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章:大小混账(第1/2页)开着房车回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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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李浩亲自用两辆马车拖着一千二百贯钱拜访程咬金,到卢国公府门外,递上拜帖,在门外等了足有小半柱香的工夫,门房才开门让他进去,带他去客厅。uuk.la

    客厅里只有程咬金一个人,那狗熊般的身躯坐在一张案几后面,案上全是酒肉,什么烤全羊,烤乳猪,卤牛肉等等,全都是硬菜,看一眼就让人产生油腻感。

    “小子来啦,坐吧。”程咬金看到李浩来了,抬了抬眼皮,边喝酒边让他坐下。

    李浩在下手的案几旁坐下,屁股刚碰垫子,两个金发碧眼的胡姬就端着美酒和菜盆给他上酒菜,程家家风彪悍,就连吃饭风格都彪悍,盛菜都是用盆子。

    胡姬们给李浩上的菜跟程咬金的一模一样,全是肉食,而且一看就很倒胃口的那种,李浩清楚地看到一大盆卤牛肉,难以置信地问程咬金:“程叔叔,这是……牛肉?”

    李世民极重农耕,而农耕离不开牛,可以说古代的牛就是农耕的基础,所以大唐有严令,禁止杀牛,否则将会有牢狱之灾,然而李浩居然在程家的饭桌上看到了卤牛肉。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看错了,这是驴肉。”

    李浩闻言一滞,呵呵干笑两声,道:“程叔叔,小子这次冒昧来访,颇为唐突,望程叔叔勿怪。”

    程咬金浓眉一拧:“你再跟老子这样阴阳怪气地打边腔,信不信老子抽你,有事就说,有屁就放。”

    李浩好尴尬,这混账太不会聊天了,大家见面寒暄几句嘛,中国人的传统嘛,你非要搞得人家这么尴尬,一点前戏都没有,一来就直奔主题,多不好。

    “说不说,不说的话老子就逐客啦!”程咬金见他在那发愣,不耐烦地瞪眼嚷嚷。

    显然他还是认为李浩坑了他儿子,所以才对李浩这副态度,能让他进来跟自己见面,完全是给了李世民的面子。

    李浩索性也就不拐弯抹角了,直接开门见山道:“程叔叔,我这次来是来送分红的。”

    “分红?什么分红?”程咬金不解地问。

    李浩此次虽然送来了一千多贯,但却没填礼单,为什么,因为这不是送礼,这本来就是程家该得的分红钱,自然不用填礼单。

    李浩当即解释:“我和程处默合伙在长安开了十家蜂窝煤铺,昨天一天进账两千五百六十贯,刨去六十贯本钱,一共两千五百贯,我们事先就说好了,五五分成,所以,昨天程家所得分红是一千两百五十贯,我已经送来了,贵府的管家应该正在派人清点着呢。”

    “一天赚这么多!原来这蜂窝煤是你们两个搞出来的!”程咬金闻言失声惊呼,两眼瞪得滚圆,他虽然听说长孙家靠长安的煤炭产业敛财无数,但他也知道煤炭的利润其实并没有那么高,长孙家之所以能赚那么多钱,自然是因为垄断,既然都垄断了,那么他们又怎能不赚钱呢。

    李浩见程咬金如此吃惊,微微一笑,点头道:“小子曾让程处默带话给叔叔,这个生意,一本万利,仔细一算,我们所投成本,不超过五百贯,昨天一日,已然回本,而且远远超过,接下来这个冬天,就等着数钱了。”

    程咬金瞬间被金钱冲昏了头脑,陷入无限喜悦之中,然而他到底是混世魔王,只开心了一会儿就冷静了下来,仔细一想,眯眼望向李浩,冷冷道:“你今天来,只怕是想让老子替你做挡箭牌吧?”

