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杰克马做不到,不代表雄哥做不到(第1/2页)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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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家做内容的平台,如果它同时又是内容创作的直接签约方,那么水深和腐BAI肯定是不可能彻底消灭的。

    无非多少而已。

    大部分国内已有的互联网公司——也包括直到后世2020年为止,那些还活着的公司——所尝试过的廉洁自律、防止公信力下降的方法,主要就是这么三类:

    第一类叫“编审和运营分开”,这是腾云系,以及很多后来做到港股上市的大型文学集团常用的办法,让和作者接触的工作人员,与负责给作品广告位的工作人员分开。

    给作者提供建议、内容审核的人,本身无权排推荐位。而排推荐位的人又跟作者双盲,不许联系。这样一来,某些作者试图塞红包走后门的歪风邪气就被堵住了。让同行在攻讦网站“水太深”时,多少可以拿这个制度反击一下,建立口碑。

    第二类,叫“所有推广资源内部结算”。这是阿狸系比较擅长的,也就是我不管你这个作品火不火,值不值得被砸贴片广告来推荐。反正公司的每一个广告每一个推荐位,都是明码标价的,就跟天猫上卖的“天猫直通车”一样。

    你是大神,你也得6万块一个横幅真金白银掏钱买,你是扑街,你也一样可以掏这么多钱买——只要你自己觉得你掏了这个钱、宣传了自己的影视剧之后,得到的增收会比你的投入更多,会火,你就可以赌。

    广告效果不好的后果与风险,一律由创作者承担。(当然,阿狸系在这么干的情况下,他们收取的分成比例,会比腾云系的‘技术服务费’低很多。既然阿狸系的广告位是卖钱的,那么它上面的影视、小说、音乐销售得到的收入,网站刮走的比例肯定要降。

    假设某点上写小说,网站拿40%,然后推荐位由网站分配。那优酷上可能网站就只拿20%,但推荐位要掏钱买。)

    至于第三类……严格来说都不能叫措施了,那就是很多小作坊式的一团乱麻,一团和气,长官意志,那是最烂的状态。

    但是,在冯见雄高瞻远瞩的眼中,这三类其实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无论是阿狸系的还是腾云系的路线,说到底只是缓解了这个方面的大公司病,而没法根治利益分配的勾心斗角。

    冯见雄眼中,最完美的做法,就是他跟虞美琴、周天音灌输的——拆分公司,把“发行”和“制片”拆成两家制作公司,并且由绝对独立的利益。

    后世的优酷网站,其实也有自己的制片公司,但股权和利益架构独立性不高——至少其制片公司拍出来的片子,哪怕质量太烂了,也不会见优酷网直接不要、不买。

    自家制片公司拍出来的东西,网站必须买。

    这一点,就已经不够独立了。

    因为网站只要非买不可,那它就必须确保制片公司不能拍出“有可能特别烂”的东西。

    然后大数据的绞索,就开始套在制片公司的脑袋上了。

    如何确保“不可能特别烂”呢?这时候只能按照大数据,比如买个套路点的,有过爆红先例的类型剧本。然后买人气流量指数符合性价比的小鲜肉。

    创新?不存在的!

    因为创新就意味着不可预测。

    天才和疯子,只在一线之间。要想创新成功,就必须承担完全失败、被世人误解的风险。

    而制片方拍出来的东西“不管啥样都有人必须买”的情况下,谁知道这个制片方良心如何?是真的创新?还是打着创新的旗号,行“关联交易”、“捧红潜规则的私人”之实?

    但这个阿狸系与腾云系都无解的问题,冯见雄的“绝对拆分”却可以解决。

    因为他会命令周天音公事公办:如果将来你觉得美琴那边送来的片子、脱口秀、综艺……质量太烂,或者预测的播放收益肯定收不回她的版权报价,那你就可以不买,甚至铁了心狠狠砍价!

    换句话说,虞美琴这个制片公司,端的不是“只要拍出来,肯定有人收”的铁饭碗。100%盈亏自负,没人同情托底。

    看起来很容易做到吧?

    或许有看官会诧异:既然这么容易解决,为什么历史上阿狸系和腾云系那些从事内容发行的平台,都想不到呢?

    其实很简单,答案是:他们想到了,但客观情况做不到。

    这些公司的股权结构太过复杂,不好拆分。

    一旦公司做起来之后,到了那个体量,成为了国内某个品类数一数二的平台,这时候平台的价值值多少?拆出来的独立制作公司又值多少?怎么拆?

    如果每个大股东依然在拆分后的两家公司里,按照拆分前那样同等持股——那对不起,这等于拆了没拆。反正左手亏的钱就是右手赚的钱,大股东还有什么心情去枉费精力监督?

    而如果不按照旧公司的股权比例拆,这时候谁留在发行公司,谁被赶到或者说置换到制片公司,就会激起很大的斗争。

    而涉及到文化品牌影响力的产业,一旦股权结构乱了之后,再想梳理明白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明星、名导、名制作人、名作家、大神、大V级UP主……这些人的“个人品牌”等无形资产,是很难估清楚,拆开来的。

    这世上,至今为止,只有N站一家,始终最大股权就捏在冯见雄一个人手上。

    除了20%以下的创始人团队股,以及虞美琴、周天音等人手上10%几的管理层股,剩下都是冯见雄的。

    国内内容创业型企业,再无第二家有如此独裁的股权结构。

    毕竟别人发展到这个规模,哪个不是融资了五六轮甚至七八轮了?无论优酷还是某点,股权都稀释成什么乱糟糟的样子都不知道了。

    谁会有这么大的魄力,在做一门前期有风险、一直烧钱亏钱的生意时,正儿八经拿自己的辛苦钱去烧的?唯有冯见雄,他拿的一直是网页游戏公司“天音互娱”的收益,在往N站的无底洞里填。

    所以,冯见雄才能乾纲独断,做世人做不了的大创举。

    他也必须在现在完成这一切。

    因为“天音互娱”的网页游戏收入,已经走到了巅峰,即将迎来下坡的拐点。

    手游在崛起,网页游戏的整体市场,到了2011年就已经到顶了,2012年充其量持平,再往后就要萎缩。

    而竞争对手却越来越多。饶是冯见雄一直在法务层面打击异己、诛除侵权、挖坑下套限制竞争……那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他靠自有资金撑住这一系列开支,最多再撑一年。按照原计划,2013年他就要拿阿狸巴巴的融资,出卖相当一部分公司股份了。

    一旦阿狸系的股权进来之后,拆分就没这么容易了,掣肘因素会很多。

    而且,阿狸系进来之后再拆,哪怕马风同意,也会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冯见雄手头的全部两家公司,都会被阿狸系稀释掉相当一部分控股比例。

    但是现在拆的话,冯见雄就可以做到“将来只拿出发行平台,给阿狸系融资,二把制片方留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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