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第1/2页)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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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org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

    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

    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

    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

    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

    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

    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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