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意境的比拼(第1/2页)枭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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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上提着晕了过去的李云,李伟一脸随意的把李云丢在了墙上,他自己倒是有些趣味的看着陆言和东方英明,仿佛此时的陆言和东方英明都成了他眼里的玩具一般。

    陆言的眼睛充血,紧紧的盯着东方英明,就是他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和李家所有人,就是他!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煞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反手拔枪,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

    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

    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

    那么落拓,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

    以没有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一个鞭子!

    银枪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东方英明的咽喉。鞭还未到,

    森寒的人,枪意已刺碎了西风!

    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八卦鞭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长啸一声,冲天飞起,八卦鞭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鞭已合而为一。

    逼人凌厉的鞭子,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双臂一振,已掠过了煞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长啸不绝,凌空倒翻,凶猛的一记八卦鞭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东方英明的脑袋刺了过来

    这一记八卦鞭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八卦鞭的气势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

    ,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手里的银枪,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八卦鞭凌厉的攻势。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气势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

    木立在血雨中,他的八卦鞭仍平举当胸。

    东方英明的枪也还在手中,目光凌厉,在气势上丝毫不输。

    他静静地望着陆言,陆言也静静地望着他。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这一招已无法出手。

    急如闪电,就因为八卦鞭破风,其势方急,此刻气势如虹,略感压抑

    ,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东方英明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败的绝影枪,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东方英明在和陆言的交锋中,无论是气势和武功,他都略显下风。

    冲天地火光将此处战场两旁映射的一片通明。李伟略显笑意的站在那里。当真是如洛神临世一般,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蓉出渌波。颇有高人的气势,他在等,等到他要出手的那一刻。

    刚才的交锋中,东方英明已经占了下风,此时他只觉得要击败陆言,不管付出什么是手段!

    他腾空而起,在空中旋身,挥出一片绚烂的光幕,似点点繁星自星空中坠落而下,光幕斩灭了激射而来的虹芒,化解了杀身之噩。而后长枪挥洒,刺眼的枪的肃杀之意冲天而起,宛如绚烂的银龙一般,仿佛要与天上劈落而下的闪电连接到一起。东方英明只会觉得,自己好像变得痴傻了。

    枭雄绝不会痴,所以和英雄不同。痴并不可笑,因为唯有至情的人,才能学得会这“痴”字。当然,无论谁想学会这痴字,都不是件易事,因为痴和呆不同,只有痴于剑的人,才能练成精妙的剑法,只有痴于情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真情,这些事,不痴的人是不会懂的。

    以前的东方英明,他最讨厌苦难,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而这么多年换来的成果,却被陆言狠狠的击碎,他岂能不怒。

    而陆言与他不同,良药苦口,毒药却往往是甜的。

    世界上的事就这么奇怪——最可怕,最丑陋的东西,在某一刹那间看来,往往比什么都美丽,比什么都可爱。

    所以杀人的剑光总是分外明亮,刚流出的血总是分外鲜艳。

    所以有人说:“美,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感觉,只有真实才是永恒的。”

    “真实”,绝不会有美。

    杀人的利剑也和菜刀一样,同样是铁,问题只在你看得够不够深远,够不够透彻。

    可是,也有人说:“我只要能把握住那一刹间的美就已足够,永恒的事且留待予永恒,我根本不必理会。”

    江湖,可以不问出身,却不能不问拳头。它可以很精彩、很风光、很离奇,也可以很残酷、很势利、很现实。但每日总有无数的年轻人,数年练刀舞剑,一日弃家出门,满怀炽热的希望和信心,仰首向天,发誓要在江湖中成就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这就是梦想。江湖所以多姿多彩,绝不是死水微澜;江湖所以新人辈出,绝不可天下无敌;江湖所以纷争不断,绝对无一日安宁……

    江湖所以是江湖,正是因为这些可笑可敬可歌可泣的梦想,还有怀有这些梦想的人们。若是没有了这些莽撞热血的侠少,去坚持一些莽撞热血的信念,去做一些莽撞热血的傻事,江湖不但会变得很无聊,更会变得很无耻。所以陆言的心中,满满的都是正义,对于他来说,嫉恶如仇是本能,对此他已经到了一种必须的地步,到了影响理智的那一步,这样的人,才最可怕。

    谁家男儿无侠梦,驰骋江湖剑侠情。

    少年不识恶心肠,杯酒结义亦敢当。

    今有际遇拜亲师,十年一日未出山。

    先师仙逝三叩头,九拜血流心未留。

    桃树三拜天地君,剑舞一曲侠客行。

    谨记师命未从军,一腔热血当知事。

    金人犯我国边疆,当收河北十八州。

    北望贼狼乱中原,白驹与兄赴北疆

    习剑十年君子血,狼烟四起报国门。

    遭害兄死独自存,长白雪山血千行。

    侠少英豪醉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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