    李浩也不矫情,咧嘴嘿嘿一笑,拱手道:“程叔叔果然智慧过人,小子此行就是想让程叔叔坐镇咱们的煤炭生意,有您坐镇,长孙家就算不开心,也不敢轻举妄动。”

    程咬金摸了摸络腮胡子,眯眼仔细看着李浩,盯得他浑身发毛,仿佛要将李浩看透一般,过了许久,他才缓缓道:“小子,当今天下,敢把手伸到长孙家的碗里抢肉吃的,你是第一个。”

    李浩嬉皮笑脸道:“程叔叔也是一个。”

    程咬金闻言一愣,随即忽然嘎嘎狂笑起来,用指头连点李浩数下:“你啊你,果然和老子一样,是个混账!”

    李浩赔笑:“只要能赚钱,做个混账也挺好的。”

    程咬金忽然敛起笑容,板着脸问:“不过,李浩,你要知道,老夫虽然能替你做一回挡箭牌,但却不能护你一辈子,你得罪了长孙家,就不怕遭报复吗?”

    李浩正色道:“程叔叔,小子既然敢这么做,便有十足的把握,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要大家利益相同,便志同道合,这次我虽然抢了长孙家的肉,但说不定哪天我就能还长孙家一头牛呢。”

    “听你这话的意思……”程咬金眯眼眼猜测,“你似乎还有其他的赚钱法门?”

    李浩自信一笑,颔首道:“小子在这里不妨跟程叔叔揭点底,小子一肚子赚钱的好门路,这蜂窝煤只是冰山一角,微不足道,倘若程叔叔肯跟小子长期合作下去,小子敢指天立誓,不出五年,程家家产至少可以翻五倍。”

    “五倍!”程咬金闻言浑身一震,李浩的这句话太有诱惑力了,虽说他总是认为李浩喜欢坑人,但这次自己还是忍不住相信了李浩,唉,怒己不争,就喜欢这阿堵之物啊。

    程咬金虽然没有拍着胸脯向李浩保证什么,但从他对自己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事已经成了,因为接下来程咬金对自己很热情,居然说出:“你就是老夫亲侄子,不要拘泥,跟在自己家一样……”

    不要脸,臭不要脸,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难道他忘记之前是什么冷漠态度的了吗。

    程咬金有个坏毛病,喜欢喝酒,他还有个更坏的毛病,喜欢让别人陪自己喝酒,如果别人不肯喝,那就是不给他面子,他就会很生气,后果无法想象,要看对象是谁,如果是长孙无忌,顶多臭骂一顿,如果是李浩这样的布衣晚辈,呵呵,吊起来抽一顿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李浩迫于程咬金的淫威,只能不断陪酒,三勒浆虽然酒精度不高,不过怎么说也是唐朝最烈的酒了,喝多了还是容易醉,况且李浩的酒量并不怎么大,他讨厌醉酒,于是他各种偷奸耍滑,端起酒筹的时候使劲晃两下,先泼出去一点,然后一仰头,咕嘟咕嘟喝下,声音很大,其实有一半酒已经洒进了领口,这大冷天的,满胸满腹都湿漉漉的,那酸爽,绝对正宗。

    程咬金看着他偷奸耍滑,故意装瞎,还是一杯一杯地灌他,李浩实在喝不下去了,他的衣服也湿透了,只能装醉,直着舌头道:“程叔叔,小子似乎有点困了,估计酒劲儿上来了,小子得回去了。”

    “喝不下了?”程咬金双眉一挑。

    李浩半醉半醒地点头:“喝不下了,都喝到嗓子眼了。”

    程咬金再次挑眉:“是你衣服喝不下了吧,再喝下去只怕裤子也得湿透了。”

    李浩好尴尬,原来这混账早就发现了,一直在逗自己呢,李浩怒啊,偏偏又不敢发火,只能咧嘴傻笑:“程叔叔不仅海量,而且目光如炬,小子不服不行。”

    他这个马屁算是拍到点子上了,程咬金有两大爱好,喝酒和打架,所以他就喜欢听别人夸他酒量好,武艺好,李浩这句“海量”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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