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偷偷的进村(第1/1页)霸王之剑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走着走着,走在前方的马丁突然停下脚步,举起右手握拳——那是预先约好的止步手势。

    马丁紧接着指了指前方四十米开外一颗大树,竖了一根指头,再直指加尔,用食指和中指做出一个蹑手蹑脚的姿势,最后就是割喉礼的动作。

    加尔瞬间明了,整个人恍如即将发起突击的猎豹,借着高坡上半人高的草作为掩护,猫着腰潜行了过去。

    法兰姬丝在后方没有动,她明丽的眼眸蓦然一动。

    马丁的手势显然触发了她的灵感:如果我也需要一支秘密行动小队,以这样的手势来指示,岂不是可以做到完全无声交流?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秘密潜入什么的,实在是太高端了啊!

    加尔没有让马丁失望。

    这位贫民出身的枪兵,果然有着超乎想象的敏捷和迅猛。

    他轻盈的动作让人联想到猫科动物,绝不是猫咪什么的,至少也是猞猁,老虎之类的猛兽。

    加尔首先绕了个小圈,让自己迎着风前进。处于下风方向,不光可以避免对方闻到气味,连声音也能掩饰不少。

    他轻盈得恍如草上飞,十几个步幅略大的跨步就接近了那棵大树。

    然后,马丁和法兰姬丝就看到加尔高高跃起,猛虎下山似的扑了下去。

    当先闪过的,是那根新到手的黑色长枪的乌黑枪头。

    “呜……”对方连惨叫都没完全发出来,就被加尔扎了个透心凉。

    “好!”马丁小声地赞了一声,同时握紧了拳头。

    可惜下一秒,马丁就看到了让他俩都哭笑不得的一幕。

    一枪扎死对方,本来已功德圆满。偏偏加尔这货还傻乎乎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从腰间拔出匕首,从背后一手揪着对方的头发,一手挥舞匕首玩了一记割喉。

    马丁当场就斯巴达了。

    尼玛,对方都被扎穿心脏了啊!心脏都说不定爆开成花瓣了啊!

    你还割喉干什么?

    你信割喉神教的吗?

    等马丁摸上去问加尔的时候,这逗逼一面无辜。

    “我不是跟你说了这姿势代表偷偷干掉对方吗?”

    “但是少主你这么威武,我怕不具备震慑性的动作,无法彰显少主你的强大啊!所以我就按照手势去做,割喉了。”

    马丁扶额,啥都不想说了。

    尼玛,对于这种从手势含义去理解的家伙,心累啊!

    “好了,先不说了,你弄出这么多血,方圆一公里范围内都能闻到血腥味了。拿了东西就转移吧。”

    法兰姬丝也在偷笑,她想了想,指了指被加尔伏杀的那个半兽人:“你的少主似乎很喜欢伏击,你满身是血,肯定帮不上忙,那块布下去小溪里洗一洗,好歹去点血腥味。”

    “好!”

    坡下正好油条小溪,加尔顿时屁滚尿流地滚去洗个‘闪电澡’了。

    又多了一个盒子。

    这个面目狰狞的半兽人显然是个独狼。刚才马丁观察了好久都没看到他有队友,才让加尔过去反杀他的。

    这一次,马丁总算弄到了一把弩,当看到那把半兽人风格、满是利刃与倒钩的弩转化为瑞克帝国风格,他总算松了口气。

    又可以人箭合一,当个箭人了。

    马丁重新捞到异界版的98k,不知多少异界神使在蛋疼。唯有混乱之神那边的神使眼芒闪烁,不知在想什么。

    这边,稀里哗啦地洗了身子,加尔这货前后就没用两分钟,一只落汤鸡模样就屁颠屁颠滚回来了。

    “你不怕感冒?”

    “没事,我身体好。”

    旁边法兰姬丝白了马丁一眼,分明在说,湿个身就感冒,你该有多弱啊?

    马丁苦逼,果然不能用穿越者的思维来度量这群仿佛活在中世纪的牲口。

    这边,有系统精灵辅助,马丁就简单多了。

    他的视界早已与普通人不同:

    听到声响,系统会打出一个半透明的灰色括弧,标注声音的来源,如果是马丁曾听过的声音,系统会自动比对马丁的记忆,标注是某某种族的可能性有百分之多少。

    如果视界里瞥到人影,系统精灵还会帮马丁来个人体描边,对目标进行分类高亮显示。比如兽人就予以鲜绿的颜色,混沌战士是猩红……

    而且系统还提供出一个根据视线所见描绘出来的立体三维地形图,标注上各个目标所在的位置。

    跟在马丁身后,法兰姬丝越发惊讶了。

    她非常肯定马丁不会是猎人或者弓弩手,他那过分白皙的幼嫩皮肤,属于不喜欢晒太阳的贵族特有。一双显然没干过重活的手掌,上面没有任何的老茧。

    要知道,连她这样每次练完武艺都用牛奶泡手的人,因为长期的用力,她手上哪怕没有老茧,关节都显得有点粗大。可以说,这是被誉为完美女神的她唯一的缺陷。

    马丁的手更嫩滑……

    偏偏马丁拥有惊人的动态与静态视力、还有感知力,再加上极为出色的战场大局观。

    这种状况真是无比矛盾。

    在马丁带领下,三人小队不光保存实力,隐秘前进,还额外舔了两次包。

    法兰姬丝本来想换上一套全身铠甲,那是一套穿在一个瑞克帝国的强者尸体上的骑士铠。

    这个打算被马丁否决了。

    马丁瞥了一眼系统的记录,此时参赛者已经剩下30人了:“如果你认为我们三个能够同时面对剩下27个强者的围攻,你就穿这个吧。”

    瑞克帝国的制式铠甲简直要多拉轰有多拉轰。

    金灿灿的铠甲,火红色的披风,外加全罩头盔上鸡公头似的五彩翎羽,五公里以外都能清晰可见好吧!

    不知法兰姬丝是被彻底洗脑的忠实骑士派,还是说她严重缺乏安全感:“我查过了,可以转换铠甲的颜色,比如像这片草原一样转成绿色,那就不那么起眼。”

    马丁一翻白眼:“你能穿着铠甲无声潜行,我就让你穿。当然,你可以坚持,那就恕我和加尔不奉陪了。”

    身为一个正义的老阴逼,绝对是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这就好像打绝地求生时,自家队友穿着军靴跑在楼道里,那种地震似的“咚咚咚”巨响,简直是向全世界宣告我来了。