出来,他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曾经所经历的惊险恐惧都不算什么。

    这,才是生死之间的大恐怖。

    他现在不想再去做什么了,他现在只想找一个地方安静的休息一段时间。

    因为他真的有些抗拒他现在的要做的事情了!

    连云秀一直走到第二天中午,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有花、有草、有树、有山、有水、有鹿的好地方,唯一煞风景的就是还有一头熊。

    这是一个山谷,这里有什么都有,连云秀很喜欢这里,所以原本这个山谷的拥有者一头黑熊,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具熊尸,倒在连云秀的脚下。

    连云秀站在熊尸旁边,闭着眼睛,张开双臂好像要拥抱这个山谷。

    当他走进山谷放眼望去都是一片绿色,绿色之中还有红色、粉色、紫色、蓝色的花做点缀。

    看到这里他才想起原来春天已经来了,他现在就想要放松一下自己,这是一个好季节,很适合想要的他。

    他走过绿草地,走到一条小溪旁,蹲下看着溪水里倒映出来的那个头发很长很乱而且脸也很脏的人影,他忽然把手伸进水里捧起一把水,洗了一下脸和手。

    他洗过之后那一小片水明显变成了褐红色,因为连云秀的脸和手不仅脏还有干了的血污。

    他看了一下洗过之后明显变干净的人影,但他还是有些不满意,于是他拔出匕首,将自己的头发一缕缕的割下来。

    最后水中的影子变成了一个头发参差不齐,好像狗啃一样的清秀少年的脸蛋,虽然发型还是有些丑,但明显比刚才好很多了。

    看到自己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果达到了自己的预期,连云秀开心地笑了,然后转身朝着死去的黑熊走去,不久之后,他就拿着两个熊掌又回到了小溪旁边,然后拔出匕首,剥皮。

    很熟练很流畅,以至于给人一种怪异的赏心悦目感觉。

    吃饱喝足之后,他就随手将长刀插在地上,然后躺倒在长刀旁边,闭上眼睛,开始思考!

    思考一个迫在眉睫的事情,那就是

    他今后该何去何从?

    本来他是要学武的,走上成为最强者的道路,而且他本人对这条路的兴趣也比较浓郁,但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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