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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而出,李风把身上的衣服脱得干干净净,堵到龙血喷涌的口子上,任由龙血冲刷自己的身体。
用滚烫的龙血洗澡,不止可以使皮肤坚硬无比,刀枪不入,而且还能拥有部分龙力,变得力大无穷。
龙血沾染上皮肤,马上就是一股热浪往里浸透,比马杀鸡还爽,李风长长的吁出一口气。
李风从头**脚跟,甚至连脚底板,都被龙血冲刷一遍之后,才开始找东西盛装龙血,他几乎把空间戒指里所有能装东西的容器,都给腾了出来,灌上满满的龙血。
虽然随着时间流逝,龙血的效力会迅速消减,不过至少几个月之内,还能保证一点功效的。
可惜的是,李风身上携带的容器太少了点,满打满算,装的这点龙血估计最多只能够十个人用,而且还要小心的涂抹,不能有一点浪费。
李风看着还在不断流淌的龙血,一脸的肉疼,他甚至把大飞都拉过来洗了个龙血澡,不过龙血不是万能的,飞马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很强悍,洗了个龙血澡实力也没有增强多少,当然,一点都不增长是不可能的,大飞现在的肉搏能力,绝对可以傲视其他任何银翼水晶飞马,飞翔能力也要快出一大截。
李风的空间戒指只有一百个立方,要是勉强点的话,也可以把整个巨龙塞进去,不过遗憾的是,空间戒指的入口有限,巨龙体积太大,无法通过入口,李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龙血流干。
李风也不穿衣服,直接抓着墨月刀开始解剖这头巨龙。
要不是巨龙一旦与龙骑士签订永恒契约,就终生再不能拥有第二个主人,李风还真有心做做龙骑士的。
光是龙骑士这个称呼,就足以吓退十万大军,泰坦大陆再没有比这个职业更拉风的了,对于一向虚荣心泛滥得一塌糊涂的李风来说,诱惑力真是无与伦比。
不过李风有这个心,也没有这个能力,龙骑士可不是能击败巨龙就能当上的,绝大多数的龙骑士,自身的实力都远远及不上他们的坐骑,只有成为龙骑士之后,有龙气的熏染,才能一跃成为大陆顶尖强者。
通常龙骑士的诞生,都是巨龙看某个人类顺眼,自己上杆子与人类签订永恒契约,并且这种契约只能由巨龙主动发起,人类都是根本不会的。
所以龙骑士通常被认为是命运的选择,充满了宿命sè彩。
不过在李风的墨月刀下,这一对宿命鸳鸯算是同生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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