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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好了去处,我们俩就起身准备离开了。
正好,不远处一对情侣朝着这边走來,我们离开的还正是时候。
我和余梦肩并着肩转身离去,却不巧正和來的两人对视了一眼。
顿时,。
“是你。”看到那被女人挽着手臂的男子,我不由得一愣,旋即心中闪过一抹杀意。
“是你,。”那男子也一眼就认出了我,却不敢和我攀谈,连忙甩开身边女人抱在臂上的纤手,转身就拔腿而逃。
“哎,你去哪儿。”那女伴见了顿时大急,也忙跟了上去。
“咦,这不是林大少嘛,怎么,看见我这个熟人,你跑什么啊,我又不会吃了你。”我冷笑一声,身子一闪,转眼挡在了男子的身前,挡住他远逃的去路,笑眯眯地看着他,调笑道。
当然,我确实不吃人,他是男人,想用其他方法吃他也是不行的,毕竟,我又不是gay,沒哪方面的性趣。
见他一脸惊慌失措的看着我,沉默不语,于是我又有些疑惑的看着他:“怎么,这么害怕我,想当初,你可是很厉害的啊,怎么今天这么怂了,难道是习惯装孙子了么。”
“叶……叶少,你……你好啊……真……真巧,沒想到你也來逛公园了。”男子嘴角抽搐了一下,心理暗骂:你才装孙子,你全家都装孙子,当初以为你是普通人,沒想到你那么厉害,扮猪吃老虎。
他显然知道了我不是个普通人,不知道是谁告诉他地,这不重要,重要地是,他见我拦住了他的去路,知道已然无路可逃,于是也放下了逃跑的心思,一脸尴尬的与我攀谈着。
“是挺巧的。”我不置可否的点头,“只是我沒想到,你也这么闲着无聊,居然还有闲心來逛公园。”
看了一眼刚跑到他身边的女人,目光在周围黑漆漆的树林扫视了一眼,笑眯眯的看着他:“还带了女朋友,來这约会,那可真会挑地方啊。”
说着还朝他竖了竖大拇指,以示赞叹,然后又意味深长的看着他身边的女伴,眯着眼笑道:“嗯,其实人也不错。”
说真的,这女人的身段还真不错,虽然不及我身边的余梦,却也相差不大,该凸的地方凸得显眼,该凹的地方凹的自然,玲珑剔透,面向也足有八分以上,称得上是曲线玲珑,面容精致。
可惜的是……她找错了男人。
有时候眼神不行,对女人來说也是一种错啊,找了个喜欢到处惹事的家伙做男人,而且还是惹上了我的,活该守寡了。
当然,我并不为她难过,毕竟这也是她自己的选择,而且其中还不乏有不正当心态,也该受此惩罚,或者说,等林天季死了之后,她也还可以找一个能够长命百岁地男人吧。
呵呵……这个谁又知道呢,人地命运是谁也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地,一切只能尽可能地听天由命,修仙者尤是如此,何况是一个普通人,连修仙问道之人都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哪些普通人如果可以地话……那还不如不修仙。
如果修仙者都不如凡人,那谁还愿意去做哪些辛苦地修炼工作,吃力不讨好。
“不……不是……我们……叶少您误会了,她只是……”男子连忙摆手,断断续续的答道。
“好了,别跟我解释()这些,我沒兴趣知道你的私人生活。”我眯着眼睛,摆了摆手,一脸不耐烦的说道。
“那叶少 ……我……”男子试探的看着我,脸上有些担忧之色。
“还不快滚。”我骂了一声,随后又心念一转,突然一笑,说道:“这棒打鸳鸯的事情,我可不想做,那样会折寿的,我知道你今天在此是无心约会了,还是重新找个地方好好约会去吧。”
心中却是在暗叹:“这也许是你最后的一次约会了,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啊,别到时候死不瞑目,冤魂不散,那我可就罪过大了,到时候还得帮你打散冤魂,那样就太费劲了。”
“谢……谢谢。”男子听了也不敢多留,连忙道谢,然后给了身边女人一个眼神,拉着她转身就跑。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心里冷笑,我棒打鸳鸯会折寿,你想要棒打鸳鸯,,必死。
原因无他,只为我是修仙者,而你却只是个普通人,这便是理由,便是永远无法拉近的差距。
……
來人不是别人,正是上次骗我去小树林对战蜀山高手()的林天季,那个卑鄙无耻的家伙,就是他的存在,致使我差点走火入魔,做出了一系列痛悔终生的错事。
当然,最大的因素还是那蜀山高手()主动來找我麻烦,不然仅凭林天季此人根本是对我毫无伤害力的,而蜀山高手()之所以会出现,大概是因为林清久日未归吧。
说到底,错还是在于我,只是就算如此,我也不会后悔,我和林清之间是不能分离的,就算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走上这条路,这个无法商量。
别无选择,也五法选择,世间万物都有它存在地道理,既然发生了,那也是五法改变地,这事天运,是宿命。
不过,见到这个不择手段來欺骗我的人,我心里要说沒有任何的怨愤,那是不可能的,尽管我知道整件事情和他关系并不大,以他们家那点实力也不可能请得动蜀山弟子助拳,而且当初我也一眼就识破了他那借刀杀人的诡计。
可以说后面也是我自己送上门去地,怨不得别人,就算沒有他,蜀山高手()也不会放过我,折一切只是提前发生了而已,或者……也沒有提前,必经后面是蜀山高手()自己出來引我去地小树林,哪怕沒有林天季,这一切还是会在哪天发生。
可是,这林天季明显有过欺骗我的念头,这便足以,我有理由去仇视他,更何况,他们林家还和马家为敌,让马欢十分为难,甚至不止一次的为此而头疼不已,这也是我恨他的一个理由。
对马欢有伤害者,必杀无疑,不,对我身边任何人有伤害的存在,都是必死无疑,就算只是心理压力,也一样等于是伤害。
这样会不会太霸道了一点,不,在爱情面前,这是必然地,在我想要守护她们地决心产生那一刻起,这就是我地使命,我将不遗余力去对她们好,至于其他人地死活,又和我有何关系,只要他们沒事就好,一切都好。
本來彼此不相见我还懒得去花费时间和精力來对付他,可是现在……上天让他再次遇见我,这便是缘分,也是上天给了我一个杀他的理由。
当然,这里是公园,我身边还有个警察,我不可能在这里杀人,不然这对余梦來说绝对是件不好的事情。
且不说我不能在她一个普通女孩子身边做出这么血腥的事情,就算碍于她警察的身份,我也不能这么做,她是警察,我是他男朋友,怎么能当着她的面杀人,这要她如何抉择,秉公执法把我抓起來判死刑,还是以爱情为先,无视法律放任于我。
如果她是个普通人倒也罢了,让他隐瞒其实也不算什么,毕竟她如果真的喜欢我的话,帮助我也是情有可原,爱情嘛,在爱情面前,任何错误都是值得原谅的。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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