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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火急火燎地赶来救自己开始的呢?
回想着两人相处的片段,也许胡风他是一个语言粗俗,老爱讽刺自己的臭流氓,但是他给自己带来了一种名为信任和安全感的东西。
他性格直接,他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和隐瞒,更没有什么浪漫感,他只是用自己那种独特的粗鲁和随意,来表达着自己最真实的感情。
好吧,直男癌晚期。。。
总而言之,也许从最开始自己就应该清楚,男女之间永远就不可能产生纯洁无杂质的友情,那不过是另一种形式,方式比较隐秘的恋爱过程罢了。
所以自己是喜欢他的。
但是。。。这又回到了最初的话题。
胡风他到底更喜欢谁?
自己?还是那个陈晓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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