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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每逢朔(初一)望(十五)之日,皇帝均会等临太极殿,视听朝政,称为早朝,也叫朝会或朝参。.org
恰好李浩是三月十四到的长安,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朝会上面圣,早朝之所以叫早朝,是因为它真的很早,一般是早上七点开始,虽说七点才开始,然而这不是上班打卡,身为臣子不能踩着铃声进殿,特别是在讲究礼制的古代,所有臣子必须提前半个时辰(1小时)甚至一个时辰(2小时)到达太极宫外等候。
而且去参加早朝必须梳洗整齐,加上路上的时间,又是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仔细算算,想要参加早朝,那么半夜4点钟就得起床了。
这对于喜欢睡懒觉的李浩来说简直是噩耗,太丧心病狂了,他大清早四点就被驿馆舍人给叫起来,李世民还特地派了个太监来接他,毕竟李浩只是个布衣白身,对于早朝规矩一概不知,当然要有人指引了。
李浩努力撑开眼睛,半死不活地梳洗完毕,跟着那个接引太监走出怀远驿,一路来到太极宫承天门前。
承天门此刻还没开,不过门前已经三五成群地站满了身穿官服的大臣,百分之**十都是胡子一大把的,这些就是大唐目前的顶流阶层了,李浩挽起袖子看了看手表,六点还没到呢,不禁仰头发出一阵哀嚎:“我的天哪,要是天天让我这么早起来朝参,就算给我做宰相我也不做。”
一旁的接引太监赶忙小声道:“你莫要胡说八道,当心被人听到参你一本。”
李浩撇了撇嘴,我特么是个白身,谁闲的蛋疼没事做跑来弹劾我。
他刚生出这个念头,就听到身后一个威严冷哼声:“哼!就你这副惫懒模样,也配做宰相!你若做了宰相,那大唐江山岂不是要亡了!”
李浩闻声虎躯一震,我刚才那叫胡说八道吗?这猛人才是胡说八道好吧,居然敢在太极宫外公然说大唐要亡国,而且还说的这么大声,这是吃了雄心大象胆的节奏啊。
李浩猛然转身,只见一个身穿紫色官服的人站在离自己一丈多远的地方,他举起灯笼照了照,发现这人五十多岁,面目威严,不苟言笑,一绺花白胡子垂在胸前,正瞪着一双死鱼眼望着自己。
李浩研究过唐朝官制,穿紫色官服的人,至少三品,那也就说这人的官位很高,不过再高也没皇帝高啊,居然敢在这种地方公然说出大逆不道的话,李浩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还能活着,李世民那么喜欢杀人,应该早把他大好头颅割了当球踢的啊。
李浩不知道对方身份,所以也不敢轻易冒犯,摆出自己的招牌笑脸问:“老头你贵姓?”
那官员见他言语无礼,更加恼怒,瞪眼高喝:“老夫门下省侍中,魏征!”
李浩一听魏征二字,吓得往后一跳,赶紧跟他拉开距离,仿佛看到了疯狗一样,在他印象中,魏征可是比疯狗还可怕的,逮谁训谁,看皇帝不爽照样训皇帝,谁敢比他牛,他敢指着李世民大骂昏君,愣是能完完整整的活着,大好头颅没有被人当球踢,就是这么牛掰。
李浩可不想还没见到李世民就被魏征给惦记上,赶忙一扬头:“啊呀,今天月色不错,真是个赏月的好时候。”
魏征面色阴沉:“今天看不见月亮。”
李浩好尴尬:“啊呀,星星也不错,一闪一闪的,真淘气。”
魏征冷哼:“漫天浓云,哪有星星?”
他这是跟李浩怼上了,李浩好捉急,感觉自己被疯狗盯上了,索性道:“啊,今天的乌云不错,满天都是。”
“哼!”魏征无话可说了,只能冷哼,似乎还觉得不够,又补上一句,“巧言令色之徒。”
李浩一听这话忽然好开心,“巧言令色”这个词他还是知道的,巧言是说人擅长辞令,令色嘛,就是说人长得漂亮,这个词是个贬义词,意思是指用花言巧语和媚态伪情来迷惑取悦他人。
然而到了李浩这里,他就只听出两个意思:1.会说话,2.长得帅。
他赶忙朝魏征拱手一拜:“多谢魏打人夸赞。”
魏征愣了愣,再次怒哼:“不知廉耻。”说罢一甩袖走开了,那嫌弃的模样,就像看到了一坨粑粑,避而远之。
魏征刚走,接引太监慌忙凑到他身边,急声道:“哎哟,你可真能闯祸,这还没觐见呢,你怎地就把侍中魏大人给得罪了,待会你上了殿可千万莫要乱说话,否则领赏就变成丧事啦。”
李浩敷衍地点了点头,一直盯着魏征的背影看,忽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只要魏征走到哪里,哪里的官员就一哄而散,所有官员都离他远远的,就好像魏征刚从茅坑里爬出来的一样,可见他很不招人待见。
“看来魏大人在朝中人缘不咋滴啊,跟瘟神一样,人人都躲着他。”李浩微笑喃喃。
接引太监着急连声:“慎言,慎言啊,被魏大人听到,可不肯与你甘休……”
太监正说着呢,李浩忽然听到背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心中讶然:“谁这么牛逼,敢在太极宫前策马狂奔?”
马蹄声来的贼快,他刚转身,就看到一匹高头大马朝自己冲来,离自己还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他瞬间就被吓傻了,那接引太监反应挺快,早就一缩脑袋远远躲开了。
“艹!卖队友啊!”李浩心里狂喊,他很想躲,然而两条腿怎么也使不上劲,不停地打颤。
来人策马到了李浩面前,猛拉缰绳,一声嘶鸣划破黑夜,骏马人立而起,在李浩面前两米的地方停住,李浩额头两颗汗珠滚落下来。
“哇咔咔,这是哪里来的小子,定力不错,定力不错。”马背上的人影翻身下马,发出魔性的笑声,朝李浩走来。
当他走到面前时,李浩看清了他的样子,身材像狗熊,络腮胡子,环眼豹头,分辨率有点低,糙汉子一枚,要多糙有多糙,已经熟读唐史的李浩不用想也知道,这货肯定就是传说中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程咬金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浩,点头赞许:“嗯,不错,生得一表人才,而且胆量过人,老夫在战场上冲杀之时,敌军见老夫马至,早吓得落荒而逃了,小娃儿你小小年纪居然丝毫不惧,有前途。”
“有你妹的前途啊!”李浩心中大叫,“你眼瞎啊!老子是被吓得不能动了,差点就尿了!”
程咬金似乎想起了什么,惊奇道:“咦,不对啊,今天朝参,你一个布衣小孩来太极宫外做什么?”
接引太监这时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点头哈腰地朝程咬金行礼:“好叫卢国公知晓,这少年就是献药方平瘟疫的李浩,今日特奉圣旨上殿听赏的。”
李浩装模作样地朝程咬金拱手行礼:“晚辈李浩,拜见程叔叔。”
“哎哟,小子还挺懂礼貌,不错不错。”程咬金咧嘴大笑,露出满口黄牙,同时伸出蒲扇似的大手在李浩左肩连拍三下,拍得他骨头都快散架了,果然这副狗熊身材不是白长的,力气真大。
李浩龇牙咧嘴地受了程咬金三巴掌,强撑着笑容道:“程叔叔力气真大,呵呵。”
“那是当然!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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