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六章:南京政权的建立(求订阅!)(第2/2页)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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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设职任科、典章科、掌功科、籍备科。

    除此之外,增设城管局,下辖聚耕司、缉盐司与保安司。

    聚耕司掌管各地农庄事宜,缉盐司主要设在山东境内和沿海靠河的城镇,将盐务继续抓在手里。

    在其余大部分有增有升的时候,保安司却属于降格,被缉盐司和聚耕司分权,基本上只负责各个城镇的安保工作。

    当然了,这个制度还只是处于最开始阶段,等到日后一定会有更加完善的系统出现,只是目前王争还没有想到。

    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发生的事情,对山东军乃至整个天下格局的影响甚大,正是由此开始,王争手底下真正有了比较完善的制度,逐渐步入正轨。

    这个事件,被称作“双十一政权”或“南京政权”的建立肇始,也是王争为了开创日后更大基业而迈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