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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涵怎么也会卷进来?嗨,别提了,本来林菲儿不是和陶日根、阿都沁商量得好好的,有他俩带我们去亦日呼德嘎查游玩一圈吗?没曾想这蔫不唧的阿都沁还是个多情种儿,估计是对沈涵有意思,遂力邀沈涵一同到他家做客。
这沈涵也是个好玩儿的主儿,居然一拍即合,欣欣然的就跟着来了,还主动要求当司机。
于是,我们这个铿锵六人组就这么踏上了前往亦日呼德嘎查的路。
因为是回家,陶日根、阿都沁都显得很轻松。因为是不知者无畏,沈涵显得很惬意。只有我和胖子知道这亦日呼德嘎查的凶险与莫测,显得心事重重,郁郁寡欢。
偷眼看看林菲儿,表情甜美宁静,犹如一汪静谧的潭水,果然不愧是尹川山亲自点将的17组高手(),城府之深,定力之强,都非常人可以企及比肩,佩服之至。
一路无话,大概三个小时之后,夕阳西下之际,我们终于到了亦日呼德嘎查。
亦日呼德嘎查不算大,百十栋砖房较为集中的盖在了东南角,其周围全是漫无边际的草原。草原里竖着一张张铁丝网,将草原分成了众多的格子,那是划分给每一户牧民的草场的界限。
晚饭是在阿都沁家吃的。他的阿瓦(蒙语:爸爸)、额吉(蒙语:妈妈)一见家里来了客人,那叫一个热情好客。把我们迎进屋内后,他老爸就磨刀霍霍向牛羊,要给我们整地道的手把肉。
林菲儿和沈涵还保持着一份女孩的矜持,胖子可是自来熟,一进门,先是假模假式地冲阿都沁的父母整了句 “塔赛拜努(您好)”之后,就一屁股坐在了火炉西面的地毯上,结果被沈涵一脚踹到一边,并指着鼻子告诉他,那是供佛的位置,不得随便坐。
胖子揉揉屁股,翻了翻白眼挪到一边,一声没吱,他和我一样,对沈涵打心里犯怵,落病了。
不一会,热腾腾的手把肉上来了。阿都沁的老爸分别把羊的琵琶骨和长肋夹给我们,看来这也是待客之道,然后就是大碗酒大块肉的开造。
蒙族人能歌善舞,喝完酒之后更是如此,喝着喝着,阿都沁的老爸、老妈就唱起了祝酒歌,歌声悠扬醇美,使人仿佛回到了远古时期,心绪都显得空灵沉静。
兴之所至,我们也跟着鬼哭狼嚎起来,沈涵更是站在中央开始甩发蹦迪,那叫一个,嗯,群魔乱舞啊。
就连一向持重的林菲儿,也涨红了脸,轻轻哼起了歌曲。
没说的,这绝对是一场宾主尽欢的宴会。
到了晚上八点多,林菲儿谢绝了阿都沁老爸、老妈的盛情挽留,执意要到野外搭帐篷宿营,说是要体验一下这种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无拘无束的感受。
阿都沁老爸、老妈拗不过我们,但执意留下了沈涵,看来,老两口已经将沈涵视为准儿媳了。
这丫头谁要娶回家,就等着遭罪吧您呢,我暗自替阿都沁一家担心。
闲话少说,离开阿都沁家后,由林菲儿驾车,我们全速赶往阿都沁提到的那片会冒浓雾的草场,要夜探邪灵恶鬼作祟之险地!
夜晚在草原上行车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儿,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一辆瑞风商务车急驰在绿毯一样的草地上,就连车子的上下颠簸都显得那么柔和、熨贴。
不过,坐在车里的我却一点都感受不到这份难得的轻松与安逸,恰恰相反,内心反倒是惴惴不安,以至于我不得不打开车窗,大口呼吸充满了青草芬芳的气流,借以压制内心的不安。
胖子偷着看了看专心开车的林菲儿,然后递给我一根烟:“凯子,放松点儿,又不是头一回整这事儿了,有啥可担心的。”
我接过烟点着了深吸一口,肺子里一下子就跟灌了辣椒水似的,火烧火燎的。
我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浓浓的烟柱,然后朝胖子苦笑了一下,心说你以为是个人都像你一样没心没肺呢,自打认识了黎叔以后,我非但没有减少被鬼玩儿的霉运,还反倒有越玩越烈的趋势,几乎每次和鬼干架都是不死也得扒层皮,我他妈能不害怕吗?
这时,林菲儿说话了:“有时候,恐惧也是一种能量,它可以激发自身体内蕴藏的巨大潜能,所以说,恐怖并不羞耻。”
说着话儿,林菲儿还回头冲我们嫣然一笑,胖子当时荷尔蒙就爆棚了,估计那会儿就是让他一个人拿把西瓜刀去梵蒂冈逼着教皇还俗他都敢干。
看着一个曾经立志要当乔四爷第二的、大有前途的黑社会好苗子被懵懂的爱情祸害成这样,我的心情时更加的郁闷。
他大爷的,不管胖子的这段爱情是自以为是也好,是单相思也还好,还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也罢,好歹人家也算经历过,是过来人了,就算是去拼命,人家也有为之拼命的理由啊。
可我呢,打小就被鬼祸害的够呛,好容易跟头把势的长大成人了,还没等堕落呢,又上了17组的破船,接茬继续和鬼玩儿,而且越玩儿越大发,竟然还要主动去找鬼死磕,多悬呢!
万一我要是挂了,就只能以处男的身份混迹在一群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鬼魂中去投胎,那可真是冤枉他妈给冤枉烧纸,冤枉死了。
我正胡思乱想,林菲儿再次转过头来:“二位,是不是查看一下装备,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
别说,林菲儿不愧是17组的干练之才,无论是么时候,做事总是有条不紊,从容淡定,令一直患得患失的我自叹不如,只是不知道如果间歇性天然呆的胖子真的娶了林菲儿的话,一个586的处理器配上一个顶级的控制器,又会是怎样一番羡绝古今、惊心动魄的景象。
不过,林菲儿的话确实提醒了我们,毕竟一会不知道要面对什么样的场面,该准备的家伙还真不能大意。想到这儿,我和胖子从后风挡上拎过各自的背包,开始检查装备。
好在我和胖子已经养成了习惯,不管去哪儿,包里肯定少不了黄裱纸、朱砂之类的东西,闲了置、忙了用,以备不时之需嘛。
翻了翻背包,见黄裱纸、柏木钉、黑狗血、柳叶鞭、朱砂这些老朋友都安然无恙,我暗自松了一口气,便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胖子,顿时无语了。
怎么回事?
嗨,来时这一道上我也没注意,敢情这死胖子的背包里除了有香烛、符咒这些神打的必备之物外,竟然还装着钢管、砍刀等街战利器,更吊诡的是,他还嘿嘿笑着翻出两个罩住脸只露出眼睛和嘴的头套。
你个倒霉孩子,你这不是癞蛤蟆上马路,楞装进口小吉普吗,你以为你戴个头套就是飞虎队、挎个相机就是陈冠希、穿个吊腿裤子就是鸟叔呢,我靠。
“诶,来一个吧,我特意给你也预备了一个,这玩意儿戴上,老牛逼了。”胖子把手里的头套伸到我眼前,很是得意,还忍不住向我卖弄起来,看样子我要不夸他几句,他就像穿了一身BOSS西服走夜路、非得遗憾死不可。
“操,”我哭笑不得地拨拉来那个跟骷髅似的头套,“喂,别说我没提醒你,你丫可千万别酒后戴着它去银行,就连自动取款机都别去,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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