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 商盟成立(第1/2页)汉祚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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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将近半个月的忙碌,关于吴中商盟的细则章程终于拟定出来。

    吴中商盟是过往这数年沈家发展的一个汇总,也是沈哲子未来计划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因而他的态度也是很认真,从一开始希望能做到尽善尽美,不让人诟病怀疑。

    章程拟定出来之后,沈哲子便让人分发给早已在龙溪等得望眼欲穿的吴中各户人家。并且在正式立约前,也给了各家了解和询问的机会,允许各家在立约前提出疑问,并将这些疑问分类整理,将各家召集起来统一作答。

    虽然商盟是面对整个吴中招股,但相对而言,还是吴兴人家最为踊跃。一方面是因为沈家在吴兴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最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吴兴市场交易最为频密,各家已经习惯了互通有无并因此得利。

    至于其他地方的人家,则因为仍习惯于自给自足的庄园经营,虽然也有货殖牟利的需求,但较之吴兴这些人家却还不够踊跃。在他们看来,自家生产的货品自有贩运售卖的渠道,花高价去买个商盟股份,也实在有些多此一举。

    沈哲子也并不急于草创之初便将吴中所有人家一打尽,眼下商盟还仅仅只是一个采购、运输和销售的联合体。但如果发展顺利的话,影响力逐渐攀升,不只能够掌控市场,还能够调节各项物资产量的产业结构,最重要的是能够掌握定价权!

    虽然这些影响力尚需要长久的经营才能够实现,但一旦势成,所爆发出来的能量之大绝对可令人瞠目结舌。掌握了商盟的主导权,说是白身三公都不为过!

    一旦到了那时候,那些再固守自家庄园田亩,满足于一户经营自产自销的人家,温饱或可维持,但想要大富大贵则已经不可能,甚至原本的乡土民望都会被逐步蚕食打压,丧失士族在乡土中的优势基础。

    在正式立约的前三天,沈哲子召集有意入盟的各家,将各家的疑问集中起来一一作答。

    时下士风自由散漫,对未知事物并不畏如蛇蝎,这给了各家接受商盟这一新生事物一个前提。但若让他们即刻完全接受理解商盟这一构架,则又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各家的关注点都不一样,完全为之解惑则不啻于将这章程从头到尾再详述一遍。

    沈哲子对此也不乏耐心,让自己二叔沈克出面,将各家的问题一个一个予以回答。比较让沈哲子感慨的一个问题是,各家居然对于商盟设立市监请求朝廷派官员任命这个问题居然有太多疑惑。大概时人已经习惯了但凡谋划什么事情,都有意无意的忽略了朝廷的因素。

    但对沈哲子来说,商盟由经济领域逐渐扩散到政治领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而在一开始便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是相当重要的。以后商盟的发展,必然避免不了官商勾结的手段,绝对不能留下这样一个漏洞,而被敌对者加以利用对商盟施加打击。

    筹备良久,终于在七月下旬,商盟得以成立。在吴兴郡守虞潭并几郡名流的见证下,各家在吴兴郡治乌程签名立约。今次在会上一共筹出一百八十股,至于剩下的二十股,则留待日后周转运筹之用。至于股资,则从一开始的十万钱,上浮到了三十万钱一股。

    至于五十万钱一股,纯粹是吴兴各家哄抬炒作起来,若真用这个价格,其他郡中人家则不免会有迟疑。降低二十万钱,一方面是放低准入门槛,一方面也是给入股者增加信心。

    沈家虽然不奉股资,但却以航渡入股,便是商盟最大股东。这么说也不准确,最大股东不应该是沈家,而是兴男公主,因为这些航渡产业如今都寄放在公主府名下。沈哲子觉得以后要对公主更好一些,虽然这女郎至今还不知自己背后许多小手段,但保不准哪天脑海里灵光一闪,要跟自己闹别扭。

    时下虽然没有绝对控股权这一概念,沈哲子也决不允许自己打造的商盟里面会有人对自己瞪眼,因而在商盟里又拆分出许多部门构架。具体经营的集货采购、货品运输、市场销售,乃至于监管部门和股权交易,虽然都是入股各家共享事权,可一旦集合起来,真正的核心事权,还是牢牢掌握在自家手中。

    而且在商盟具体经营之上,还有一个考察调研组织,这是负责具体与京口接洽、商定集货数额的部门,由沈哲子亲自掌管,参与者除了自家的核心成员,便是庾条等侨门。他是让自己成为南北交流的一个桥梁,只要这个事权不丧失,商盟往何方发展,他便有足够手段施加影响。

    商盟一俟成立,便有大手段,庞大至将近六千万的本金,在吴中大肆采购,准备赶在夏运高峰结束之前将大量物资运抵京口。有了这些物资作为后盾,沈哲子才可以大刀阔斧的对隐爵系统进行改编。

    多达三十余种物资的名单列举出来,每一种所需数量都庞大到令人咂舌。像是盐米布帛等大宗货品,简直是吴中未闻之数额庞大的订单!

    如果说各家早先还有迟疑,那么在见到这一份堪称骇人听闻的采购名单后,那么对商盟便陡然间信心爆棚。

    数量如此庞大的物资,绝非一家一地能够满足。关于采购的优先次序,首先是货品产出集中地,余杭的盐、武康的米、乌程的酒、长城的竹等等。而在这些货品产出地,则准许商盟人家优先认销订单,商盟不能满足的订单,才会发给其他人家。

    至于商盟之外的其他人家在认领订单之后,还要缴纳货品价值十分之一的保证金,如果不能如期交货,或是货品品质参差不齐,则要酌情扣除保证金。而且这些人家想要获得商盟订单,还必须要出价竞标,由商盟选择发放订单。

    之所以敢施行如此强硬的采购规定,也是沈哲子取巧。第一批采购的物资,都是没有太多技术含量的货品,吴中各地普遍都有产出,这无形中加剧了供货商彼此间的竞争。

    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商盟采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可以给人形成一种惯性思维,认可商盟在吴中独一无二的采购权。这种观念树立起来之后,日后再采购各种技术和产地有限制的货品,则能获得更大的主动。

    沈哲子这明显包庇商盟的规定,因有整个商盟的成员做后盾,其他人家纵然想反对,却也势大难当。

    因而这规定一颁布出来,商盟的股资便飙增数成。许多早先满足于自产自销而对加入商盟并不热心的人家,都纷纷筹集钱货来求到沈家,希望能够入股,以获得商盟的采购订单。时下运输条件又不便利,纵然两地货品差价极大,单单运费便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庞大损耗。商盟门前集货,可谓是极大的便利。

    资本较之人情更残酷,不是同盟是对手。那些没有加入商盟的人家,到这一刻才意识到自家要面对的是怎样庞大而不可战胜的对手。既然不能战胜,那么自然要争取同盟。

    但是对于这些后发者,沈哲子却没有多少温情,统统拒绝,哪怕吴郡顾家亲自来人问,同样没能入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彻底堵死这些人家加入的通道,虽然不再增发股份,但是却鼓励各家私下交易股份。

    一方面可以用来增加印花税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是要用外界资本的压力,来保证商盟的活力。而为了防止各家频频交易以哄抬股份价格牟利,则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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