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夜总会(第1/2页)修真重生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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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德利街三大帮,实质上统治着这附近十多个街区,阿姆拉斯的金威帮又是三个帮派中实力最强的。

    阿姆拉斯能打,智商也不弱,他服过兵役,曾经上过战场,知道纪律的重要性。

    金威帮之所以能在短短三年之内从一个小帮派变成大帮派,就是靠着他从就业培训班里学到那套管理办法。

    他甚至还知道通过分享利益的办法联合了另两个帮派一起经营生意,因为如果三帮混战,他能赢也是惨胜,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赢。

    这个城市,总有一天会在我的权力之下!

    这是阿姆拉斯的梦想。

    他也是少有的理解法律是什么玩意的混混,所以很早就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坚决投资律师这种人。

    他喜欢看《教父》,虽然他不喜欢意大利人,但好的东西就应该学。

    只不过,看看手底下这几百个大大小小的混混们,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钱就去抢钱,动不动被抓进去,让阿姆拉斯总是心惊肉跳这些人哪天会把他干过的那些大事给供出来。

    在街上抢二十五块,捅死几个人,阿姆拉斯觉得这样的来钱太慢,更像是混混们的一种低端本能,真正的混混流氓,都是西装笔挺举着杯子谈着千万美元这样的生意,他们的地盘在华尔街,在华盛顿。

    金威夜总会在米德利街的一头,占地不小,地面四层,地下有两层,四面都有出口,南面是一排修车铺,专门处理捡来的车子改装。

    这里的生意总是很好,但主要是非裔的客人,其中还有不少混出名堂或是没混出名堂的歌手,球星,其他什么的运动员。

    他们也会带来不少女伴,让她们感受下米德利街最奢华的夜总会。

    虽然外表这就是一栋老楼,但内部改造相当不错。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奢华。

    每一天,这里的营业额会超过百万美元,但只有一小部分才会交税,这里的地下室,还有个秘密的赌场。

    每天晚上,总是兄弟们的狂欢夜,就像是万圣节一样,留在夜总会里的人主要是维持纪律,更多的人在外面各个街区游走。

    二楼有一排半开的包间座位,当中的一个坐着阿姆拉斯和几个小弟,他翘着脚,身前放着一杯血红的葡萄酒:“还没有找到他们三个?”

    一个小弟摇头:“电话打不通,全都是关机。开走的那车子定位装置也坏了,不知道在哪!”

    阿姆拉斯拿起杯子一口喝干里头的酒,把杯子重重一放:“他们家呢?”

    “说没回家!”

    奥巴马律师下午就已经电话通知他人被弄出来了,但到现在还没有见这三个人回来报道。

    晚上的任务怎么办?

    哈桑是唯一见过那个亚裔的。

    阿姆拉斯恼火得几乎要拔枪四射。

    一点纪律性都没有,要是在陆战队里,这样的人会被教官折磨到哭!

    混混就是混混,管起来比正常人困难多了。

    这整件事透着无比的诡异,阿姆拉斯从二楼往下看去。

    音乐劲爆灯光闪闪,明明感觉下面很热闹,可是眼中只见一片白牙和眼珠子在空中飘动。

    跟特么万圣节似的!

    “统计生意的好坏真不能靠眼睛啊!”阿姆拉斯心中感慨了一句,随手掏出一个红外望远镜看了一圈。

    他的两个合作伙伴各自占了一个角落,搂着几个妞边喝酒边笑。

    中间的舞厅已经挤满了跳舞的人,镭射灯闪着光,劲爆的音乐震得地板都在动。

    “去请他们上来一下。”阿姆拉斯对小弟说道。

    提姆,米德利街第二大帮派图图帮的老大,听说这名字来自于提姆的家乡一个小镇。

    吉吉,米德得街第三大帮派吉吉帮的老大,帮派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

    金威夜总会的收益,金威占六成,图图帮占两成,吉吉帮也占两成。他们的作用就是别使坏。

    到目前为止,三个帮派因为有这层关系在,除了一点小小的冲突,基本能一致对外,对付那些白皮猪,黄皮猪,墨帮、俄佬、意大利人和阿裔,还有南美人。

    洛城,局势很复杂,四战之地,遍地黄金,黑家必争!

    “嗨!阿姆拉斯,兄弟,你好吗?”吉吉来到包间,伸拳和阿姆拉斯撞了一下。

    接着是提姆,也撞了一下拳。

    小弟们拿来更多酒和烟草,把包间的门拉上,这样就可以听得到彼此的声音。

    “我们的生意很好。”阿姆拉斯给两人倒上酒,嘴里问道,“最近有没有听到什么风声?”

    “总有很多风声。”

    “你知道的,”阿姆拉斯看看两人,“总会有人想要破坏我们的生意,我希望你们警惕一点。”

    “你是知道了点什么吗?”

    “玛法德被杀了,我们还没找到凶手。”

    “那我们能做什么?”吉吉问道,“找人?”

    “不用,我知道人在哪,一会就去抓回来。”

    提姆点点头:“这是你帮里的事,可怜的玛法德,他长什么样?”

    玛法德长什么样?

    说实话阿姆拉斯也记不清了。

    阿姆拉斯看看手表,时间快到了,现在没空再等哈桑他们,这群混蛋,可能在哪里喝醉了估计到明天才会回来。

    阿姆拉斯知道真正人最困的时候是凌晨,但他不想等那么久,现在这个时间派人去抓人也是可以的。

    这个计划都已经安排好了,没道理因为三个混蛋没回来就取消。他向着一个小弟点点头,示意去吧。

    他要派去的是四个跟着他多年的老兄弟,也可以说是战友,还真是一同扛过枪受过训的战友。

    在混混之中,那是相当于精英的存在,精英混混,连帮中的混混们都知道老大阿姆拉斯有自己的核心班底。

    四人一部车,绑两个人回来足够了,人放在后备厢里,打晕用胶带把嘴和手绑上,这都是培训过的基础技能。

    …...

    四个精英混混走进地下车库,打开一个工具间,从那里取了一些行动需要的装备,武器,头套,手电,刀子,手雷,还有电击器胶带等玩意。

    他们全都换了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外面罩着花衬衫,依次从一处暗门转进停车场,在那里停着一部车子,一个上车,另一个人从后备厢取出假牌照给车子前后安上。

    “哈德威,我觉得好像还差点什么。”一个黑人站在那里,皱着眉头。

    “圣巴尼亚医院特护区607,这情报应该没错。”

    “但哈桑丹斯和小拉斯去哪了?”

    “谁特么知道,律师说他们早就走了,混混就是混混,不上台面的玩意!上车吧威斯。”

    “信号屏蔽器!”那个黑人威斯突然说道。

    “要那玩意?”

    “好吧,带着吧,说不定有用,”叫哈德威的黑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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