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暗算(第1/2页)走出盘丝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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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驼背山纵横仅有三十六里,称不上是聚气藏风的宝山灵地,山上参天古树寥寥,随处可见大片大片的裸地,寸草不生,一条小溪静静淌过,游鱼细瘦,此等景色自然谈不上奇绝,没有吸引名流游览时诗兴大发留下的千古绝句,也没有哪位豪杰不幸落难于此堆起的英雄冢,一年里大多时间萧条索然,孤寂独影,就连猎户都很少涉足此山。

    说起来,唯有向阳处的桃林是个好景致,清风徐来,落英缤纷,结出的野山桃硕大甘冽,只可惜很少有人知晓这片如美人般的桃林存在于此,以致遗世独立,挨了一季风吹雨打才红艳艳的桃子,最终只是熟透,落地,腐烂,化泥,一年又一年,同样的单调画面轮回重播。

    白晶晶偶然路过驼背山,不知怎么,喜欢上了它的安静,孤寥,如同尸魔洞里的她一样,但是,这里有阴晴变幻的天空,有成群结队南飞北往的大雁,还有偶尔到此饮水的野兽,溪边那些奇形怪状的足印引人遐想,白晶晶忍不住猜想那些在风吹日晒下逐渐模糊淡去的足印是谁的,老虎的,还是独狼的,抑或是狐狸的?

    白晶晶不喜欢狐狸,老虎和狼见到她都会吓尿,狐狸却要精明许多,天生的敏锐感觉总能让它们提前发现危险从而早早溜之大吉。

    念及此处,白晶晶总是咬牙切齿一番,你说说,自己扮个女鬼容易么,又得弄头发又得捏嗓门,还得在草丛里蹲守半天,听说女鬼都是白衣飘飘,费了多少唇舌才从三娘那儿弄来这一身白衣如雪,好不容易遇到一尾狐狸,还没来及跳出来吓唬一下,它就跑了,唉,友谊的小船荡漾不起来,还能不能好好玩耍。

    嘻嘻,还是小猴子好。

    我的小猴子,我的第一个朋友。

    太阳落下山,夕阳余晖撒在桃林上,绯红的桃花瓣儿仿佛染上一层霞光异彩,远远望去好似整个桃林都燃烧起来,蔚为壮观。

    白晶晶快乐地笑了笑:“嗯,回去吧。”

    少女跳下树,在溪边采两朵野花,一朵插在头上,一朵拿在手里,一蹦一跳朝北行去,一开始一步是小碎步,后来一步便是一丈远,数丈远,没几个起起落落,便下了驼背山。

    行行不歇,来到北方一座山头的崖顶,放眼望去,前方的地理环境骤然变得极为复杂,但见峰岩重叠,千峰巍列,山石嵯峨,涧壑千回百转,漫山荆棘松楠,遍地豺狼虎豹,乱山群中隐隐有妖魔潜伏,喷雾吐风,不可一世。

    千峰拱手处,有一座巍峨雄峰,山色发白,形似猛虎昂首,呼天啸地,因此唤作白虎山,此地千峰连成一脉,因白虎山之名而唤作白虎岭。

    白晶晶轻咦,抬头翘望,白虎岭的东方远处,有两点影子在移动,她嘴角勾起,森然一笑,深吸一口气,跌足而起,疾驰如飞,不多时,有两道身影出现在白晶晶的视野里,赫然是一男一公子。

    那男子约莫二十四五,一身贫贱寒服,却生得面如冠玉,玉树临风,手里那柄镶金琢玉的宝剑剑气内敛,剑意飘荡,就是不懂的百兵之君的人看了也知道那是一柄绝世名剑,价值连城,寒士与宝剑放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就像是乞丐手里捧着黄金一般。

    寒士身旁那位妙龄公子,粉面端正,樱桃薄唇,聘婷婀娜,身穿一身修长的紧身袖袍,长发盘起成髻,手持精装桃花扇,眉间英气逼人,明明是女儿身,却扮作富家公子,偏偏扮得一点儿不像,走路的样子还是三寸金莲,更别提紧身衣裹挟的胸前那对高高隆起的雪胸,一眼就能看出雌雄来。

