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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缘故,林枭心中十分忐忑。他买了一兜水果,到了上次那个小区,给自己打了半天气,大着胆子走了进去。往里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对着守在门口的保安绽放了一个甜甜的笑容,问道:“大哥,我是来看姑姑的,可是忘了门牌号码,您看,能不能帮我查一下?”
他顿了下,补充道:“我姑姑姓陶,住在十号楼。”
许是他张口说了姓名和楼号,保安看了他一眼,痛快的查了门牌号,四单元301室,林枭默默的念了几遍,直到铭记于心。
从口袋里掏出了两个苹果放到桌上,林枭乐呵呵的道:“这次麻烦大哥了,吃个苹果解解渴。”以后怕是要经常和保安打交道,还是提前打预防针的好。话罢,林枭大步的走入了小区,到了十号楼的四单元前,仰头看了眼3楼,深呼吸一口气,迈着脚步,一步步的爬了上去。看着面前的深红色合金大门,仿佛看到了陶女士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他几乎落荒而逃,再三鼓起勇气后颤抖着指尖按下了门铃。一声,两声,许久都没人应门,林枭莫名的松了一口气,想了想,把手里提着的水果挂在了门的把手上,仿佛完成了一件神圣的仪式,他一身轻松的下了楼。
林枭又闲逛了会,给张大胖买了件薄外套,这才往家赶,到了家门口,一双眼睛却蓦然睁大,指着里面忙碌的身影,几乎吐出一口血,恶声恶气的质问道:“他在这里做什么?!”
张大胖抬起眼,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应道:“勤工俭学。”
林枭咬牙切齿的看着挂着围裙依然整洁干净的少年,白色衬衣的袖口挽到了小臂处,哪怕在拥挤的店里,依然宛如青松,俊朗挺拔的让人过目难忘。
少年刚好回头,看到林枭眼睛一亮,随后却克制的压抑住了自己的喜悦,对着他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林枭深吸一口气,东方战歌这副样子让他好过一些了,他调转头继续炮轰张大胖:“家里的店子才这么点大,以前你一个人就忙的过来,何况现在我也在帮你,有必要请一个帮工吗?!”
张大胖认真的点了点头:“有必要。”林枭一噎,脱口问出:“为什么?!”张大胖浓眉扬起,斩钉截铁的道:“便宜。”
林枭一窒,不满的问道:“多便宜?!”张大胖一本正经的应道:“包两顿饭,一天十块钱,中午和晚上都要帮忙。”
呃,是挺便宜的,别看苏记的店子小,生意可不差,活也不少,饭口的时候,能把人忙的脚不沾地,光是收拾桌子就能把人累的死去活来,现在最便宜的帮工一个月也要一千大洋,还要包吃住。东方战歌虽然只在饭口帮忙,一个月三百块也是非常便宜的了。林枭不再反驳,一双细长的眼睛却眯了起来,眼珠乱转,这么便宜的劳工一定要充分利用了。张大胖看看林枭,又看看里面的东方战歌,再次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把未知的危险置于眼皮子底下,是最安全的做法。——任何想要娶走别人家如花似玉的女儿的男人面前,都有一座叫做岳父的大山,山高千仞,通天彻地,唯有大毅力者才能攀爬之。林枭换了身衣服,也开始帮忙,三人脚不沾地的忙过了饭口,到了下午两点的时候,总算清闲下来,林枭和东方战歌都饿得饥肠辘辘。张大胖干脆的把锅架了起来,烧火放油,葱花炝锅,直接拿着配菜弄了盘宫保虾丁出来。满满一大盘子,配料下去半盆,林枭埋怨道:“炒这么多,怎么吃的完!”一旁的东方战歌早就饿的两眼冒了绿光,抢着端起了盘子,连声道:“吃的完,吃的完!”林枭一想,也是,半大小子吃穷爹娘,东方战歌这个岁数,正是能吃的时候。两个人把碗筷摆放好,林枭一巴掌拍掉了东方战歌的狼爪,朝着厨房喊道:“喂,开饭了!”张大胖慢悠悠的晃了进来,手里拎了两瓶啤酒,往桌子上一放,看着东方战歌:“喝两杯?”
