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书与字(第1/2页)我真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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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忠,准备笔墨,朕要练字。”

    “啊?”

    王忠神情不解,他不明白,刘邦怎么会突然想起练字,明明之前还心情失落,无比惆怅的,一下子就转变过来,让他有点跟不上节奏。

    刘邦看他一脸懵逼奇怪道:“朕没说明白吗?”王忠忙道不是,他偷偷看了刘邦一眼道:“陛下,不去虎眺泉了吗?”

    “去虎眺泉干什么?”刘邦更迷惑了,心道王忠这是怎么了,尽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练字怎么就和泡温泉扯上关系了。

    “陛下心情不好,去虎眺泉泡一泡温泉,解解乏”

    原来是这样,刘邦哦了一声,心中顿时了然。

    想必是自己刚才的情绪让他不安了,这也难怪,察言观色,揣测上意这是太监必备的素质。

    尤其是服侍皇上,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免不了有一天会被杀头问斩。

    刘邦冷冷一笑,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王忠,你真是越来越长进了啊,朕现在心情好了,快去准备纸笔,再磨蹭你今天就别吃饭了。”

    “哎,奴婢这就去。”

    被踹了一脚,王忠经脉通了,气也顺了,就像吃了伟哥一样,高高兴兴地去干活了。

    拿来纸笔,摆好镇纸。

    刘邦凭着仅在孤儿院学过半年的经验,捉好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刘’字。

    王忠在一旁拍手叫好道:“好字啊,陛下,这一个‘则’字笔锋犀利,犹如蛟龙如水一般,当真是大气非凡。”

    嗯?

    刘邦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有些抽搐。

    老子明明写的是个刘字,怎么就成‘则’了?虽说不好看,但也不至于被人认错吧。

    他心中郁闷说道:“这个字果真好吗?”

    王忠重重点头“当然了,当今能写出如此美观的字,怕也就王释之一人了,不,就是书圣王释之,相比陛下也是远远不如。”

    刘邦嘴角扬起,王忠还道是自己拍马屁起了效果,更加眉飞色舞起来,“住嘴,朕写的明明是‘刘’字,怎么就成‘则’了?”

    他再也忍无可忍。

    屁股上被重重踹了一脚,王忠知道自己拍到马蹄了,立刻请罪道:“奴婢有罪”

    “行了,起来吧,朕也没怪你。”

    刘邦叹了口气,他知道,练字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还是得从小培养。

    想起在孤儿院照着字帖练字的日子,刘邦问道:“大渝字写的最好的人都有哪些啊?”

    “回禀陛下,若论书法,当首推王释之,三岁练字,七岁小成,未加冠便已成名。

    三十岁时,他在琅琊溪边顿悟,创出行书一流,深受世人追捧,一卷琅琊提序轰动天下,就连老太师也自愧不如,自此便成了举世无双的书法大家。

    古云,坐地成圣,王释之以书悟道,故而有了书圣的美名。

    朝中百官,天下士子皆欲求一卷书圣真迹而不可得,若谁有幸能得到只字半语,那也是像当传家宝一样,锁在密阁里,不向外人透露半句,深怕有哪个不轨之徒,半夜偷了去。”

    嗯?这么受欢迎?

    看来这个王释之就和前世那些明星一样,是人人崇拜的偶像,粉丝众多,想着,他便随口问道:“他果真这么有名?”

    “那是自然,王释之不仅书法出众,还做得一手好文章,更重要的是,他气质高洁,前年,拓跋珪派来使者,带着重金去请他。

    说他若肯来北秦,不仅赐豪宅田地,还以太师之职供奉,可谁知却碰了一鼻子灰。”

    哦?刘邦来了兴趣。

    王忠继续道:“王释之非但没收礼,甚至连门都没让北秦使者进,他说,吾既生于大渝,便是大渝之臣,岂能因荣华富贵而改投别国。

    说罢便大手一挥写了‘蛮夷之徒焉能学上国之粹’几个字,交给北秦使者,让他们带回国交给北秦的皇帝,据说,拓跋珪气的好几天都没吃饭。”

    嗯,有才华,还忠于国家,是个人才。

    刘邦对他好感大增,不知怎么的,自从刘邦适应了皇帝这一身份后,不管是啥,人也好,东西也罢,他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占有欲。

    总觉得这些都是自己的,别人觊觎,他就很不舒服,是自己本身就潜藏着这种变态的心理,还是说他已经被万恶的封建王朝同化了?

    看王忠一脸兴奋,满眼桃花的样子,刘邦知道,王忠一定也是王释之的粉丝,还是特别铁的那种,怎么说来着,对,脑残粉。

    这种大能放着不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刘邦下定决心,日后有机会定要拜会一番,最好能招揽到宫中。

    万民偶像为自己效力,那滋味,一定很比吃老坛酸菜还爽。

    心中YY了一阵,刘邦回过神来,见王忠还是一脸的敬仰便给了他一个脑镚,清清嗓子道:“除了王释之,在书法上造诣高的还有谁啊?”

    王忠自知失态,整了整神情恭敬道:“回陛下,相柳居士柳慕白,青田先生欧阳奇,还有朝中的户部尚书,林清徐林大人,这三位也都是当世有名的书法大家。”

    前面两个人的名字,刘邦从未听过,但林清徐竟然也是书法家?

    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转念一想,却也正常。

    要想在大渝王朝做官,只有两个途径,要么世袭,也就是爹是官,儿子也能做官,再就是被人举荐。

    被举荐的人写一篇文章,呈交给皇上,皇帝若是觉得满意,就会有人下旨封官。

    一文定乾坤。

    文章的好坏决定前途命运,自然无人敢怠慢,能否写一手好字,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东西。

    朝中官员大多都是被举荐而上位的。

    所以这些人几乎都有很厚的书法底子,其中出现几个书法造诣高的人,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只可惜林清徐那个老乌龟就要出京当郡尉了,不然,让他教自己写字,定是事半功倍。”

    暗道遗憾,刘邦问王忠“宫里面有收藏这些人的字帖吗?朕想描摹一下。”王忠道:“自然是有的,王释之得以成名的‘琅琊提序’,‘秦宫赋’,还有陛下登基时送来的‘云州散记’都在陛下的寝宫里。”

    啊?

    就在这里?刘邦大喜过望道:“不早说,朕怎么从来都不知道?”王忠吞吞吐吐地说道:“陛下不喜字画,所以奴婢”

    这样的事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刘邦心里亮的跟明镜似地,不由暗骂小皇帝白痴,放着真正的宝贝不要,偏偏喜欢腻歪的甜品。

    他不想多说话,叫王忠赶紧搬来。

    很快,王忠就从内殿捧着一摞画卷走了出来,好家伙,这么多?刘邦眼中放光,将那些画卷摆在御桌上一一展开。

    顿时,墨香扑鼻。

    纸质很好,墨迹紧凝,崭新如初,没有丝毫散开滩涂的痕迹。

    “这便是‘琅琊提序’”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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