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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人间正道是沧桑 (十一)
俗话说,急病必须猛药治!
万脩原本心如死灰,被马三娘劈头盖脸一通臭骂,顿时汗出如浆,先前苍白如雪的面孔,也瞬间涨得红中透紫。
“恶婆娘,休得无礼!”刘隆不识好人心,听马三娘将万脩比做怨妇,顿时火冒三丈。举起拳头,作势欲扑。“你又不是万二哥的女人,凭什么把他数落得一钱不值?!”
哪知道,他的话音未落,人已经被万脩拽了个趔趄,“元伯,切莫冲动。这位,这位是勾魂貔貅马三娘,他的大哥,就是马武马子张!”
“啊——”刘隆高举的拳头,僵在了半空中,刹那间,面孔跟万脩一样涨得红中透紫。
作为土生土长的南阳人,他可是不止一次,听闻过凤凰山马氏兄妹的英雄事迹。作为万脩的异姓手足,他也不止一次,从后者嘴里听闻当年马武冒死出手,帮后者这个陌生人在长安城内报仇雪恨的壮举。因此,当发现自己要打的人正是马子张的妹妹,心中的尴尬可想而知。
“怎地,恼羞成怒,要跟我动拳头么?”马三娘做事向来不肯吃亏,尽管刘隆已经及时收手,依旧不屑地看了此人一眼,冷笑着撇嘴,“甭看你长得人高马大,真的跟我动手,你未必是个!”
“不敢,不敢!”刘隆的额头上,瞬间也冒出了滚滚汗水。果断放下拳头,躬身谢罪,“在下刚才担心二哥的伤势,所以误会了三小姐的好意,实在愚不可及。请您,请您,千万别往心里头去!是打是罚,在下都绝无怨言!”
“不敢就闭嘴!”马三娘赏了刘隆一个白眼,随即又将目光转向万脩,“孙登那一刀扎在你腰上,如果伤到了肾脏,你这会儿尸体早就凉了,根本不可能爬起来说那么多废话!既然还没有死,就说明没扎到要害。想当年,我大哥被狗官岑鹏所骗,受的伤比你现在严重几倍,麾下的老兄弟也全都被狗官害死在棘阳城里。可那又怎么样,三天之后,他还不是又爬了起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话,依旧粗糙不堪。可道理,却依旧跟眼下万脩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对了个严丝合缝。后者的伤,主要是在“心”上,而不是身体上。身体上的伤虽然看起来严重,却不足以致命。而如果万脩自己不想活了,即便扁鹊亲临,也无法让他转危为安。
同样的打击,三娘的哥哥马武,也曾经遭受过。以为岑鹏是一个跟自己同样的英雄豪杰,谁料对方却是个阴狠歹毒的无耻小人。非但带在身边一道去享受荣华富贵的兄弟,被岑鹏提前埋伏在城门口的官兵,杀了个干干净净。自己也落了个浑身是伤,短时间内报仇无望。可马武,从昏迷中醒转之后,立刻借了道士傅彤的酒,答谢刘寅等人的救命之恩。然后跳上马背,高歌而去!从头到尾,都没说一个“悔”字,更没没有像万脩这样,自怨自艾。
男人年青的时候,就怕比较,哪怕是个自己最佩服的人比较。因此,马三娘的话音刚落,万脩眼睛里,就立刻燃烧起了熊熊火苗。轻轻挣脱刘隆的搀扶,他双手抱拳,长揖及地,“三妹说得对,愚兄先前所为,大错特错。愚兄这就去找人包扎伤口,明天一早,亲自护送你们出山!”
“这就对了,人不想死,刀箭都躲着他走!”见万脩知错能改,马三娘大模大样地点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身边这位刘元伯前些日子也受过伤,现在却依旧活蹦乱跳。可见他当日所用的金创药,效果相当不错。而眼下时值秋末冬初,正是采药的好季节。你多派些人手去寻,说不定就能遇上一个好郎中!”
“我用的金疮药,是孙登那厮亲手配制的,的确效果很好!”刘隆听得眼前一亮,立刻伸手在自家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布包,“还剩了好些,二哥,你稍等,我去打些冷水来,帮你敷药!”
“我自己也有!”万脩叹了口气,轻轻摇头,“你把你的那份先收起来吧,今后,今后咱们再受伤,就得换别的药了!”
“又不是生死人肉白骨的灵丹!”听出万脩话语里的不舍之意,马三娘冷笑着打击。然而,扭头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的刘秀,她又迅速补充,“就按我说的,赶紧安排熟悉山中地形的人去找郎中!不止你一个人受了伤,我们那边,也有许多兄弟急需医治!”
“三妹放心,我这就派人去!”万脩听得脸色又是一红,连忙大声承诺。随即,从自己怀中摸出一个布包,讪讪地送向马三娘,“我跟元伯用一份,这份三妹先拿去救急。”
“那我就不客气了!”马三娘笑了笑,也不跟他客气,接过药包,转身就走。
万脩既然已经被她的话激起了求生之念,就不敢再多耽搁。当即,拉了刘隆来到水潭边,用刀子割开衣服,请后者替自己清洗伤口,敷药包扎。
还甭说,孙登虽然是个人渣,医术却相当了得。其根据祖传秘方配制的金疮药敷上之后,立刻让万脩感觉到伤口周围一片冰凉。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昏昏沉沉的头脑,也瞬间恢复了几分清明。抬头四下看了看,他压低了声音跟刘隆商量,“经此一战,太行山,咱们兄弟恐怕是待不下去了了。即便孙登不回来相争,其他几个山头,甚至铁门关的守军,也会趁机落井下石。”
连番变故之后,刘隆心中,也对山中打家劫舍的日子好生厌倦,笑了笑,轻轻点头。“二哥说得对,这太行山,咱们兄弟是留不得了。等给你裹完了伤口,我就去整理队伍。愿意跟咱们兄弟走的,就带着他们一起护送盐车出山。不愿跟咱们走的,也不勉强。”
“将刘秀他们送到地头上之后呢,你什么打算?!”听刘隆跟自己观点基本一致,万脩又朝四下看了几眼,然后继续试探着询问,“去招安么?还是……”
“招安就算了,大新朝无官不贪,未必能够长久!”刘隆用刀子将自己的罩袍下摆割下一条,拿潭水洗净,拧干,用力替万脩勒住上好了金疮药伤口,“山东那边,早就烽烟四起。咱们兄弟去了,未必就找不到地方立足。”(注1:山东,太行山以东,主要指的是现在的河北省一带。与后世的山东,截然不同)
“那倒是!”闻听刘隆说得干脆,万脩再度轻轻点头,“眼下朝廷的注意力全在绿林和赤眉两家队伍上,根本没功夫管山东。咱们兄弟去了那边,刚好趁机积聚实力,以图将来。不过……”
迅速将声音压低,他用只有兄弟两个能听见的幅度,跟刘隆商量,“不过,咱们哥俩儿,本事都只在厮杀上,想在乱世当中活命不难,想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恐怕不太容易。兄弟,不是我打击你,咱们哥俩都不是那种可以站出来挑大旗的主,否则,原来我也不会处处让着孙登!”
“我知道!”刘隆绝对是跟他心有灵犀,想都不想,就快速回应,“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万二哥,其实今晚我就发现了一个最好的挑大旗人选。”
“他,他前程远大,恐怕不愿意跟你我为伍!”万脩迅速朝刘秀扫了一眼,遗憾地叹气。
“远大个屁,他若是真的前程远大,就不会被派来押送官盐了。明显是朝廷中有人想借刀杀人,他自己心里恐怕也早就清清楚楚。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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