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霸王餐(第1/2页)夜行者:平妖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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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京,是一个有着三千年历史的古都,公元前11年,周武王灭商以后,就在燕封召公。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战国七雄中的燕国,据说就是因临近燕山而得国名。

    其国都,被称为“燕都”。

    远古时代的九州之一,幽州,据说也指的就是燕京一带。

    这,就是黄大仙所说的。

    心脏。

    马一岙本来是准备跟我一起前往燕京的,但临行之前,他又接到了一个来自鹏城的电话,是发财张打过来的。

    他告诉马一岙,说之前我们托老歪存的钱有着落了,但是眼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了解,问马一岙有没有空,若是有,便去他那里一趟,看看能不能当面将事情处理妥当,也免得后面再拖了。

    对于这个电话,对于马一岙来说,是意料之外的。

    毕竟老歪是老歪,发财张是发财张,对于他是否能够帮我们找回那一笔美金,这事儿其实我们是从来都不抱期待的。

    但怎么说呢,人是一种社会生物,也需要吃喝拉撒,特别是我现在没有工作了,而马一岙也是一大堆的负担,如果手里宽敞一些,做什么都会比较有底气。

    于是他就准备去鹏城走一遭。

    我本来打算跟着马一岙一起去的,但他却拒绝了,让我先去燕京打前站,他随后就到。

    于是,我孤身一人,背着个包,就踏上了北上的路程。

    在此之前,我已经将炼妖球里面的王虎,和那噬心蜂的蜂后都放在了莽山,并没有随着一起带走。

    我之前的工作就是单纯的跑业务,所以孤身旅行,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

    那个年代的火车虽然经过提速,但跟后来的高铁动车是完全没有办法比的,等到抵达燕京西站的时候,我下了车,感觉自己都快要馊了。

    出了火车站,走在人头拥挤的街头上,我又感觉自己就像清晨里潮湿的小花儿。

    即便是初春的清冷,都止不住我身上的粘稠酸臭。

    燕京很大,人多得让我都有点儿怀疑人生,而这种拥挤,与鹏城的热闹,又有着不一样的感觉。

    总之,这是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城市,让我跃跃欲试,有种想要赶紧探寻的冲动。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四处参观晃荡,圆明园、故宫、颐和园、**广场、八达岭长城、天坛、北海公园,又或者南锣鼓巷、大栅栏和各种具有传统风味的胡同巷子……世纪之交的燕京,正处于一个传统和现代激烈碰撞的变革时代,它的每一处地方都让人为之动容,流连忘返。

    而相对于美景,能够满足口舌之欲的美食,则更让我为之欢欣雀跃。

    遑论是最为著名的燕京烤鸭,还是炸酱面,又或者卤煮炒肝儿,还是爆肚百叶、配花椒盐的白水羊头,再就是烧羊肉、涮羊肉、酱牛肉、芝麻烧饼、老头酱猪肘……

    嘿,这些美食让人恨不得一辈子都住下,不肯走了。

    燕京还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城市,什么川鲁粤苏、浙闽湘徽,乃至世界各地的美食,都汇聚于此,更让人多了几分期待。

    五天后。

    颐和园路的一排长街,合城居羊蝎子饭馆外,我站在店外,透过玻璃窗户,看着里面的食客们正在享用那热气腾腾的羊蝎子。

    我瞧见他们从铜锅里取下了满是肥美羊肉的骨架,有的蘸酱,有的直取,将那鲜嫩喷香的羊肉咀嚼下腹,肚子里却咕噜噜、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燕京居,大不易。

    我本来兜里就没有什么钱,上次出门的时候,又留下了一点儿。

    这回浪了几天,到了昨天晚上,我已经是弹尽粮绝了,初春的天气,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宿,清晨在公厕里洗漱过之后,就一直徘徊于此,没有离开过。

    我兜里面的最后一点钱,用来给马一岙打了电话。

    但奇怪的,是他的手机一直都没有接通,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从早上十点一直蹲到了下午一点半,我决定出手了。

    我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店子里,在服务员的引领下坐在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然后开始点了一个大锅的羊蝎子,又叫了两屉包子,一大碗卤煮,还有拍黄瓜和炸花生米两个小菜,再要了一**一斤装的牛栏山二锅头。

    尽管兜里没有一毛钱,但我却没有半点儿惊慌。

    这件事情如果是搁以前,我绝对不可能做出这事儿来的。

    但现在,我更多的时候,却是抱着一种随意而安的态度,做人做事,也远比之前的谨小慎微要洒脱豪气许多。

    这是我刻意而为的,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此以后的人生,已经改变。

    那些安安稳稳的生活,已经离我远去了。

    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哪天,会不会突然死掉。

    所以我显得很平静,慢慢地享受着美食,一直到三点多的时候,那个满脸青春痘的服务员瞧见我桌子上满桌的狼藉,却并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终于满脸堆着笑,上前来问:“大哥,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我拿着牙签,剔着牙缝里面的羊肉,漫不经心地说道:“还成。”

    青春痘又问:“那您,看还添点什么吗?”

    那两屉包子很瓷实,吃得我有点儿噎,我打了一下饱嗝,然后说道:“不用,不用。”

    青春痘指着馆子里都空下来的桌子,说那行,承蒙惠顾,一共八十二块,老板说给您抹一个零头,您给八十正好。

    啊?

    我打了一个酒嗝,有些迷蒙地盯着对方,好一会儿,然后说道:“这个,八十?”

    青春痘以为我对价格有所异议,很委屈地说道:“大哥,我们这儿是明码实价,您也看到了再说,这一顿够四个人吃的了,八十不算贵的。”

    我笑了起来,说你叫你们老板过来。

    青春痘瞧见我端坐在椅子前,气度不凡,有点摸不清楚我的来路,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没一会儿,一个俏丽少妇就跟着他走了过来。

    人态度挺好,冲着我笑盈盈地说道:“先生,我是这儿的老板,怎么着,口味不合适?”

    这少妇年纪约莫二十七八,或者三十出头,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露出纤盈修长的小腿,瓜子脸丹凤眼,皮肤白里透红,体态轻盈、风韵娉婷,长得十分漂亮,而且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有着一股老北京地道的萝卜脆爽劲儿。

    这样的女子,更应该出现在电视上、舞台中,又或者机关单位,以及文艺工作战线上。

    很难想象她居然是这么一家不大不小饭馆子的老板娘。

    她的眼睛黝黑,带着几分明亮,让我坐在她面前,都有些自惭形秽。

    想起自己即将要干的事儿,我就更加羞愧。

    少妇瞧见我不说话,有些不悦,不过很有教养地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又问了一句:“先生,先生……”

    我知道事儿避不过了,局促地站起来,然后说道:“那什么,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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