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借钱(第1/1页)封王之魔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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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了一番梦想之地的背景,就很晚了,凌云等人差不多就退出了,毕竟晚回家父母会担心的。

    庞梓等人跟在凌云身边,庞梓笑道:“云哥,今天玩的怎么样啊?”凌云淡淡地回应:“还行吧”

    他一贯是这个语气,这要是放在以前,估计庞梓立马就怒了,可发生了昨天那档子事,让他错以为这就是所谓的高深莫测,越发的点头哈腰讨好凌云了,他的跟班自然也是一副云哥长云哥短的哈巴狗模样。

    这倒是让凌云颇为诧异,没想到自己昨天的一时发狠,竟然让这群总是找他麻烦的崽子们老实了,这也让凌云一阵唏嘘,之前他一味的忍让,以为只要自己表现出低头的姿态,对方应该就不会继续纠缠,事实证明,有时候强硬一些让对方怕了才更好。

    当然,这次的所谓“强硬”倒是让凌云哭笑不得,若不是他们触犯了凌云的禁忌,让凌云失去理智,怕是不知道还会持续这样多久,可惜这又不是凌云能够控制的,不然早就这样做了。

    不过,从这次的事情中他倒是吸取了不少教训,以后对付这类人也就容易了,庞梓等人当然不会这其中有这么多道理,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他们才不过十岁左右的孩子,最大的庞梓也才十二岁不到,哪会凌云这么考虑问题。

    回到家中,还是和往常一样吃完饭上床睡觉,不过今天吴晓发现儿子似乎有一点开心,当然,儿子不愿意跟他们说,他们也不会逼问,除了必要的认真学习和社会安全等,凌云父母对他还是很开放的,也是相信凌云不会乱来,毕竟是自己教的儿子,不过,也似乎有一丝因为不能给凌云更好家庭背景的内疚而作出的补偿—不干预凌云的喜好等,当然,这一点凌天傲和吴晓都不会明着说出来。

    凌云确实是有一丝兴奋,倒不是因为接触了一个新的游戏而感到有趣,虽然他玩游戏不多,但以他远超同龄人的心智,怎么会为了一个游戏而开心不已。

    其实,主要还是凌云在下了游戏之后发现了一个问题,他发现这个游戏和他以前接触过或者听说过的游戏都不一样,虽然以前也有这种虚拟现实类的游戏,但大多只是视觉和触觉等效果,而梦想之地似乎更加真实。

    或者说,梦想之地就是另一个世界,在这里你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得到的反馈和现实一样,刚下游戏的时候试了一下,这里面居然有触觉效果,这意味着什么?

    就是说你在游戏里受伤或者死亡你都是能感受到的,虽然现实的身体不会收到伤害,但是触觉乃是人类最重要的身体机能之一,他可以极大程度上影响大脑的判断,也就是七情六欲都可以被影响。

    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试想一下,一个人可能会因为一个游戏没玩好而悲伤,因为打不过别人而气恼,但是梦想之地不一样,假如在一场打斗中,对方拿武器在你身上造成了伤害,你感觉到了痛,他要杀你的时候你觉得自己要死了,这种恐怖感就好像现实真的要死了一样,试问,谁敢不怕?

    是个人都会怕,那么许多决定都会被影响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大家玩游戏都是为了什么?自然是娱乐好玩或者实现一些现实不可能的东西,如果七情六欲都可以在梦想之地实现,那么这可真的就应证了梦想之地开篇的那句话,“在这里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前提当然是你得有这个能力。

    这对凌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对他来说最关键的是大脑判断,他不是一直想找办法锻炼自己的那个不靠谱的“特殊能力”吗?

    苦苦追寻不得结果,这下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梦想之地不就是他最佳的训练基地吗?因为不管怎样,他可以重新来,不用担心自己死了也不用担心杀了别人啊。

    想到这里,他心头一热,一度以为自己的梦想就要成为泡影了,没想到现在又有了一丝希望,虽然他不能肯定这能力是否能被锻炼,但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一定会去试一试,不然他一辈子都不会甘心

    于是,凌云开始想要买一个游戏头盔了,毕竟这件事暂时不能让父母知道,老是去网络超市也会让他们心寒,担心儿子颓废下去,成为网瘾少年,但是,游戏头盔可不便宜,凌云上网打听了一下,最低级的就要八千华夏币。

    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全面整顿,通货膨胀也完全被打乱,所以现在八千华夏币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要知道,凌天傲一个月的工资也才六千华夏币,而吴晓更少,只有四千,虽然凌云从小到大都有一定零花钱,毕竟父母还是很疼爱他的,虽然艰难,但也是给了他一定零花钱,很少,但是已经颇为不易了,而凌云从小懂事,加之他也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所以到现在倒是存下了四千多,不过剩下的三千多怎么办呢?

    凌云陷入了沉思,找父母要吧,父母肯定会给的,只要自己编个理由说学校收钱就行了,毕竟凌云基本上没有骗过他们。

    不过父母已经为了他已经够艰难了,凌云不忍心再让他们多受苦累,需知,光是凌云一年的学费就差不多占了整个家庭收入的70%,三口人还需要吃穿住行,能保证每年的收支平衡已经是极为勉强了,看看这么多年母亲没有买过一件首饰就知道了,吴晓年轻的时候可是大学里的系花,其实这一点从凌云的身上也可以看得出来,遗传嘛。

    那还能找谁呢?亲戚是一个没有了,战乱中死的死散的散,如今就算有也是分布世界各地难以找寻。

    只能看看沐风了,说起来,沐风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也是最好的死党,原因无他,他们俩小时候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而且凌云还救过他的命,后来长大了点沐风父亲经商赚了点钱,就搬出了原来的地方。

    而凌云在学校里因为成绩好,再加上性子有点冷,所以基本上没什么朋友,顶多有几个说话的,在凌云看来根本算不上朋友。

    其实倒不是凌云性子真的有多冷淡,只是凌云成绩太好,一直考年级第一,再加上他早熟太多,所以对很多小孩子的游戏或者笑话都不怎么感冒,本来大家都觉得好学生高傲一些,这样一来大家更不太喜欢和他玩了,和他说话的那几个还是那种特别热情的,而且凌云也不会冷脸相待,所以保持着不咸不淡的关系。

    打电话约了沐风周末见面,到了周末,一见面,沐风就调侃道:“你这小子,半年多没联系我了,不会是想要借钱才找我吧?”

    沐风当然是随意一说,当初沐家发迹之后,沐风就想过帮衬一把,不过凌云硬是拒绝了,说我们是哥们儿,我不想要这关系变质,我可以自己出人头地,态度很是强硬,沐风倒是也能知道,凌云虽然人前总是服软,但骨子里傲气十足,肯定不会要他的施舍,就算是帮忙也不行。

    凌云听了颇为尴尬,摸了摸鼻子:“你没猜错,我还真是找你借钱,你不会不给吧?”

    沐风眼睛一瞪:“卧槽,你这小子,逗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