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不死之身(第1/1页)无限虐杀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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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克特与洛根看着这黑影,都是心中一惊。rg

    虽然此时是晚上,但他们两人的视力都是极好的,在黑夜之中也能视物。

    只见此人头戴兜帽,身穿皮衣,皮衣上不时有血红色的纹路。

    兜帽下的嘴角,露出一丝让人胆寒的微笑来。

    来在黑夜里,树林中,突然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一般人都是很恐惧的。

    但洛根却道:“你是白天那个人。”

    林亦心中道:靠,换了身衣服都被认出来了。

    金刚狼的嗅觉十分灵敏,他靠着气味就能分辨出林亦来。

    旁边的剑齿虎维克特将洛根护在身后,警惕地看着林亦,道:“你们认识?”

    洛根道:“嗯,我白天见过他。而且……他当时就叫我洛根,而且还过晚上洛根先生会被杀死,会被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杀死……”

    到这里,金刚狼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手,内疚又害怕地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剑齿虎维克特看着林亦,目光里显露出敌意来:“你不会自己是预言师吧?”

    林亦淡然一笑,道:“被你中了。”

    维克特嗤之以鼻:“如果是预言师,那你预言一下我们两兄弟将来会干什么?”

    林亦道:“7年后……哦不,确切地,是69年后,你们会参军。”

    剑齿虎维克特像个大人一样,嘴角掠过一丝冷笑:“69年后?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是老头子,或者已经死了,还参什么军?”

    着不再理会林亦,拉着金刚狼,从林亦身边走过,继续向前跑去。

    林亦只是呵呵一笑,转身道:“大白兔开门。”

    出租屋显现了出来,门已经打开。

    他进了屋内,舒服地躺在了床上。

    接下来这一百多年里,他不打算再去打扰那两兄弟了。

    他躺在床上,打开了碟机,把金刚狼的碟片放了进去。

    既然要在这个世界里待,那就把这部电影的剧情再熟悉熟悉。

    一边喝着可乐,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着电影,岂不美哉?

    第二天天一亮,林亦就离开了这里,开始了他的环球旅行计划。

    一百二十年,足够他旅行的了。

    当然,旅行是需要钱的。

    他以自己的力量,打劫了几波强盗和偷,弄到了足够他旅行的钱,然后悠哉游哉地周游世界去了。

    他到过了长城、到过了金字塔、到过了非洲大草原,甚至去过了南极和北极。

    六十九年,短不短,长不长。

    六十九年,对于普通人来,就是一辈子。

    但是对于林亦来,他的身体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他的样子与六十九年前一模一样。

    如果非要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的目光,不再像六十九年前那样稚嫩,反倒是带着一点沧桑之感。

    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眼里却带着老人才有的沧桑感,会让人觉得很奇怪。

    而在这六十九年里,金刚狼和剑齿虎都长大了。

    他们都发现了他们有多么的不同。

    来他们并没有把林亦的话当回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发现他们长大的速度比普通的孩要慢得多。

    直到他们七十多岁时,他们才长成了成年人的样子。

    为了不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也为了快点长大,他们两人都留起了络腮胡。

    此时他们也都意识到,他们曾经遇到的那个预言师所的话,恐怕是真的。

    但是剑齿虎不愿承认这一切。

    他总是感觉自己的命运像是被那个预言师操控一样,这种感觉非常讨厌。

    为了避免和那个预言师的一样,他始终不愿接近军队。

    而到了1914年时,他们兄弟两人因为某些原因,开始变得穷困潦倒,甚至很多时候,他们会食不裹腹。

    恰在此时,一战爆发。

    在很多人都无法吃饱的时候,军队给他们提供了一条出路。

    只要加入军队,军队会给供他们吃穿。

    于是乎,剑齿虎和金刚狼只能加入军队。

    在加入军队的那一天,剑齿虎和金刚狼都想起了六十九年前那一晚,那个预言师的话。

    剑齿虎有些恨恨地:“快七十年了,我一直想逃离这可恶的命运,没想到最终还是加入了军队。如果有机会,我真想再见一见那个预言师。如果当初把他给杀了,也许我们的命运就会改变了。”

    金刚狼洛根笑着摇摇头,一边摆弄着枪一边道:“放松点兄弟,我觉得这样挺好。”

    ……

    接下来,他们兄弟俩参加了一战。

    他们两个身为变种人,拥有着特殊的能力:超强的自愈能力。

    在战斗之中,即使被子弹击中头颅,他们也能在不久之后复原。

    凭着这样的能力,他们两人作战异常勇猛,经常受到嘉奖。

    而身为变种人,他们还拥有着另一项特殊能力:极其缓慢的衰老速度。

    正是因为他们衰老的速度极其缓慢,所以他们花了七十年才长大。

    他们参加完一战后,又参加了二十年后的二战,接着又参加了十几年后的战。

    在这些战斗之中,维克特渐渐变得来嗜血。经常会对着手无寸铁的平民进行屠杀。

    洛根则要收敛得多,经常克制着自己体内嗜血的特性。

    在战即将结束的某一天,维克特兽性大发,强≈a;a;a;了一个女人。

    当其他士兵过来举枪对着他要控制他时,他双手指甲伸出了一寸多长,又坚硬又锋利。

    他伸出利爪,连杀了七八个战友,甚至将一名军官给杀了。

    在军中,杀军官可是大罪,他们两人都被抓了起来。

    而对他们两人的判决,是射击十时。

    然而十时的射击,对于他们来,根就是挠痒痒。

    子弹根就杀不死他们。

    反倒是那些行刑的士兵们,一个个胳膊都麻了。

    最终只射击了一个时,就将他们关进了监狱中。

    如果他们想要逃走,也不是不可能。

    但他们似乎已经厌倦了这一切,也不打算再逃了。

    他们在监狱中住了有四十多年,狱警换了一批又一批,很多人已经老死了,但他们似乎还是以前的样子。

    终于,这一天,有人来看望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