东方战歌他爹就是个酒坛子,他自幼也没少喝,虽然没酒瘾,酒量却不小,正要开口应了,瞥到林枭一脸的不以为然,赶紧坐直身体,正气凛然的道:“哥,我不喝酒!”张大胖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东方战歌心虚的低下头,专心的扒着饭,林枭则是小口小口的吃着,看着文静,速度却一点也不慢。
林枭和东方战歌都饿坏了,闷头苦吃,张大胖习惯了这样的作息,慢悠悠的喝酒吃菜,一脸悠闲。三人正吃着,门口传来了一声大笑:“苏哥,吃饭呢?”
几人同时抬头往外看去,进来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生的眉目俊朗,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搭配简单的t血衫,看着就像是个朴素的大学生,只是一道刀疤从额头斜切而下,飞入眉梢,平白增加了一股煞气。
张大胖招呼了一声:“阿南。”林枭久远的记忆瞬间复苏,张浩南,这一片的混混头子,几年后,更是扩张地盘,一跃成为了柳城中数得着的几股地下势力之一。
因了张大胖的关系,对林枭也有些许的香火之情,若非他暗里打过招呼,林枭在酒吧醉生梦死的那几年,早不知道被人拉进黑巷子多少次了。林枭立刻站起身,客气的唤了句:“南哥。”张浩南颇为意外的看了林枭一眼,张大胖的这个女儿他晓得,一向是头不抬眼不睁,看到人视而不见,匆匆走过,从来都不打招呼的主。
一看之下,张浩南倒是愣了愣,记忆里这女孩子一向低着头,厚重的刘海又挡住了大半的脸,没想到却是生的这般好颜色,眉眼清丽,最难得的还是皮肤细嫩白皙,宛如最上等的细瓷,让人有股伸手摸上一摸的冲动。
女孩已经有些发育,单薄的t恤被胸前的两个小鼓包撑了起来,身体却还是细细长长的,看着仿佛风中细柳,似乎随时都会弯下腰去。
张大胖咳了两声,张浩南回过神来,笑道:“小曼出落的这么漂亮了。”他自来熟的坐下了,对着东方战歌吩咐道:“去给哥拿双筷子,我和苏哥喝两杯。”
东方战歌愣了下,看到张大胖点了点头,心不甘情不愿的去取了碗筷,方大少早已经有了领地观念,他和他媳妇,舅哥一起吃饭,掺和个外人算什么!拿了碗筷酒杯出来,东方战歌一门心思全进了菜盘里,打定主意把菜都扫光,不给对面的不速之客留上半点。张浩南给自己倒了杯啤酒,一干而净,又夹了两筷子菜,舒服的出了口长气,笑道:“咱们这个街区,也就苏哥这里最舒服了,这菜怎么吃都够味。”张大胖随口应了声,从腰间掏出钱夹,数了七八张票子,抽了出来,张浩南却推了回去:“苏哥,我最近看了两家场子,街坊们的这点血汗钱,就不要了。”
林枭闻言,忍不住多看了张浩南两眼,张浩南小混混起家,最开始,就是从收取保护费开始。
但是他做人一向知道进退,从来不把人往死路上逼。苏家的店子生意好,张大胖给的多些,每个月有七八百,有的店子生意差些,只拿一两百的也有,但是这一片足足上百个铺子,林林总总的加起来,钱也不少。张浩南也是个怪胎,本人并没有沾染上吃喝嫖赌的陋习,收的钱养活手下一票小弟,同时积攒本钱,有了钱以后,先是开了一家酒吧,随后摊子越铺越大,什么买卖都要插上一脚,势力很快膨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