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时序之东(10)(第8/8页)反叛的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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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么快乐。

    后来他抢占了白秀秀附近的一个座位,有空就给她传字条表白,给她写诗写歌写情书,就算她从来没有回过,也像个傻子一样在坚持。他每天都像护院的狼犬绕着她转,赶走一切烦她的混蛋,却没能防住毕业后的天各一方。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明明高旭就是个下面县市来的土包子,而他陈少华是陈家的长子,论家世条件甩高旭一整条长安街。可她偏偏选了高旭。

    陈少华的眼神有点恍惚,他又想起了在白秀秀结婚那天,他一个人喝的酩酊大醉,京城下着瓢泼大雨,他在学校的操场上顶着大雨疯了一样的跑圈,直到筋疲力尽,才躺在草地上嚎啕大哭。

    “为什么?为什么?”陈少华忍不住质问,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想要喷薄而出的各种情绪,站了起来逼视着白秀秀怒不可遏的说,“你和那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究竟是什么关系?”

    白秀秀一字一句的说:“不管我和他是什么关系,都和你没有一点关系。”她脱掉了刚才扇陈少华耳光的皮手套,扔在陈少华的身上,“我只想请你记住,我这种女人睚眦必报,你最好想清楚了后果再动手”

    陈少华想到了他会和白秀秀闹的僵,可他没有想到白秀秀竟如此决绝。好歹他们也是几年的同学十多年的同事战友,到头来却不如一个没有太多交集的下属。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喜欢了她十七年,如今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陈少华浑浑噩噩的看着白秀秀越走越远,但他胸腔里熊熊燃烧了十七年的火焰,却没有被这一耳光浇灭,反而燃烧的更加凶猛。

    他愈发的渴望得到这个女人。

    当白秀秀那凌厉凛然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时,陈少华终于想明白了,如果他无法获取她的喜欢,那就让她臣服。

    陈少华低头看了眼那只黑色的真皮手套,弯腰将它捡了起来装进口袋,他转头面无表情的看了眼大荧幕上还在反复插刀的成默,接着对几个噤若寒蝉的属下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最讨厌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