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两种选择(第2/2页)砮道官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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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邱这样选择合作对象虽然没错,但在李林业看来,却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如果是他,就会选择只跟一个人合作,通常情况下,他会选择供应科科长马现领,袁邱的情况比较特殊,也可以选择化验室主任乔建朝。

    选择好合作对象,下一步的动作就至关重要了,其实也非常简单,就是不断地给合作者发错误的信息,比方说,这次钧都市水泥二厂一共*了两千吨配料煤,拉走六百吨的时候,你给合作者发一个信息,告诉他账户上还有一千五百吨的余量,拉走一千吨的时候,你告诉他账户上还有一千一百吨的余量,提醒的多了,他就会关注这方面的情况,继而会产生一个错觉——华帝煤矿的账目怎么这么烂?这种错觉,会让他产生有机可乘的冲动,等到两千吨煤全部拉完的时候,你再给他发一条信息,告诉他账户上还有二百吨的余量,这时候,合作者就会迫不及待地亲自跑到煤矿上找你核对账目。

    核对账目的时候,你仍然装作迷迷瞪瞪的样子,告诉合作者账面上确实还有二百吨煤,同时告诉他,如果害怕跟下一笔弄混了,干脆把剩余的货款以现金的形式退还给合作方。

    如果合作者答应这样做,那就基本上可以肯定,合作者并不想把这些钱退还给单位,而是悄无声息的塞进了自己的腰包。

    袁邱算是长见识了,同样是给回扣,李林业的做法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他这样做,实质上已经起到了和袁邱的办法完全相同的作用,合作者在悄无声息当中同样得到了巨大的实惠,同时呢,李林业又不用承担任何的风险,所有的风险都转嫁到了合作者的身上,即便是事情败露了,只能说合作者贪污公款,而李林业这方面却造不成行贿的事实。

    袁邱不由得在心里感叹:难怪人家说三年可以学成一个秀才,十年也学不成一个生意人呢!这里面的奥妙实在是太多了。

    有一点袁邱还是不大明白,李林业这样做,等于把所有的实惠都给了一个人,其他相关人员呢,则一分钱也得不到,这样会不会有麻烦啊!

    李林业是这样解释的:只要利益足够大,合作者就一定会想办法解决这种矛盾,如果他实在扛不住,就会想方设法把一部分利益分配给其他的相关角色,至于他怎么分配,用什么办法分配,那是他自己的事,袁邱大可不必为这种事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