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多么痛的领悟(第1/2页)乾龙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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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象个泥猴一样,右手提刀,从大樟树背后走了出来。

    得手了!

    除了陷马坑,他还准备有后手——一旦小头目没有走他预先设定的路线,避开了陷马坑,那么,他会从树后偷袭。

    总之,哪怕拼一个鱼死网破,他今天也必须与小头目血战到底。

    左手完全使不上劲,他只能扔了长刀,弯腰用右手从地上吃力的捡起一块饭碗大的石头,小心翼翼的向陷马坑靠拢。

    坑底,传来几声马的惨叫之后,便没了动静。

    而小头目自从掉入坑中,更是没有吱过声。

    但是,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今天,他受到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一时的自以为是,险些叫他搭上自家小命。

    终于走到坑边。他高度防备的单手举起石头,伸长脖子往坑底看去。

    马,没有动弹。

    它的脖子上露出半寸长的刀尖,血淋淋的。

    在马的下面,小头目只露出半边后脑勺,也是一动也不动。

    显然,这一人一马都串在了坑底的长刀上,死得不能再死。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手扔掉手里的大石头。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倦意涌上来,他感觉整个身子都绵软无力,就势倒在地上,展开手脚,仰面摊成“大”字。

    今天,真是侥幸啊!

    先前只顾着收拾这起子东西,什么都抛到了脑后。现在,回想起来,他是越想越怕。

    好险!

    如果不是他的水囊空了,又渴又饿,他不会在半道上停下来,而是会尽快赶回庄子里。

    那样的话,他铁定会给洪伯和甜妞招来杀生之祸!

    如果不是他先进林子里打麻斑,熟悉了林子里环境,那么,他还能这般进退自如,占尽地利的便宜吗?

    比如说,第三个目标后退时,重重的撞在背后的大树干上,结果,自己把自己给撞晕了,给了他可乘之机。

    看似是巧合,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一处地方,是他跟踪第二个目标时,特意选中的。当时,他怕一击不中,做好了第二次正面撕杀的打算。而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第二个目标的退路,于他有利。

    结果,他没有想到,那时的情景,正好应了师父曾教给他的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跟踪第二个目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第三个目标给跟踪了。于是,阴差阳错,原本针对第二个目标设计的第二次正面撕杀,便用到了第三个目标身上。

    所以,师父说的对,这世上,确实存在运气。但是,运气也未必全是偶然。大多数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事先准备充足的结果。

    缓过劲来后,沈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这里离官道没多远。外边的小河里还泡着两具铁骑兵和战马们的尸体,太醒目了。指不定会招来其他的仙符兵。此地不可久留。

    另外,也不知道黄春来什么时候给他下了跟踪粉,他中了招还不自知。让黄春来闻着味儿,带着铁骑兵一路追了上来。

    吃了个亏,他不能不有所防备。这些仙符兵的尸体都要处理掉。

    沈云强打起精神,将其他铁骑兵的尸体都拖进林子里,统统扔进陷马坑里。

    然后,他往坑里打了一枚下品烈焰符。

    “嘭——”,烈火腾空而起,瞬间吞没了整个陷马坑。

    大约十息之后,火灭了。

    沈云再引颈一看,坑底只剩下三把被烧得通红的长刀,以及一些头盔、披挂什么的。

    他胡乱的将坑边的黑泥堆扒入坑中,将之填平。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外面小河里的几匹马尸。

    之前,他打算在原地直接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这些马尸。不想,下品烈焰符在水里失效了。而这些马又重的要死,就算左手没有受伤,他也拖不动。是以,他只好暂时将它们先放到一边。

    处理完尸体后,沈云又细心的抹掉自己留在林子里的诸多痕迹,然后,收拾好东西,再回到河中检查那些马尸。

    他除下了马尸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马鞍、脚蹬,缰绳,以及背囊等。甚至连铁马掌都用小刀一一削掉。

    光溜溜的马尸,又泡在河水里,应该不会再有跟踪粉之类的隐患了吧?

    那么,就这样丢在河里。

    从铁骑兵和马的尸体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象银钱、黄纸符这一类的,沈云全收进了竹背篓里。其余的,一律堆在岸边,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而焚烧后的残留物和灰碴,则尽数扫进小河里,冲走。

    忙活完,他又出了一身大汗。

    最后,他走到上游,仔细的洗澡、洗衣物。一来,他全身上下糊着汗水、血污、泥垢等,走在官道上,但凡长了眼的,都能看出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二来,他担心身上还沾有跟踪粉,不洗干净,哪敢回庄子?

    河边有不少大石头,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沈云将洗干净的衣物,尽量拧开之后,一件一件的摊在那些大石头上晒着。而他自己则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影子里,一边泡澡,一边吃温热的烤麻斑鸟。

    此时,太阳还未偏西。这些大石头又在太阳下晒了大半天,摸着还有些烫手。他的衣服摊在上面,又烤又晒的,不到一刻钟,已然九成干。

    沈云穿好衣服,背上竹背篓,匆匆离去。

    怕洪伯看到自己左臂上的伤,他没有走前面,而是特意绕到后面,从竹林里悄悄的回到自己住的小屋里。

    先前,他从一个铁骑兵的身上找到了一只白瓷小药瓶。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那是一瓶刀伤药,当场就给自己用上了。洗了澡之后,他又重新上药、包扎伤口。

    两个虎口的伤,是小伤,如此处理也就成了。

    麻烦一点的是左臂上的那一处刀伤。伤口那么深,几乎现骨,是以,仅仅是上药的话,一旦松开血道,便连血都很难止住。必须赶紧做缝合处理。

    好在,上个月,他跟师父学习了缝合术。屋里还备有针、线等物。

    沈云找出自制的医药匣子,从中翻出两根银针,分别插在左臂的两处穴位上——缝合术很痛的,所以,进行缝合之前,郎中往往要先煮碗麻药给伤者喝下,令其暂时昏睡。而他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麻药自然是不能喝了。于是,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用银针封住左臂上的两个痛穴。效果当然比不得麻药,但好歹也能减轻一些痛感。

    接着,他点亮油灯,从匣中翻出一根弯头针,穿上线后,将针在火上灼烧。这是常用的消毒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可以用烈酒擦洗弯头针,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后者,效果更好。他屋里没有烈酒,是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针头被烧得发红,便可以了。他吹灭油碗灯,等针头的红色消褪,深吸一口气,开始着手缝合。

    “滋——”,针头穿过皮肉时,还没那痛。最痛的是,将棉线拉过皮肉的时候。即便痛穴被封,整个过程也无异于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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