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王炸一出,官司稳赢(第2/2页)重生之王牌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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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超一流期刊,而是最高院出版的《人民法律》、《司法适用》、《人民法制报》及各种审判指导丛书。

    这些杂志报刊上的观点,一定程度上代表最高院的态度,容不得各地法院不重视。每每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法官们都是从这些刊物上找答案。

    学术界对这些刊物也很重视,一名学者能在上面发表文章,意味着自己的观点已经得到了最高院的认可,可以影响整个国家法院的判断,这是何等的荣耀。

    只可惜,这些刊物一般只面向法院系统人士,发表文章的大多是法院工作人员,很少刊登学者的文章。

    韩东现在要做的,就是攻陷前述三者之一。而前二者都是期刊,决定了刊登时间较长,也许韩东文章发出来的时候,官司已经结束了,远水解不了近渴。那么理想的选择就是《人民法制报》。

    《人民法制报》是日报,有专门的版面刊登理论性文章,用来解韩东的渴再好不过。

    说干就干,正好韩东记忆中《人民法制报》2008年的一期,发表了一篇名为《民间借贷中的高度盖然性》的文章。这篇文章要解决的问题,跟韩东现在的官司几乎吻合。

    就你了!韩东将原文的案例改头换面,替换成了自己的官司,只不过人物、地点稍加变更,后面的文章内容几乎不变,最后得出结论,应当判决原告败诉。

    文章不长,也就5000多字。韩东成稿以后几乎要笑出声来。主审法官看到这篇文章,表情一定会十分诡异。这TM就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啊,就算他想判决原告胜诉,这篇文章也会让他夜夜噩梦。

    文章一气呵成,现在就是借势了。韩东越来越不喜欢这种感觉了。明明是自己的文章,不加个第二作者,就可能无法发表。这种郁闷,很少有人知道吧。韩东倒有些羡慕那些承袭了大量通俗小说的重生者。

    韩东给宋青书打了个电话,说要借他的名号用一下。宋青书知道原委以后喜出望外,又有凯子送上门了。上次全市法院论坛,韩东卖给他的文章在滨海中院评审,获得了专家和领导的一致好评,直接推荐参加滨海高院的评选。

    对于韩东要挂他第二作者的事情,他满口答应,天上掉下的馅饼凭啥不吃?《人民法制报》相当于法院系统的《人民日报》,多少法院人士哭着喊着想发表一篇文章,而不得入门。能在上面发表文章,在滨海中院扬名是跑不了的。

    他拍着胸脯打包票,一定帮韩东把这篇文章,通过内部渠道投递到《人民法制报》。

    注:法律圈的人都知道《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的鼎鼎大名,为了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作者略有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