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贱客(第1/2页)巫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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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初夏,北方的天气还是有点寒冷。

    吕凉山脉,北连印山,南结秦领,是西山省两条南北走向的山脉之一,虽然没有泰行山那么有名气,但不能否认,吕凉南端,也有一个五岳之一的华安山。

    以吕凉山命名的吕凉市,南北东西,陆地交通发达,又囊括母亲河,可以说地理位置十分理想。紧靠黄沙河的吴县,更是对这条经常发怒的大河,又喜又怕了。

    要说这吴县,紧靠着黄沙河不说,陆地上正正的被国道307东西向横穿,不得不说,交通发达啊,可以想象的是,这里的百姓自然是生活不错了。

    当然,就算是世界有名的纽约,那也有贫民窟,吴县也不可能就全是小康之家,不过要说最可怜的人,就是经常去世纪龙大酒店附近转悠的小乞丐——刘凤了。

    刘凤,男,13岁,长的有些瘦弱,但也算是眉清目秀,而且身上干净,发丝齐整,如果手中没有拽着捡垃圾的袋子,不熟悉他的人,绝对不会认为他是个乞丐。

    刘凤是千禧年生人,按说应该沾了喜气,是个有福之人才对,但奇怪的是,他从小就霉运当头,而且好像霉运还能传给身边的人!

    从懂事起,他就没见过亲爹,亲妈也在五岁的时候一命呜呼。虽然有好心的舅舅要收养他,但是很可惜的是,和舅妈吵了一架之后,舅舅很明显不是舅妈的对手,满脸血痕的放弃了。

    还好的是,几经流浪,几番波折,他被扔进了孤儿院,孤儿院的院长很慈祥,孤儿院的小朋友也很好相处,老院长教给了刘凤读书,写字,看报纸,用电脑,而且一直都夸奖刘凤,说刘凤是老奶奶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

    可以说,刘凤在孤儿院的时候,比在任何地方都开心,包括他的妈妈还活着的时候,给他讲故事,哄他睡觉的时候,都没他在孤儿院呆着的那两年更加的令他怀念。

    很可惜,好像他的霉运还没过去,而且还带给了孤儿院,所以,他只在孤儿院开心的过了两年,孤儿院就失火了,一共8个小朋友和一个院长老奶奶,被烧的只剩下了刘凤一个,所以孤儿院没有了,在原地取而代之的是,世纪龙大酒店!

    没人知道的是,孤儿院失火的时候,刘凤是醒着的,他清楚的看到了失火的过程,失火的原因。可惜,害怕和懦弱,让九岁的他不敢出声,或许那时的他也并不知道他看到的那两个大汉,忙忙碌碌的在做什么,他只是被两个大汉手中拿着的明晃晃的刀子给吓住了。

    而后果就是,孤儿院消失了。小朋友和老奶奶都死掉了,可是他们的惨叫声和哭喊声,却一直回荡在刘凤的脑海里,让他苦不堪言,每夜都被噩梦之中那两张在火光照耀下,狰狞的面容吓醒!

    在县城游荡了几年,刘凤十三岁了,也更加的成熟,更加的懂事了。最近,他有了一个奇怪的能力,好像盘旋在脑海之中5年的火光化为了真正的火焰,而他,可以操控那些带给他恐惧的火!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当然,虽然他很爱干净,经常洗澡,洗衣服,但是周围的人们都知道他是个乞丐,所以没有小朋友愿意和他玩耍,大人们自然也不愿意和一个小屁孩子聊天沟通,所以他即使想告诉别人,也没有人可说的。

    最近他一直都在做一件事,每天都拿着不同的瓶子,或是可乐瓶子,或是矿泉水瓶子,当然,什么瓶子不重要,只要是瓶子,不漏水就可以。他拿着瓶子一直在世纪龙大酒店附近晃悠,每每趁人不注意,就会在两辆明显改装过的重型摩托车上偷点油!

