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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尸体丢进河中之后,扒下来的衣物还要处理,师徒三人在附近弄了些枯草树枝什么的,用带来的火种引燃烧毁,然后又把灰烬混在泥土里埋回去。.org
灰烬里发现了块金子,在火光下验看才发现是扭曲成团的金钗,应该是藏在袍服某处的贼赃,朱达搜查的时候没有发现,烧后藏不住了。
“你们就当没这个东西,不然要招来大祸!”向伯严厉的警告了下,犹豫片刻还是揣到了怀里,在各个村子里,连铜钱这等通货都是稀罕物事,更不要说金银这种宝货,朱达现在都后悔把那银镯子丢在河里,在琢磨能不能捞出来。
焚烧衣物燃起的火堆不大,烧起来很快,不会引人注意,即便这样,师徒三人开始紧张异常,等把一切处置完毕之后,立刻回村。
这个时候晚霞映天,四处还很明亮,可三人的脚步都很快,四周田地空旷处一个人影也不见,贼兵出现后,天黑前一个时辰所有村民就只在村内活动,谁也不敢拿性命开玩笑。
等三人进村之后,巡夜的村民们已经在村中集合,手里大多拿着木枪,少见有矛头的,因为有过几次值夜巡逻的经历,大家已经不那么紧张,神情都很平静,甚至有说有笑,李总旗拎着朴刀站在一旁,神情颇为郑重。
看到朱达他们三个,李总旗特意点头招呼,向伯脚步停了下,让朱达和周青云等等,他则走了过去。
难道向伯改主意了,想要把贼兵的事情报官?让李总旗把消息传过去?朱达看着向伯和李总旗小声聊天,他这边胡思乱想。
过了一会向伯就是回转,这点功夫也说不了几句,会合后笑着说了句“师父这次倒是借了徒弟的面子,李总旗倒是答应的痛快!”
“分赏钱吗?”周青云大大咧咧的问道。
“脑子想什么,是借马!”向伯心情不错,笑着训斥说道。
白堡村里只有一匹马,就是李总旗的坐骑,按照村民的议论,总旗李纪一直对这匹马宝贵无比,宁可亏待了老婆儿子,也不会亏待了这匹马,出借就更不用提了,当然,在这白堡村里,也没什么人有资格去借用。
师徒三人走了两步,朱达却反应过来,惊讶的问道:“师父,你居然会骑马?”
“这有什么稀奇的,向伯早就会骑了。”周青云觉得朱达大惊小怪。
懂得战场上的武技,懂得弓马,见识也不少,这样的人物却只在和百户村子里做个盐贩子,未免太屈才了,哪怕做个家丁亲卫之类,也会比现在的境遇强太多。
向伯仿佛知道朱达所想,无所谓的笑着说道:“老汉运气不好,教我本事的那位死太早了,不然能做个把总,运气好还能再上一步”
朱达记得师父提过当年从军时候,曾有个南方出身的亲卫教给他不少本事,但后来这个人战死,一切也就没了指望,此时听向伯笑得爽朗,似乎不放在心上的样子,应该是想得多了,也就想开了。
回到向家,向伯把去下马村贩盐所得分出一半来装进篮子里,让朱达带着回家,真要是十二岁的少年或许看不出什么,可朱达却看到师父的分配很偏向自家,有这份照顾在,他索性拽着向伯和周青云跟他回去一起吃饭,向家老少也没什么推辞,安排周青云去仓里割了一块腊肉,奔着朱家去了。
一进自家院子,正在收拾柴草的父亲朱石头连忙迎了上来,向伯笑着指了指朱达手里的篮子,开口说道:“今天去下马村的收成不错,这是你那份。”
朱石头明显很想看看篮子里有什么,但还是忍住,只是满脸喜悦的说道:“多亏向大哥,多亏向大哥。”
向伯和父亲在那里聊着卖盐的事,气氛很是愉快,朱达和周青云忙着把篮子里的东西放下准备做饭,师徒三人颇有默契,没有人会说什么杀人的事,看这个样子,那个女童秦琴要么没醒,要么没有说。
刚开始在厨房忙碌,母亲朱王氏走了进来,分来的东西她也见到了,不过朱王氏脸上却不见喜色,反倒是有几分忧虑,周青云对于朱家来说已经不算外人了,她没什么避讳的,压低声音说道:“小达,那个闺女是谁家的?怎么穿着补丁衣服,内里却是绸缎的褂子,别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平白多了是非。”
不是谁家孩子都能用绸缎做内衬的,而且平白无故,大户人家的孩子又怎么会走丢,又怎么会在白堡村这样的地方被捡到,如果因为这个被人冤枉,或者有什么牵连,那可就是大麻烦了。
“是个秀才家的孩子,没准从前家里不错,现在败落了。”朱达笑着安慰了句,他对秦琴的家境有估计,现在看倒是更超出预料一些,当时看到这小女孩肤色和健康就知道不是寻常百姓能有的。
从那个贼兵颇费周折才绑了秦琴,这女童家境肯定不差,肯定有些现在不知道的秘密,贼兵没说,秦琴也不会说。
晚饭的时候很热闹,朱达的父母双亲喜气洋洋,他们看到了卖盐的分润,看到生活改善的希望,甚至会更上一个台阶,吃饱穿暖甚至吃好都不是奢望,这怎么会不高兴,向伯和朱达自然不会说出河边的真相,倒是周青云神情一直有些僵硬,只在那里闷头吃,这其实和平日里没区别。
让人惊讶的是女童秦琴,小姑娘居然也没说,只在那里讲昏昏沉沉就来到这边,然后遇见朱达和周青云。
“你这孩子就是不省心,去河边抓鱼能带回个丫头来。”父亲朱石头笑着埋怨了句,别的没有多说。
朱家夫妇二人很喜欢秦琴,不住的夹菜添饭,本来女童对鱼很有戒心,但吃了一口之后双眼发亮,很是多吃了些,当然,朱王氏特意把鱼刺都弄干净了。
“真好吃,等回家了让我爹做给我吃!”朱家的气氛很好,除了向伯长得凶点,其他人都不像坏人,秦琴觉得安全,睡了一觉养好了精神,在那里有说有笑。
看着女童可爱,朱王氏习惯性的逗了一句:“秦琴,留在我家好不好,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鱼。”
妇人对孩童说这样的话没什么特别的含义,类似的场景往往都会讲的,不管孩童怎么回答,大家哈哈一笑就是过去,没曾想秦琴转转眼睛,先看了看碗里的鱼肉,又看了看朱达,很为难的说道:“婶子,我不能给朱哥哥当媳妇的,我爹说我要嫁个读书人家,起码也要嫁给千户家的大儿子什么的。”
女童这话一说,屋子里安静不少,朱达的父母对视了眼,又看了眼朱达,都是憋着不笑,周青云咧开了嘴,然后又是低头强忍。
现如今朱家也用得灯火,屋子里算是明亮,看着不知道天真还是复杂的女童,再看看身边人的表情,朱达用手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
“心思还真多,不光要当千户的儿媳妇,还要当千户的媳妇。”向伯说得很不屑。
卫所武官若没有恩赏罪罚的话,职位是世袭的,是长子继承家业,要当千户家大儿子的媳妇,就是说将来要成为千户夫人,在大同地方,这可是好大一块家业。
虽然大同的秀才很稀罕,可偌大的大同镇,千户也不过三百人,各个都是豪绅一等,区区秀才他们还看不上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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