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夜探皇城(第1/2页)我能打印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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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阅读这些宝贵的修炼资料。

    大骑士的修炼需要消耗大量能量,单靠食物是无法迅速进步的,为了加快修炼,人们利用自然界的生物资源以及其他资源制作药剂,用于辅助修炼,巴克家的资料里,就有一种名为鹿血合剂的大骑士修炼药剂,主要材料是麋鹿的心头血、鹿角研磨的粉末、绞杀藤根颈部的汁液等物,经过四道复杂的工序制成。

    柯明德在约克城也得到过两份药剂配方,熊血合剂和蛇胆合剂。

    “怪不得只有贵族能培养出大骑士,寻常人家每天能吃上肉就不错了,那里能弄到这些药剂,我如果没有得到生命宝瓶,也不知能不能突破到大骑士境界,也怪不得巴克愿意与我结交,我还真是‘天赋异禀’啊……”

    斗气自骑士之心处产生,沿血管周游全身,最终返回心脏。最初时,斗气的运行是自发的、不受控制的,并且只通过主动脉主静脉运转,时间久了,大骑士便能影响斗气的运行,当他对斗气的掌控越来越深,就可以尝试突破血管的路线,外放到体外!

    斗气离开身体,进入外界,会与自然界中的魔力产生作用,根据修炼秘法的不同,斗气的性质也变得多样,此时,斗气便可称为白银斗气,骑士之心晋升为白银之心,大骑士进阶为白银骑士,自然,也只有修炼白银秘籍才能完成斗气外放与白银骑士的变化。

    资料里记载了一门叫做《烈火之息》的白银秘籍,柯明德仔细看了看,比自己掌握的引导术第二部分简陋不少。

    白银骑士可以斗气外放,妙用无穷,变化无常,无比强大。此时以一敌千都只能算是寻常。不但战斗力增长迅速,寿命也达到惊人的一百五十岁。

    至于白银骑士之后的黄金境界,书籍的作者本身并未达到这一等级,所知不多,据说黄金骑士能够掌握法术,寿命更长。

    柯明德眼里充满憧憬,拥有传自神明的修炼功法,拥有至宝生命宝瓶,必要登临骑士之道的巅峰,才不负这至宝与所学。

    读完与骑士相关的资料,柯明德把心思放到了这些魔法资料上。

    “大失所望!”

    他站了起来,喝了两口水。

    这些书,大多是作者道听途说,结合自己的想象胡编乱造的,里面的信息有真有假,自相矛盾,一部分根据别的资料里的信息能够判断出真假,还有些无从判断,保险起见,还是不信为好。

    坐在椅子上,柯明德把目光投向了最后一本书《最后的法师》,这本书是巴克家书房里包装最精美的,他对此保留了很大的希望。

    无语!

    这是柯明德看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想法!

    谁能想到,这一本用羊皮纸抄写,小牛皮制作封面,用金粉书写标题的书,竟然是一本典型的传奇小说!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作为一本小说,对于柯明德这个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地球人来说,实在太糟糕了,虐主、文青、绿帽……所有的毒点它都有,那熟悉的典型的桥段,他看一眼标题就能猜到内容。

    “异世界的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是太贫瘠了!”他痛心疾首。

    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这本小说里学到了些东西。

    小说的主人翁是一名身世凄惨的小贵族,家族破落,不受重视,惨遭未婚妻退婚,一怒之下跑到未婚妻家,想讨回公道,却发现自己的未婚妻与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勾搭到了一起……最终,经历了危机-奇遇的桥段后,主人公获得了法师传承,成为一名法师,完成逆袭。

    整本书大约十万字,篇幅不长,但能看出来,作者对于魔法有很深的了解,或许本人就是一名法师,书里提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例如,一名不通魔法的人怎样鉴别、使用魔法物品:接近它,让它浸染你的气息,经过一个月的培养,自然而然就能够了解和使用这件魔法物品。

    柯明德按照书中所写,将打印出来的银色戒指戴在手上,打算时刻佩戴。

    书中还提到,成为见习法师,能够将精神力探出到体外,就能立刻使用魔法物品,然而限于篇幅,书里并没有写精神力外放的方法,这让柯明德十分遗憾。

    现在的他,精神力强大,却不会使用,等于空守宝山而不自知。

    柯明德此时心中充满对魔法的渴望,尤其是在塞门关见识了哪位白袍法师,千万大军,挥手降服。

    不过他心中明白,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身怀异宝,长生可期,何愁不能登临绝顶,俯瞰天下。

    “传奇,便从此时开启!”

    柯明德站在客厅中间,以一种咏叹调的口吻对自己说。

    今晚,他要到皇宫去,进行自己的“拷贝大业”。

    金雀花王国源远流长,可考证的历史一直到千年之前魔法灾变的时候,千年之间,王国的贵族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登场,唯有金雀花皇族,有如磐石,风雨不动,可想而知,皇宫里隐藏了多少财富与秘密。

    他此时穿了一身黑色的夜行服,里面穿着魔狼皮的内甲。为了防止身份暴露,夜行服是柯明德自己剪裁缝制的,他从商店中买了一大块黑色的麻布,花了一整天,做成了这件简陋到丑陋夜行服,为了方便行动,他并没有携带长剑,而是在怀中揣了把匕首。

    躲过巡夜的士兵,柯明德沿着墙角的阴影行动,花了近一个小时,穿越了大半城区,终于来到皇城之外。

    “失策失策!应该提前就待在附近,赶到皇宫就花了这么久!”

    柯明德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心思电转:早晨五点半天亮,五点钟就有人起床活动,保险起见,凌晨四点之前我就得返回,现在已经快要一点钟了,我只有三个多小时的活动时间。

    皇城外环绕着一条护城河,桥上都有士兵把守,柯明德挑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泅水过去。

    皇城的城墙高达十二米,趁着四下无人,柯明德解下盘在身上的绳子,这是他自制的钩爪。

    轻轻一抛,钩爪牢牢的钩在墙头,发出叮当一声,为了防止有声音,他特意在钩爪上缠了一块布,现在看来效果并不好。

    柯明德静等一会,四下无人,他攀着绳索,利索地爬上去,像是一只壁虎。

    把钩锁摘下,走到城墙另一端,揽住绳索,刺溜滑下。抓住绳子,手腕一抖,钩爪便从墙上落下。

    把钩爪盘起来,挂在肩上,开启扫描,挑了一条安全的路,左拐右绕,避开警卫,穿过一片花园,又来到了一座城墙之下。

    “皇宫真是奢华,城墙都有两道!”舔了舔嘴唇,柯明德对王室的收藏更加期待了。

    内城的防卫较之外城松弛了不止一筹,柯明德借助扫描找到一座小门,无人把守,只是在旁边的草丛里藏着一对野鸳鸯。

    悄悄溜进内城,丝毫没有引起这对露水夫妻的察觉。

    内城里就是真正的皇宫,里面有国王的寝宫、未成年王子公主的居所、一座花园、一片广场、马厩、侍卫居住的房间,商议国家大事的宫殿……一幢幢的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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