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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很多的人,其实也不知道好酒到底好在哪里,所谓的回味绵长、甘醇浓郁只是一种修饰的说辞,本质上,他们喝得是一种“需要喝”的酒、高姿态的酒。
也有一些人,一生都喜欢喝酒,他们虽然也不明白酒到底好在哪里,只懂得它可以通筋活血,但是,就是没有理由的喜欢,喜欢那种喝下去飘飘然的感觉,晕晕乎乎的感觉,甚至是给自己无故找点感觉的一种习惯做法。
大碗大碗像喝水一样往下灌的人,他们本质上不是在喝酒,他们喝得是豪气,喝得是性情,喝得是态度,喝得是义气。只有无菜无肉慢酌小饮的人,喝得才是酒的滋味,喝得才是自己的嗜好。
——以上都是闲话,不做深究,宋人朱肱的《酒经》自有分解。
阿永和风九疯的桌上没有菜肴,只有两只碗,两碗满满的酒。
桂花酒的香味还是那么浓烈,不管它在嘴里的味道是否还是那样香浓,单是它散发的香气就让人喜欢的不得了,让人不由得喝了一碗有一碗。
黑黄色的酒提子从阿永和风九疯的手中转来转去——酒要自己喝,当然要自己打,这样才显得随意。面前酒缸里的酒已经下去了不少,琥珀色的酒液还是那么招人喜爱,总让人忍不住要把它装在肚子里才满足。
再美的女人也会老去,再醇香的好酒也会醉人。
阿永和风九疯有些醉了,快醉倒的人往往这个时候话就特别多,想说得、不想说得都会说出来——很多喜欢喝酒的人都会有这个毛病。
阿永拿着酒提子,敲着酒缸说道:“你还要不要喝?”
风九疯说道:“不喝。”
阿永说道:“为什么?先辈不是说过,酒逢知己千杯少,一醉方休情谊高,你难道不愿把我当朋友?”
风九疯说道:“你哪来那么多废话。”
“我说得不对?”
“岂止不对,简直比猪还笨,比驴还蠢。”
“你总得有个理由。”
风九疯说道:“在江湖上闯荡的人,难免树敌招风,那些对你有怨恨的宵小之辈,他们没有能力杀你,但他们不缺少算计,不缺少下三滥的手段,他们会时刻盯着你,如果你稍有疏忽,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多少英雄豪杰没有死在明枪之下,却魂归暗箭,一世英名直让后人扼腕叹息。醉酒是我辈大忌,任何时候吃酒都要留有三分余地,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
阿永说道:“你的这个道理一点都没错,可是你说得晚了些。”
风九疯瞪着眼说道:“那我什么时候说才合适?”
“喝到第三十一碗的时候最合适。”
“为什么?”
“因为有两个人正好在那个时候,像毒蛇一样溜到了窗下。”
风九疯扭着不太灵便的脖子往窗子的方向望去,说道:“我怎么不知道?”
阿永笑着说道:“有人说我的耳朵比狗还灵,而且我以前也经常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所有我很有经验。”
“你都偷了几次鸡,摸了几次狗?”
阿永不好意思地说道:“那只是个比喻,我偷得是人。”
风九疯鄙夷地看着阿永,说道:“看你把那个娘们哄得神魂颠倒,原来你竟然是个花贼。”
“这也不能全怪我,谁让那些姑娘那么喜欢我,她们的爹娘又看得紧,我要是不偷偷摸摸,难道让她们的爹娘打死?”
风九疯哈哈大笑,道:“现在好了,不用他们打死你,有人会替他们打死你。”
阿永也笑道:“我敢打赌,他们想打死得不是我而是你。”
“我不相信。”
“你把他们叫进来问一问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