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十一: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一)(第2/4页)天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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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蕊接触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情,和跟她们最后形成的关系存在必然联系,所以要记录下来。当然这和写有关,不然没得话。

    首先是介绍人进厂。这事直接归我管。事实上总务组长管厂所有杂七杂八的事情,权力很大。但是这种权力不能滥用,滥用了会被上司修理。

    魏馨那天来找我介绍人进厂,在总务课门外站了好一阵,犹犹豫豫地不敢进来。一直到我有事出去才发现她。她叫了一声“罗组长”,声音得像蚊子,脸红成个关公,样子十分可爱,令我怦然心动,心想也许可以把她弄上床去。不能有这种想法就判定我是个流氓。看到青春亮丽一点的女孩子就想到上床是男人的性。再我受的教育不多,眼界十分不广,想不出男女之间除了上床还有什么令人神往的关系。

    魏馨脸红了一阵才明来意。大致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到这里已经有十多天,跑得两条腿都细了还没有找到工作,看我能不能帮个忙。我就问男的还是女的。魏馨刚刚恢复了一点正常的脸颊又红成个苹果(因为我想要和她上床,所以再用关公的形容词就不大合适),期期艾艾地是个男的,了之后觉得太麻烦我,又赶紧加了一句:是个高中生。似乎觉得高中生素质要高一些,可以让我有些回旋的余地。其实是不是高中生毫不重要。在鞋厂,只有男女的区别,没有凭的区别。就来一个博士后,一样得去做鞋子。但是这使我警觉起来,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引狼入室的傻事不能做。

    要弄清这一点毫不费力。我在总务课混了多年,足够称得上“老奸巨滑”。魏馨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十足老实,问不到三句就露了底,承认是她的表弟,刚高中毕业从家里出来。

    这个答案让我满意,但不能掉以轻心。所谓“一表三千里”,这个“表”字大有章。许多古装戏里,可都是表哥表妹成了眷属。于是我:这个表弟不是你的男朋友吧?要是的话,我可不帮忙。魏馨连忙解释:不是不是,绝对不是。真是我表弟。我舅舅家三子。

    我笑起来。她脸更红了。这明两件事:一、魏馨很聪明,明白了我调侃他的意思;二、魏馨很老实。这种老实后来让我非常头痛,我不能揍她,也不能胡乱骂她。因为如果我这样做了,她就会像孟姜女一样哭得天愁地惨。如你所知,我是个没受过什么良好教育的粗人,在总务课干了这么多年后,骂人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偏偏娶了个不经骂的老婆,憋得我相当难受。这女人只能哄。可是大家都知道,女人哄惯了就会养成一大堆毛病,而且永远不能改正。

    当时我没有这么惊人的远见。我的脑水不够我思考如此长远复杂的事情。我只是在想,要哄女人上床,总得先为她做些什么。但是我不能答应得太爽快,显得这件事毫不为难,这样魏馨就不会承我的情。考虑这样的事情,我的脑水还是满够的。我假装很难的样子,犹豫了好一阵。魏馨果然上当,着急起来,用低得如同蚊子叫的声音道:罗组长,你帮我这个忙,我,我请你吃饭。

    我又笑起来。这女孩子一点不懂行情。不过如果她请我吃饭,我就有会**她。在泡妞的技巧中,创造单独相处的会很重要。

    打发走魏馨,我到厂门外看了看那个男孩子,晒得跟鬼一样黑。gd这地太阳毒。不过长得还清秀。问了问,觉得真像读过几句书的样子。就想,既然要送人情,不如索性送大一点。刚好我们总务课缺一个舍监,就是他了。要知道,没有制鞋经验的男孩子如果分到生产现场很难适应,假使没有人关照,不用多久就会走人。在总务课就要好一些,我可以关照他。在魏馨还不是我老婆的时候,这么大的人情是一定要还的。当然魏馨也没有忘记她的承诺,不久就请我去吃饭。

    按照魏馨的意思,是要请几个有面子的老乡做陪客,表示对我的尊敬。但是我想趁吃饭的时候**她,因此不能有很多人在场,就没有答应。我的理由相当的冠冕堂皇。我对她:你一个月才多少工资,请那么多人干嘛?就是请我,也没有必要。我们是老乡,给你帮点忙完应该。

    我这么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她留一个好印象,显得我又讲义气又会体贴人,是个相当不错的男朋友人选。这一招蒙女孩最管用,量她也不能识破。

    在吃饭的过程中,魏馨一直有点惴惴不安。她在想没有邀请花蕊怕不好交代。由此可见她那时和花蕊的关系实在非同一般。按她们自己的话是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她最要好的朋友背着她和她老公上了床,所以这种关系可信度并不高。

    那天魏馨穿了件海军兰格子t恤,一条黑色的短裙,蹬双白色运动鞋,长发松松地在脑后扎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钱也不坏。虽然不丰腴也不单瘦,胸部也过得去。特别在短裙下露出的两条腿,又白又长,相当引人注目。我觉得紧身短裙对于工厂的女孩子简直是一大创造,只要腿部没有重大缺陷的女孩子,一穿上这种短裙,凭空就多了许多性感。就观赏性来,一点不输于风姿绰约的白领丽人。

    魏馨这么刻意打扮,可能是女孩子爱美的天性,也可能是看上我了,女为悦己者容。如果是花蕊,我就相信是后一种可能。但是魏馨,我宁愿暂时相信是前一种,免得会错了意。操之过急,反为不美。

    是她请客,其实由我作主。我径直带她去了附近的麦当劳。在美国,麦当劳如同我们街头巷尾的吃店一样,毫不稀奇。但是对于工厂的打工仔来,这地就很洋气。不过口味不对,而且价钱如同抢劫,等闲不去受那份洋罪。

    魏馨见我带她进麦当劳,吓了一跳。我就装出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找个位置让她坐下来,然后自行要了两份套餐。魏馨不知道麦当劳的规矩,还以为餐厅都是先吃饭后付钱。所以钱也是我掏的。但这不要紧,我根就没打算让她请我,而是我请她。这样一来,就算她再迟钝,也应该知道我对她有意思了。这就是我的目的。

    总的来,这顿饭的效果还算可以。中间我碰了个钉子。但魏馨是无意的,这要怪我自己。我抖擞神,卖弄问。正像你知道的那样,我只读过一个有名无实的中专,来没有什么问好卖弄。不过这些年我看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像杜拉斯、徐志摩之类,勉强也知道一点。要不我怎么敢写?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了,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可怜魏馨一个初中生,工作得像台器,如何能够明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的优美意境?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可这些我又不爱看。所以魏馨就一边冲我连连点头一边翻白眼,让我有点明珠暗投的惋惜。

    这也不错。她翻白眼的样子傻乎乎的,相当惹人爱。

    当然,不聊徐志摩可以聊些别的。我不是第一次泡妞了,经验相当丰富。一般来,碰到多读了点书的女孩子,我就跟她谈,但要十分心。万一她问好过我,就会出洋相。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真正纯的西我也不大懂,装装样子蒙人罢了。像魏馨这样的,我也会先谈。这是因为可以显得我有问,唬一唬她,占据心理上的优势。如果前辈大师知道已经堕落到只能用来唬女孩子,一定气得不行。但这跟我无关。于我来,要是连唬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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