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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嫣回到容华阁,思索自己想要报仇,必不能如上世一般平庸,上一世自己古筝已属上乘,诗词有天赋。不足的,恐怕就是那一手的字了,毕竟主母没有请过先生,字体小家子气极了,没有风格。
里屋香气弥漫,让人舒服,沈安嫣看着这带有回忆的闺阁,六年没有回来了,没想到还能再看见,老的事物还是有些许亲切……
书架上很多诗书,她七岁前很喜欢读读看看研究,可是后来主母说女孩子家又不考状元,看那么多书干嘛,女子通文识字,能明大义者,固为贤德,然喜看曲本小说,挑动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无丑事,反不如不识字,守拙安分之为愈,只需顺从父家、夫家就行。
可其实大周王朝是个开明的王朝,赌书消得泼茶香才是贤德淑雅的标准。正所谓美女,应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不然主母为什么要为沈凌央请人作诗再散播出去说是沈凌央自己所作,以此积攒美德。
记得还小,自己作的很多随笔之类的小诗小词都被沈凌央和沈长碧拿走了,也无处说冤,京城的平民百姓、皇家贵胄,到现在还对八岁便能做出好诗的沈凌央和沈长碧存有好的印象,为沈凌央被封为京城第一美人埋下伏笔。
沈安嫣需要复仇,仅仅这样是搅乱宅子是不能够报仇血恨的。要努力走出去,不可能一辈子待在宅子里面,可是贵族,特别是皇族,最不把人命当回事,沈安嫣只是个庶出女儿,连亲爹都不在意,别人又怎会在意?
沈安嫣玉指停在半空,指尖轻搭一个玉佩。玉色上乘,水润通透,那玉佩被沈安嫣放在以前自己最钟爱的书旁边,其实位子也算得上很醒目了。但是因为那本书现在几乎不看,所以后来才被遗忘了。现在看见这块玉佩,勾起沈安嫣一些被遗忘在角落的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因为我是沈家第四个健康成长的女儿,所以就用了这两句的第四个字,乳名颜暖。”坐在田地上的女孩说着。那年沈安嫣只有五岁,还习惯用着乳名。
“小小年纪的,你知道这句是什么意思吗?”男孩白白净净的脸上挂着笑容,眼底却满起一层不明的意味。
沈安嫣向后靠着谷堆,轻轻摇晃着手中一只软茸茸的狗尾草,思索了一下,说:“嗯?不是形容一位生得倾国容貌,三千宠爱的贵妃吗?嫡母说希望我也可以前途光明,出落成艳色天下重的婷婷姑娘,所谓之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是这个吗?”沈安嫣这个时候还不愿意叫夜秋倪为娘。
“嗯,是的。”嘴上虽是笑答道,但是此时男孩眼里那层不明的意味更浓了。这形容的分明就是杨玉环,杨贵妃是祸水红颜,如花年纪就绞死于马嵬坡,这主母摆明了是希望沈安嫣没有好下场。
不过沈安嫣年少不懂这个,似乎也不错,开心的生活就挺好,于是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开口问道:“颜暖,你以后还可以出来吗?”
沈安嫣听后摇摇头,没有了原先明媚的笑容,显得有些沮丧,“爹和夫人不让我出来。”
“没事,那我去找你,”男孩站起来,俨然一副成熟的模样,真的看不出他只有七岁。“你先记好了,我叫珺墨。”
多么可笑的名字。淡墨敧斜倒,无处著消愁,算了,他确实很不幸,不是吗?珺墨嘴角勾起一个自嘲的弧度。
沈安嫣也跟着站起来,拂一下桃红儒裙,腰上浅黄色的衿带随风飘,“绿袍乍著君恩重,黄榜初开御墨鲜。我知道!你家里是希望你得考状元,前途似锦啊,多好听。”
沈安嫣水汪汪的眼睛含笑看着珺墨,平常的人家自然是希望儿子考上状元,前途似锦。
珺墨笑笑,沈安嫣是误解了,他家里并没有这种打算。不过这句话倒是挺好听的,本来还想告诉她,自己是怎么理解珺墨的,不过想想,不想说了。
如果真的如颜暖说的那样,他奢望的那样,那就挺好了。
“对了,珺墨,琴妈妈要找我了,我得快些回去了。”沈安嫣丢下那支草,想起琴妈妈要开始找自己了。
这记忆是沈安嫣随琴妈妈外出,偶然遇见一个男孩,两个人聊天,兴趣相投,跑到草丛,小溪,田野,开心的玩到了下午,沈安嫣觉得这会琴妈妈肯定办完事在找自己了。
“嗯,我陪你吧。”珺墨跟上去,然后抬手敲了一下沈安嫣的头,沈安嫣回头睁着水汪汪的大眼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充满疑惑和不解。珺墨也看着她,说,“要喊珺墨哥哥,怎么能直呼名字呢!”
沈安嫣无辜的点点头,连连应是,然后跟上珺墨,两人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夕阳的地方。
沈安嫣停住思绪,珺墨?上辈子似乎一直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人,他难道将自己忘记了?还是来找过自己被夜秋倪赶走了?
沈安嫣继续着儿时的回忆,在那之后不过四五天,珺墨就真的找到自己了,然后隔三差五的还来找沈安嫣玩,两个人聊天、读诗议史或者弹琴作画,非常聊得来。
沈安嫣的露华阁正好在沈府靠边的位子,和外面就隔着一堵修的不太难越过的墙。
记得那个早晨,沈安嫣坐在自己后院看书,那是沈安嫣每天早晨都会干的事。
春风拂面,不算很冷,有点暖暖的感觉,柳枝初放了碧绿的小芽,看着舒服极了,给这个也算是富丽堂皇的院子更添光彩,整个院子充满暖绿。
这时,一个身穿绿色纱裙的少女走进来,腰间用水蓝丝软烟罗系成一个优雅的蝴蝶结,墨色的秀发上轻轻挽起斜插着一支薇灵簪,肌肤晶莹如玉,粉黛扑面。身后一群婢女走进来,沈长碧气派的很,她的随侍婢女比跟自己整个后院的人都差不多了。
沈长碧看见沈安嫣放在石桌上的一首诗,拿起来,缓缓说道,“这首诗是你写的吗?我看……”
“沈长碧!上次你怎么能拿我写的诗,去跟爹说是你的!那明明是我写的!”沈安嫣一看见沈长碧就想起了上次的事,放下诗书,站起来质问沈长碧。
记得上次沈长碧拿走自己的诗给爹,爹说,笔法稚嫩一看就是小孩子写的,不过天真淳朴透露灵气,而且文笔也算不错,是请人代写都是写不出来的感觉。沈沉殷那时是从三品御史大夫,结交也很广,之后传播出去,沈长碧收获不小名声。
“谁说是你写的了!分明就是我自己写的!对,还有这首!”沈长碧拿起桌子上的诗,对沈安嫣吼到:“是我写了,你非要拿走看的,现在,还给我!”
沈安嫣只有五岁,也不懂什么世故谋算,上次那诗自己解释是自己写的,还被爹爹骂了一顿,还说企图陷害盗用,品行不端正,肯定是平时无用的戏曲书看多了。
上一世的自己还伤心哭了好一会。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多年后,等自己写了足够的诗给沈凌央、沈长碧之后,主母就借此事做文章,告诉沈安嫣“女子无才便是德”,让沈安嫣有了犹豫,不再那么热衷与诗词。
单纯的沈安嫣不知道用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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