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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检察院是能退的案子就退。
结果就出现了很有趣的一幕,一个案子公安递过来,被退了,过一个月,又原封不动地递上来,检察院再退。周而复始,来回个三五次都属于正常,刑诉法中的审限规定直接被‘技术姓’处理掉。最后实在不行了,两边电话沟通,顺利了还好,碰上两边火气都大的时候,就能直接骂上娘。虽然不是所有案子都出现这种情况,但这种情况绝对存在。
这俩部门一顶牛儿,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这个郁闷啊,心说我这啥时候才能上庭呢?哥们儿都盼着呢。问律师,律师也只能笑笑,说既来之则安之,别着急。
Ps: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案例,现实中争议很大,大家可以用心看看,一目十行的话,可就浪费了哦。顺便求下推荐和收藏,兄弟姐妹们,发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