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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魏锋滔滔不竭地讲述明秀的来历,秦云不由地想起当初在凌阳城万花楼里的芸香,她的琴技也是极为出色,但却是作为奸细潜入凌阳城,还差点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两人边走边谈,渐渐走过了长街。
柔兰城的夜色很是迷人,如水般的月光为高耸如云的白塔披上了一层银辉轻纱,不知道是谁放飞起数以百计的白莲纸纸灯,飘飘忽忽地随风飞上天穹,为这夜平添了几分美丽。
内城的街道没有太多的行人,没有豪放的牧民和粗鲁的江湖客,更看不到乞丐流民,沿街的店铺大都豪华气派,进出的顾客多半是城里的贵妇小姐以及宗门弟子之流。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的路,前面的街道突然变得繁华热闹起来,只见一辆辆马车停在了路边,还有许多青衣小仆在一旁看护,更有彪悍的武士成群结队来回巡逻,警惕着注视着过往的行人。
“看,那就是云雾阁!”
魏锋指着前方一幢张灯结彩的楼宇,极为感叹地说道:“柔兰城里最好的地方,真正的销金窟,进去之后会让你恨不得一辈子都住在里面不出来!”
那幢楼宇足有六层高,在周围普遍不过三四层的建筑里简直是鹤立鸡群,每一层的楼阁廊檐下都悬挂着彩灯,千百盏灯火将它衬托得气派之极。
秦云听魏锋再次强调了一遍,不禁笑道:“魏大哥,你难道已经去过云雾阁?”
魏锋嘿嘿笑道:“去过一次,结果把钱都给花光了,差点连剑都给抵了,现在穷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所以只好去驿馆”
秦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剑是剑修最重要的伙伴,更是荣誉所在,很多剑修将剑视为自己的生命,他居然好意思将自己的剑都拿出来卖。
更让人无语的是,堂堂一位剑宗弟子竟然落魄到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否则他还不愿意回驿馆,也难怪别人叫他魏疯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