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明前公司的作者待遇(第2/2页)完本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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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在酒店吃早饭的时候,许盈盈的电话就来了。等他吃完,就送他去了公司,直接进了连行节的办公室。连行节和阿跃正在等他。

    “小岳来了啊。”阿跃笑着说:“这次,大家都是很服气的。真是太厉害了。”

    “没误事就好。心里其实还是没底。”岳清言这可不是谦虚,再记得故事,《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重构都是很折磨人的。这几天完全不敢懈怠,最终的结果还是不错的。

    “是让大家喜出望外的质量。直播的成果也很不错。人数和那些主播之类当然是不能比,但圈内影响力是出去了。”连行节说。

    “直播?”岳清言愣了下。

    “哦,你开始写的时候我问你,反正这几天你这样码字,开个无聊的直播怎么样?你说随便吧。”许盈盈这么说的时候还是有些心虚的。

    “哦,哦。”岳清言完全不记得自己说过或者没说过什么了,“这样啊。那就行。”

    “直播的收入等下转给你。然后,你这几篇小说的授权协议签一下。再一个,就是想和你聊下,是不是和我们明前,签个作者长约?”连行节问:“你的能力我们都看到了,也很期待,所以,想尽早把你绑在我们的战车上。”

    “我们明前对作者还是不错的,业内闻名。长约主要是版权的授权和优先权,以及有限制的经纪约。”阿跃开始说明他们的作者长约的构成。明前不限制岳清言的创作,但他创作的作品交给明前代理,在出版上享受10%的版税,并且随着发行册数的总数,享受梯次递增的版税。无论篇幅,小说作品由明前代理其分发和推广,在售出授权之后,双方按照40%对60%进行分成,如果是版权合作项目,则有明前按照作品在合作协议中的估值,先行向岳清言支付现金。这些条款算的上比较公平了,尤其是对一个新人来说。

    经纪约部分,则是在有一些定向的创作需要,或者是集体创作、合作项目上能够提前和岳清言进行沟通,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再结合商业诉求进行代理。也算是很弹性的合约了。

    “那如果我要写网文怎么办?”岳清言说:“这个,感觉似乎不在你们的范围里。”

    连行节和阿跃愣住了。他们看着觉得岳清言是典型的传统文学的路数,极有潜力,可他说要写网文,如果不是故意推脱,那说不定是个有趣的机会?

    “所有作品的网络电子信息传播权归你。其他的用这个合同,加一条就好了。”连行节几乎没有多犹豫就说:“这样,基本不影响我们的合作,网文平台我们不懂不会,但还是有兴趣去接触的。”

    “那我没意见。”岳清言笑着说:“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