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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欢哥。”
金有些迷茫的眨眨眼睛,说道:“看起来,你似乎没有我大。”
吴尽欢笑道:“看起来,你这个特工所受的训练也不太合格,还不了解中国的风土人情,在中国,并不是只比自己年纪大的人叫哥。”
金尴尬地清了清喉咙,说道:“我将来要去潜伏的目的地不是中国,而是南朝鲜,学会中国话,只是为了让自己多一项特长,便于日后在南朝鲜潜伏下来。”
吴尽欢笑问道:“现在,你还想为你的国家效力吗?”
金沉默,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吴尽欢接道:“即便你想,也没有机会了,因为,你的命,是我的。”
“我叫金大宇。”金突然开口说道。
“从今以后,你的名字不再叫金大宇,就叫金。”
“我在中国没有身份!”
“这个,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金有些吃惊地看着他,问道:“欢哥在中国是做什么的?”
“易货。”
“商人?”
“帮人易货。”
“中间人?”
“差不多,中间人算是个好听的称呼,说直白点,就是打工者,提着脑袋给人卖命的打工者。”
金笑了。他对中朝边境也不是毫不了解,知道这里有很多的易货生意,也有些胆子大的中国人专门代胆小的商人做边境易货。
“原来,欢哥是做这个的。”
“很失望?”没等金回答,吴尽欢耸肩道:“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不会永远都做这一行,以后的路,还有很长。”
说着话,他走到金的近前,直视他的眼睛,问道:“想陪着我,一同走下去吗?”
金眨眨眼睛,笑问道:“我有得选吗?”
“当然没有。”说完话,吴尽欢仰面而笑。
金也笑了,吴尽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暂时还看不出来,不过,他倒是很喜欢他的直截了当。
他二人的笑声把屋子里正在睡觉的众人吵醒。人们纷纷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面带笑容的吴尽欢以及满脸病态的金,众人纷纷惊呼道:“你醒了?”
这些人,金绝大多数都记得。他从桌子上下来,向众人躬身施了一礼,说道:“昨晚的事,我很抱歉。”
刘智敬自来熟的凑了过来,拍拍金的胳膊,笑道:“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了,不用这么客气。”
谁都没有想到,昨晚已然奄奄一息,好像随时可能咽气的金,才仅仅过了一个晚上,就变得生龙活虎一般。
刘智敬的巴掌力气不小,震得金肩头的伤口阵阵灼痛,他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但还是冲着刘智敬点点头,说道:“大家以后就叫我金吧!”
“金,你的中国话怎么说得这么好?你是有中国血统吧?”
“你在朝鲜是做什么的?上学吗?”
高航、孙凯、刘智敬等人的年纪都不大,与金相仿,虽说彼此之间还有些陌生,但很快便打成一片,人们如连珠炮似的发问,对他的身世都充满了好奇。
“金的伤势还没有痊愈,你们都悠着点。”吴尽欢云淡风轻地提醒一句,而后起身去了厨房。
自从合住在一起,众人的饮食几乎都是吴尽欢在负责。
令人们深感意外的是,欢哥竟然还有一身深藏不露的高超厨艺。
吃过他做的饭菜,一般的小饭店他们都不爱进了,即便用上好的食材做的菜肴,都和吴尽欢做的家常菜没法比。
众人在客厅里聊天,吴尽欢在厨房里做饭做菜,高航过来给他打下手。
边忙活着,高航边小声说道:“欢哥,我看这个金兄弟还不错,是个挺……挺实在的人吧?!”
他这话说的,似问非问。
吴尽欢笑道:“你看他实在?”
“……”高航没有回答,毕竟是欢哥看中的人,他实在不好多说什么。
“特工出身,练得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能实在才怪了。”吴尽欢白了高航一眼,知道他已看出金不简单,只是不好当着自己的面挑明。
高航惊讶道:“欢哥,你……你说他是特工?朝鲜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