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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开始的目标是找到一只手机,占着小孩子身份的便宜,打电话给善良的警察蜀黍,然后哭诉自己迷路了,然后等在原地等人来接好,简直计划通。
但碰巧遇到犯罪团伙,真的是意外之喜。
手机这种东西虽然如今还没有到人手一只的程度,但用脚趾想也知道,一个绑架团伙怎么可能会没有手机呢?难道他们不需要联络那些被勒索的倒霉蛋吗?
既能实现目的找到手机,又能顺带发泄下憋了这么多天的郁气,黎稚对此感到相当满意。
这一切的一切,从始至终和拯救小胖子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如果刚刚小胖子没有突然暴起咬下华哥的枪的话,他可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管小胖子的死活,他的善良和同情心早被狗吃了。
所以与其说小胖子帮他放倒了华哥,倒不如说他是误打误撞地救了他自己。
不过他这么一咬,倒确实让他更方便地弄晕了华哥,所以他礼尚往来,在他被踢晕后喂了他湖水,虽然猝不及防被吃了手指(男孩再次黑脸),但他自觉不会和一个失去意识的人计较。
哼!
不过提到那把枪,倒引起了他的一些兴趣。
人类总是举着一把枪,荒谬地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那为什么华哥宁愿等他把手下全部放倒后,用枪指着小胖子来威胁他,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也不愿意在一开始直接对他开枪呢?
明显后者更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吧!
因为不忍心对孩子下手?
——鬼才信。
黎稚隔着外套捡起那把枪,熟练地拉开扳手,对着远处扣下。
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不出所料,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黎稚瞬间地这把枪失去了兴趣,随手扔到一边,枪支落地发出轻响。
拿出手机,男孩拨通了110的电话,声音哽咽,数次哭崩,完美地扮演了一个无辜遇到绑架团伙,惊慌失措的受害小朋友形象。
现实中,却半眯着眼,百无聊懒地摧残着脚下的青草叶子。
唔,看样子今天晚上清净不起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