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6 金面扇】(第1/4页)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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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我给你写点什么?”王体乾遂问韦宝。

    韦宝也不知道,傻萌的笑了一下:“公公随便写点什么都行,最重要需注明是王公公送给我的,一定要把王公公和我的名字写上。”

    “看你像是进过学的人,自己有没有做过什么诗词?我给你题个扇面得了。”王体乾为韦宝着想道。扇面是读书人随身必备之物,关键时候,把自己送给韦宝的扇面打开来,官面上,便不会有什么人敢难为他了,即便是有东林人士不知道死活敢欺到自己头上,也得投鼠忌器。

    诗词?还要是我自己做的诗词?老子哪里有这两把刷子呀?

    不过韦宝转而想到了这事的好处,察觉体会到了王体乾帮自己的心意。

    这的确是一个扬名的机会,自己的生意有了大内撑腰,这是关系上的事情,还得向世人展示一下自己的学问才行。

    毕竟大明这年代看重学问,儒商可比赤脚商人起家的商人,要吃香的多,也为自己以后在科举道路上行走提供了一个契机,人家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王公公都欣赏我的诗词的话,谁敢笑话老子没有学问?到时候笑话自己便是笑话王公公。

    就韦宝对原本历史的了解,魏忠贤势力至少还能牛逼个四年!自己这四年当中,怎么样也得先把功名拿到手,步入官场了吧?连王体乾王公公都欣赏自己的诗文的话,各级科举考官们,你们应该能掂量轻重吧?

    “还真有一首拙作,待我先写下来给王公公看看。”韦宝会的完整的诗词极少,多是小学、初中、高中为了应付语文考试而背的,绝大部分都是唐宋的诗词,现在是明末,明朝和明朝之前的诗文肯定不能随便拿出来了,这时候要拿出来,只能拿出清朝和近代诗人的东西,清朝数得着的诗人极少,近代那些题材也不太适合现在这个时候,选材面就更狭窄了。

    而韦宝本来就不是特别喜欢文学,平时也就看个逗趣小说,即便偶尔看过点诗词,也不会去记去背诵啊。

    龚自珍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龚自珍的这首诗,是韦宝最先想到的,也最熟悉的。

    不行,不行,这说不准被定位反诗吧?啥意思,说现在皇帝和朝堂不够抖擞?现在的人才都死板无能?

    太祖的‘北国风光,千里雪飘,万里……’

    不行不行,傻子都知道不行,找死啊?韦宝先把自己吓出满头汗了。

    再一首就是韦宝比较欣赏,也比较熟悉的一位争议大能人物——李鸿章的两句诗了。

    李鸿章是晚清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是淮军、北洋水师的创始人和统帅、洋务运动的领袖,建立了中国第一支西式海军北洋水师。官至东宫三师、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爵位一等肃毅伯。其一生中参与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包括镇压太平天国运动、镇压捻军起义、洋务运动、甲午战争等,代表清政府签订了《越南条约》《马关条约》《中法简明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

    李鸿章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洋务图强,然而无法改变中国落后的现实。对于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他曾据理力争,然而无奈国家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

    他与曾国藩等人主导洋务运动是其进步的表现。他也有外交上维护中国的事迹,如在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独自前往谈判,最终不割地而平息事件;在甲午战争处于不利情况时曾主动用最小代价来达成和解等,都是他卫国有利的一面。

    但后人也多诟病李鸿章曾作出的错误决策。如过于避战和重视海防而愿意牺牲整个新疆放弃疆防;1885年在完胜日本的情况下签订的《中日天津会议专条》,给予了日本可以派兵进入朝鲜的权利;与日本的中日甲午战争中的指挥失误导致军舰在威海卫被全歼;中法战争胜利后反而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等。

    虽然这些不利条约和做法受制于各种客观条件,但他依然要为这些事件的误国行为承担很重的责任。

    另外在早期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时,他杀人过多。

    这也牵涉到对于湘军和淮军的整体评价。

    洋务运动和他的一系列措施并没有改变中国继续沦落,也让他的功劳并不显著。

    韦宝和大多数人不同,他很欣赏李鸿章,认为李鸿章是清政府倒台前几十年那个风云时代中,中国自己生产的伟人,是古代和近代切割的划时代人物。

    就李鸿章的诗吧!

    韦宝打定了主意,说着便让手下人去拿扇面和宣纸过来,研墨挥毫。

    《入京》

    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

    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

    这诗总共有八句,但韦宝只记得两句,便写了下来,也不管对照不对照,工整不工整,当初是因为诗句朗朗上口,字里行间中有一股豪情壮志和霸气,才让韦宝看了一遍便记住了,却只记得开头这两句而已。

    这诗表达的是作者渴望参与国事的雄心壮志,认为历史是王侯将相写的,他就要做王侯这样的人。

    在韦宝看来,醉心功名利禄,这应该是封建统治者最喜欢看见的事情,是乐于见到天下读书人都有这种想法的,应该不犯下什么忌讳,所以写了出来。

    韦宝的一笔字,在现代能拿个中学生水平的地区书法比赛奖项,但到了大明,也就勉强算是童生水平,贵在刚劲有力,筋骨还行,倒也有几分男子汉气概。

    王体乾站在韦宝身边看着韦宝写字,因为厅门打开了,所以外面的一帮喝酒小声谈话的官员们,也能看见这边韦宝在写字,一群人便好奇的站起身张望。

    “不错,不错,诗不错,字也不错。”王体乾虽墨水不多,到底是司礼监第一杆笔,平时要在纸面上跟一帮大臣斗法,才学还是练出来了几分的,对韦宝这几个字,极为欣赏。这个欣赏是有前提的,因为王体乾已经将韦宝的身世弄得很清楚,知道韦宝出身农家,根本没有什么靠山,而且连进学都没有进过,一个没有进过学的人,不但能自己作诗,还能写一手拿出去见人的字,已经是极为难得了,所以才会极为欣赏。

    韦宝的身世经历和普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穷人相同,所以只要是寒门子弟,不管是通过什么途径崛起的人,都会在知道韦宝的身世之后,对韦宝产生好感,产生惺惺惜惺惺的感觉,尤其是太监们,太监个顶个都是因为穷的吃不上饭才入宫的,否则谁愿意让孩子断子绝孙?

    韦宝这趟来京走的路线特别准确,和他的身世非常稳合,接触到的虽然都是上流社会,却是最苦的人崛起成的上流社会的那波人。他们看年轻的韦宝,很容易从韦宝身上看见自己当初的影子。

    “多谢王公公夸赞!”韦宝见王体乾夸奖,心里喜欢,知道这诗没有问题,他可不敢胡乱跑到古代做什么文抄公,这是什么年代啊?说错话都容易被找大麻烦,更何况白纸黑字的,出一点错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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