    妙龄公子翠眉娇媚,颇有些姿色,就算称不上沉鱼落雁,也有大家闺秀的气象,此刻男装打扮,将浑身的英气肆意展露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反而更能激起雄性的征服欲,那位寒士痴情望着她,眼神片刻不离,仿佛魂儿被勾去了一般。

    从二人来的方向判断,他们应该是从数十里外的一座城镇一路走到了白虎岭地界,闲情逸致如春游一般,浑然不知白虎岭有多么可怖的存在。

    白晶晶笑了笑,走了出来,蹦蹦跳跳,与穷酸寒士和妙龄公子同行,后者面露惊色,转头上下打量白晶晶,眼神警惕。

    穷酸寒士微微错愕,问白晶晶道:“这深山老林的,你是哪家的孩子?家里的大人呢?”

    白晶晶腼腆地指了指前方,道:“我家就在前方,我爹是猎户,我们一家子都住在山里。”

    说完,头也不回地超过二人,走在了前头。

    穷酸寒士哦了一声,将信将疑,对妙龄公子低语道:“宋小姐,不,宋公子,山高必有怪,峻岭多生精,你看前方千峰林立,恐有妖魔出没,我们还是回头吧。”

    妙龄公子呵呵豪言笑道:“王兄,莫要大惊小怪。西牛贺洲,哪里没有妖魔,我等修行之人,替天行道,若有哪个不长眼的妖魔敢来惹我,就叫它尝尝我手中‘锦绣山河扇’的厉害。”

    又道,“王兄,你气息绵长,道行不比我差,手中的祖传宝剑,绝非凡品,正是降妖除魔的利器,对付寻常小魔头,手到擒来吧。”

    穷酸寒士立刻涌出一阵豪气,笑道:“大先天境界,这柄‘无影剑’,祖上曾用它斩杀过蛟龙,沾染了龙血,威煞太重,轻易不敢出剑。”

    妙龄公子目光亮起,赞道:“王兄有惊艳之才,只可惜没有一位好师父领路,不然早就一遇风云变化龙。”

    穷酸寒士戚戚然,“家门败落,我孤苦无依,浪迹天涯,唯有宝剑相伴,本想寻仙拜师,却不得门路,四处碰壁,只怪自己福缘太差。”

    妙龄公子笑道:“王兄是有福相之人,相信必有名师青眼相待。”

    穷酸寒士苦笑道:“但愿吧,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希望此番与宋公子同行,能为我带来福运。”

    妙龄公子脸颊绯红,道:“你我虽是萍水相逢,但志同道合,嗯,惺惺相惜吧。刚才在那个镇子上,你我联手打败那些地痞流氓,为民除害,何其快哉!”

    穷酸寒士长笑。

    这个时候,白晶晶转过头,问道:“你们才认识不久?”

    穷酸寒士点了一下头,妙龄公子答道:“我们在东面那个镇子上相识,一见如故,决定结伴同行,共同历练。”

    白晶晶一脸贼笑的道:“我听说,白虎岭有个妖魔,专门喜欢扮成漂亮的女子,到那个镇子上勾引风流骨,通常的套路是找些地痞流氓故意来调戏她自己,那些风流骨见了自然按耐不住要行侠仗义,英雄救美,救下小娘子,接着小娘子就找个理由,与风流骨一起走,不管怎么走,最后一定会进入这白虎岭,将那些风流骨活剥生吃。”

    穷酸寒士听了,毛骨悚然。

    妙龄公子神色一变,黛眉紧蹙。

    白晶晶坏笑道:“我还听说,近来那个妖魔修炼到了关键时刻,需要一些有根基的风流骨,于是专挑那些修行者下手,半年里接连有数位落单的修行者遭了毒手,死得惨不忍睹,不忍直视啊。”

    穷酸寒士下意识地握住剑柄,退后一步,如临大敌般警惕地望向妙龄公子,后者神情凝重,百口莫辩地道:“王兄,我不是妖魔,我来自锦绣门,是名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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