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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是自己不容易被杀的利。那么这难道不是于害中取吗?”
“这就如同商人的竹契一样,只不过这竹契没有写出来,以至于每个人都认为理应如此罢了。”
“墨者在沛地行义,这很好。可如果没有律法、没有对错,墨者并不行义,而是劫掠你们的钱财粮食,难道你们可以对抗吗?你们谁能打得过刚才台上的骆猾厘?”
“假使真的这样,总有一天你们会想,反正都要死,不如聚集到一起,杀死骆猾厘。可如果杀死他,后面还有这样的强者怎么办呢?”
“于是你们便会聚在一起,约定出对错、惩罚、律令,出让自己的一部分利,以为了今后长久的利,终于邦国、国君、律令慢慢就这样产生了,并且形成了听命国君遵守律令的习惯,你们可能不知道先祖是为了什么才凝成了国,但听从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难道不是这样吗?”
他大声地陈诉着,尽可能用浅显易懂的话,尽可能掺杂上墨者的道理,也尽可能暗中掺杂了一个大陷阱:听命国君只是习惯,倘若国君不能履行当初结成国的目的时,又该怎么办呢?
听上去并没有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可适已经在无形中瓦解了国君权力的神圣性和理所当然,而是朝着一条引诱众人思索和争取自己自私利益的道路上铺开。
墨者谈爱,出发是利;墨者谈义,出发还是利。
天启的天志鬼神希望爱与义,那只是辅助;世俗的兼爱是得到更多的爱、非攻是得到更多的利才是根基。
墨者很功利主义,兼爱交利、贵义尚利、义利统一是墨者的义利观。
墨者终究是以利推导出了兼爱非攻,所以这样在墨者之中极为顺畅。
适违心了自己相信的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将私有制作为一种不可变更的“天帝赋予之权”引导出人们对国家的定义和思索,所有这一切的推论都建立在这种“天帝赋予之权”之上。
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但在这里被适篡改成了抹杀了阶级性的普遍适用的“公共意志”,也正符合此时私有制、农、私营生产者大规模出现的时代,他们的“意志”需要被体现。
这种公共意志的基础,是利,是更多的利,是趋利避害,是舍利而得大利的选择。
正如墨者在沛邑市井与那些手工业者们先讲了墨者定义的“权衡之权”且很容易被那些手工业接受一样。
适的这番辞最先被接受的,也是那些聚集于此的沛邑手工业者,以及那些被灌输了私田制度是此时乐土的商丘村社的村民。
并不难理解的道理,足以动摇天下的根基,只是看起来并没有那样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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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是机电狗,不想也不擅长写这些东西,深知这东西很无趣。可墨者距离这些东西是最近的,同时也是最远的: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和秦墨、之前的叛墨一样,很容易和法家合流。明令、严法、什伍、株连、泰勒制军工等等这些,刨除掉墨者本身追求的义,与法家合流就像是米饭配菜汤一样毫无滞涩。
这些什么思辨的东西很无趣,我一工科生也不擅长,但很重要,这是无冕之君立足的合法性问题。解决不了,纵然争霸得了天下,也不可能比历史上的大秦帝国做的更好了。
如果不解决,齐楚燕韩赵魏秦俱是华夏,直接入秦便好,何必麻烦。
未分家和被未被修正的墨者,很趋近原始自然法思想,他们坚信人可以推断出最符合人利益的法律道德,而这种思想是理性主义和天赋之权的基础,当然也是雅各宾理性恐怖的源头。
但墨者对科学的认识总结却又是经验主义而非理性主义的,却在人文上走理性自然法的路。
同时,墨者的义利统一,又有像是边沁的“功利主义”。
当然,都是有时代局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