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要完(第1/2页)表哥见我多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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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来个人在寨中走,踩在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四面雪白,松柏覆压,一行人,像是白绢上的几道墨点。

    李信在这十来人里,年龄算是最小的一拨,只有十五岁。论相貌,论才学,都不出色。走在一群青年中年老年中,挺不打眼的。

    他们走向一间屋子,槅扇外站着两个小郎聊天,看到他们进来,连忙拉开门。其中一位少年,缩着脖子,笑起来映着雪,煞是明朗。此少年眉清目秀,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中,颇称得上“惊艳”。看到众头头过来,他机灵地拉开门,给老大们问好。

    有人看到讨喜的开门少年,咂一下舌,“李小郎,你这是弄啥咧?咱都是混混窝了,不兴你这拜天皇老子的架势啊。”

    被称为李小郎的少年,大名李江。闻言嘿嘿一笑,少年赧然中,仍能说会道,隐晦地看一眼李信,“兄长别开我玩笑了,我是想有朝一日,能像阿信哥这样,跟你们一起商量大事,多威风啊。”停顿一下,“怎么说我和阿信哥,八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李信当着小透明,百无聊赖地跟在众兄弟间,莫名其妙被提一嗓子,他扯下嘴角,“那行了。威风到做了混混,咱老李家祖宗有灵的话,脸早被丢光了。”

    李江及众人无言以对,听出了李信话里的嘲讽。

    守门的李小郎看几人哈哈笑过,纷纷拍拍自己的肩,给自己无声安慰。人进了屋后,李江方才的笑收了回去,只看着李信,目光阴下去——虽说李信是个街头混混,但会稽郡中,又有几个像阿信这么厉害的混混呢?然他羡慕李信,李信自己却不在意。

    同样姓李,同样年少,甚至同为混混,人和人的机遇,真是比不得。

    而进了屋的众人,不再关心守门少年的小心事,关上门后,继续说起绑回来的一行赶路富商妻女。

    李信将自己从闻蝉那里顺来的玉佩,展示给几人看,“你们看这玉佩的成色,比我们以前见到的,要好很多。还刻着字,花纹似有某种规律。那自称富商家的妻女,不管是那女君,还是小娘子,气质都比我们以往见到的人好很多。恐怕真不是什么富商。”

    玉佩被人传着看,上面刻着好几个字,但这个屋子的人,也是普通的平民百姓。此年代的平凡民众,根本没有识字的机会。众人大眼瞪小眼半天,茫然中,问道,“阿信,你知道这写的什么字吗?”

    “我认识‘舞阳’二字。其他字不认得。”

    李信认得简单的字,但他常对人说的,直接是不识字。

    他让人去找红漆,又在玉佩传回手中时,刺啦一声,撕下袖上一块布条,用玉佩重重压上红漆,把红漆上烙出的刻痕,印在了撕下的布条上。众位围观下,看到李信已经在布条上印下了几个篆文大字,听他道,“阿南拿着这个布条,明天下山,找识字的人问一下,这玉佩上写的到底是什么字。”

    他语调清晰,逻辑分明,一屋子的人都听他说话,纷纷点头。

    有不解的问,“那‘舞阳’又是什么意思?”

    李信笑一下,“一个县名。”

    众人继续疑惑讨论,不懂为什么要把一个县名刻玉佩上。

    一人突想起,“对了,我从这些人手里,搜出好多竹简来。”

    李信“嗯”一声,“那把有字的都带下山,让人看看写的是什么。”

    陈朗是所有人里,书读的最多的一个青年了。原想考取功名,然父亲糊涂,迷上赌-博,输了家业。二老去后,家徒四壁,陈朗家中却还有一妻一女等着养活。陈朗走投无路,只好偶尔做做劫匪,接济接济自己的家室。在所有大老粗中,陈朗一直是军师型人物,此时便感叹,“之前阿木看到那行车马,非说咱们一个多月没遇上肥羊,想高兴高兴。没想到等来的,也许不是羊,而是狼。”

    屋中众人交谈,呆头呆脑的阿木津津有味地听着各位兄长的吩咐。陈朗一批评他,阿木便不高兴道,“劫都劫了,阿信还找了老婆呢,你事后抱怨什么啊?”

    李信靠墙,闻言漫不经心道,“是啊,劫了劫了。会稽郡中又能有多大的人物呢,兄长不必忧心。”

    一众愣头青中,陈朗觉得李信稍有头脑。然听少年此心不在焉的话,陈朗摇头:未曾读过书的人,果然见识少很多,想事情也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怕,真不是好事啊。

    他忧心忡忡问,“阿信你既然已经猜到咱们劫的人身份恐怕高,要不要装作故意,现在放了他们啊?”

    李信不动声色地观察一屋子人的眼神:有的不服气,觉得既然抢了,是该享受;有的心怯,怕惹来后患,他们也是小混混而已;有的无动于衷,不觉得放了如何,也不觉得不放如何。

    李信心想,不清楚对手是谁,自乱阵脚,倒是很可笑。

    在一众人望着他时,少年坐姿挺直,“放是肯定要放的。但现在谈放人,为时尚早,且让他们以为我们怕了,招来后患。不如等阿南下山多打听打听,看城中近日可有哪位贵人上门。到时,再看能不能惹好了。”

    陈朗仍然皱着眉。

    李信看着这个总是过度担心的青年,声音抬高了些,自信之心,一径传给屋中众人,“兄长到底怕什么?咱们又没什么值得失去,一不杀人,二不放火,城中郡守、长吏等,都是多年打交道的熟人,做的小心些,火也烧不到我们身上。”

    他这么一说,众人心神一放,想确实是这个道理,又开始说笑:

    “既然如此,阿信,让阿南下山打听情况时,多带几个弟兄,咱们拿劫来的东西换些铸币。”

    李信否,微笑,“不行。这次劫来的东西不能碰,我要留给知知做嫁妆。”

    脑中,自然想起当他推门进屋,那正在爬窗、又矜持走下来的貌美小娘子。

    “知知是谁?”

    李信笑而不语。

    众人却纷纷挤眉弄眼,懂了。

    陈朗更加忧愁了——“阿信,你明知道对方也许不好惹,还敢抢娶人家?”

    李信天不怕地不怕,在陈朗眉头皱成川字时,他还摸了摸光滑的下巴,笑道,“敢啊。”

    少年意气风发,无所顾忌。

    陈朗安静如鸡。

    要完。

    一帮混混,一个比一个胆大,没法沟通了。

    他真想赶紧下山逃命去!总觉得他们要玩完。

    众人商量完要事,轻松很多,勾肩搭背出了屋子。好几个人追上去跟李信搭着肩,闲闲跟少年说话,“阿信,我家中没粮了,你那里有五铢钱,借借我?等下个月,我再还你?”

    “好啊,”李信答,“要多少?”

    “阿信,还记得我昨天跟张东的赌吗?我俩有点忘了。”

    “一对三。你不加把劲,输了。”

    在这群兄弟中,李信与谁都能说到一块去,他性格大方,不拘小节,于小处,又不揭人短,又公正。虽然这帮兄弟没定真正的老大是谁,但大部分人都隐隐把李信当作老大,即使李信从来不认。

    这次劫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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