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起死人 肉白骨(下)(第2/2页)我跟着警察师傅办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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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子见人就抽、见鸡就抓的下乡催粮的差役更受人欢迎。

    所谓改变,是经常有洋人来村里雇佣一些身体健壮、大字不识的男子跟随他们外出去当力工。因为洋人给工钱爽利,而且一算细账,还比在家里种地实惠,所以,村里的青壮年大都选择给洋人当农民工。

    据说,村里的农民工好像最远的还曾到过玉门关,连来带去的,溜溜走了一年。不过,当那汉子回来后,从褡裢里摸出数十块叮当乱响的墨西哥鹰洋扔给小脚的婆娘,全村人的眼睛顿时都被晃瞎了,也就更加坚定了信洋人、得鹰洋的信念。

    因而,在当时的大清朝,出现了很奇怪的一种现象:在广东、福建等南方地区的子民们大都选择下南洋谋生发财,去挣外国人的银子;在北方,草民们则大都选择给洋人当马仔,跟着洋人满中国的乱转,挣得也是外国人的银子。

    可是,这洋人吃饱了撑的,漂洋过海地来到大清帝国,图的就是领着一群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的中国人可着大清国的国土瞎转,您当他们是那近亲繁殖的哈巴狗的智商呢,自个追着自个尾巴尖儿咬还玩得很嗨?

    说实在的,那时候的西洋各国跟咱大清朝的比,就是一穷横穷横的流氓。很多来大清国淘金的洋人,都是一些在本国不招人待见、混得很落魄的主儿,估计到大清国来的船票钱,不是从情人那里连蒙带骗来的,就是明抢暗偷来的。

    那么,他们费劲巴力、不远万里地非要到大清国来,为的是什么呀?难不成都是白求恩大夫家的亲戚,都是为了一种国际主义精神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