    不是吃喝炒菜用的油,而是可以燃烧的油,带给刘凤灾难的油!那两辆摩托车,是属于刘凤在梦中被惊醒的那两张脸的主人,刘凤想做的是,把同样的灾难,带给那两个人,也带给他们的家人!

    刘凤从来没有偷过别人东西,因为不管是妈妈,还是院长奶奶,都告诉过他,偷东西的不是好孩子,他也一直没有偷过东西,可是如果靠他捡破烂卖钱去买油,人家也不会卖给他啊,没办法,他只能去他最熟悉的那两个人的车里,借一点点了,嗯,是每天都借一点点。

    还好的是,摩托车的输油管,很容易就能拔掉,再装上去,至于漏在车上的那一点点油,很容易就挥发掉,只要每次借的少一点,是察觉不到的,至于车主同不同意外借,那刘凤可管不到了,谁叫他们是整个县城里,刘凤唯一熟悉的两个人呢?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在刘凤的感觉中,应该够用的了,因为那个恐怖的夜晚,两个车主带过去泼洒的油,按照双份准备,一年下来,量也已经够了的!

    本来如何运输是个很大的问题,毕竟那两个大汉的家,离他们工作的大酒店,用脚走的话,路挺远的!

    幸亏,距离虽远,但是却在黄沙河下游,只要把十个散装白酒的水壶绑紧,再系上一串空瓶子,另一头拽在手中,顺着黄沙河往下走,要把油送到他们的家里,除了河边到他们家的那几十米路需要搬运外,起码百分之九十九的路,都是很轻松的,当时想出来这个搬运的办法,刘凤可是得意了好久呢!

    世纪龙大酒店是一座吃饭住宿一体的酒店,装修很是豪华,整个顶楼一共也就两间套房,装修标准据说是五星级呢!

    其中一间,带给刘凤噩梦的两个大汉,正哈着腰,狗腿子一般的忙着端茶递水,点烟拍马屁!而他们忙活的对象,是一个挺着啤酒肚,脖子上挂着足有两斤重金链子的‘壮’汉

    “小姜,小王啊!你们跟着我也不短的时间了吧?”壮汉吸了口烟,在旁边不知道是小姜还是小王端着的烟灰缸里弹了弹刚点着火,只抽了一口,不存在的烟灰,悠闲的开口说话。

    “跟着您吃香的喝辣的,赛神仙的日子,俺哪还记的跟了您多久呐,只要大哥您不赶俺滚蛋,俺就一直跟着您!”这话是端着烟灰缸的大汉说的,一脸的贱样实在是白瞎了他的凶恶长相!

    金链子‘壮’汉满意的点了点头,夸奖道:“小姜啊,你的这张嘴啊,真是会说话,哥听着是很高兴!不过呢,你们跟了哥这么长时间,苦活累活做了不少,做哥哥的,就算是自己吃肉,也不能不给弟弟口汤喝不是?那还不得叫下面的兄弟戳脊梁骨啊!”

    既然端着烟灰缸的是小姜了,那另一个不用问也是小王了,按照往日的捧脚习惯,小王开口了。

    “大哥,没有您带着兄弟们,不说别人,最起码俺现在还在小镇里抠脚丫子混日子呢!谁敢说三道四的不服您,俺就把他沉河里和王八做伴去!”

    大哥叹了口气:“哎~~~我也是真舍不得你们呐,可是再舍不得,也没得办法。这一转眼,你们都快三十的人了,就你们哥俩这赚多少花多少的活法,再这么滴过三十年,都娶不上媳妇!你说你们哥俩就不能找个大学生啥的结个婚吗?老是和那些屁事不懂的小太妹胡搞啥哦!”

    哥俩尴尬的笑笑,还没说话,大哥摆了摆手,接着说道:“算啦,说你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们俩一直都是哥的左膀右臂,这么多兄弟里,哥最喜欢的也就是你们俩了,眼看三十的人了,你们家里父母管不住你们,哥还能眼看着你们一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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